第59章 近親結婚(第2/2頁)

王氏明確她兒子暫時不找對象,憑她是林和平的二嬸這點,村裏人就不可能再去煩她。

老村長道:“明兒人來了你問問。”

林和平她二叔做飯,忙地裏的事,王氏除了回去洗洗衣服,沒別的事,以至於在廠裏一年多,王氏從未遲到。

通常比在編職工來得早。

次日,王氏到時還沒到八點,林和平就把她拽自己房裏。

王氏一聽她問林和樂的事,就忍不住嘆氣。

林和平心中有個不好的預感,“給和樂說親的不會是,是您母親吧?”

“不是!”

林和平松了口氣。

王氏道:“我大嫂!”

林和平呼進去的氣憋在嗓子眼,臉瞬間紅了。

王氏苦笑,“以前聽人念叨富在山裏有親戚,窮在市裏無人問,我還當開玩笑。你猜我大嫂介紹的誰?”

林和平順順氣,道:“她娘家姑娘?”

“真是她,我還不頭疼了。她說的是我娘家侄女,她親閨女,跟和樂同年,比和樂還大倆月。”

林和平慌忙別過臉,把即將噴出來的口水咽回去,艱澀道:“誰?”

“你見過,早些年還來我們家住好些天。”王氏道,“還跟你一起放過羊,割過牛草。”

林和平擡擡手,示意她先停,容她緩緩。

這種事王氏不好意思跟別人講,包括知道什麽事可以往外說,什麽事得爛在肚子裏一輩子的孫氏。

逮住林和平一個,王氏忍不住,道:“說出去我都覺得丟人。我大嫂竟然還說什麽肥水不流外人田。”

“二嬸,二嬸,這不是丟不丟人的事。”林和平道,“這事違法。”

王氏大驚,“啥?”

“婚姻法。萬一被人知道告上去,就算他倆有了孩子,也得分開。”林和平道,“近親不能通婚。”

王氏張大嘴,“不不能?可是咱們村,就有,咋沒事?”

“你說的應該是建國前結婚的人。像我爹娘那種建國前,也就是民國時期結婚的人,女的還得冠夫姓呢。”林和平道,“往回倒一千年,女人也不用冠夫姓,都是那群崇洋媚外的人搞出來的。自打國家成立,這些老的舊的不該存在的都陸續廢除了。”

王氏道:“可是也不能立新規矩啊。”

“就是怕人不遵守才立法。”林和平道,“國家不許近親結婚,是容易生出傻孩子。我知道一個人,表妹嫁給表哥,第一個孩子一出生就是個傻的。

“第二個孩子看起來很正常,六個腳趾頭。好在兩個孩子他們都養著。要是把傻的扔去孤兒院,又得國家養。扔到荒山野嶺,一條人命就沒了。”

王氏張了張口,想說什麽,忽然想起清河村那對近親結婚的,流了三次產才生個健康的孩子,“昨天跟我大嫂說,回頭問問你。得你同意才行。我大嫂希望我那侄女能進食品廠做事,聽我那麽說就回去了。我趕明兒怎麽說?”

林和平道:“我大哥大嫂知道,回頭去問問他們。他們不清楚,也知道哪兒能弄到書。”

王氏松了口氣,“幸虧問你。咱們家這兩年在這十裏八村忒招眼。我敢說,和樂今天跟他表姐結婚,明天就得有人去縣裏告我們。”

“就算不告,萬一生出個傻的,你們咋辦?”林和平問。

王氏不敢想,倆健健康康的孩子養大,都快累死了。真生個那樣的,她估計會抱著孩子一起跳河。

林和平還想說什麽,聽到辦公室傳來的鐘聲,“上班去吧。”

王氏並未因林和平的一番話而放心。

大多數鄉裏人只認自己的理,才不管國家法律許不許。

派出所敢管,他們就敢鬧,反正派出所不敢把他們全抓進去。

傍晚下班,王氏到村裏看到老村長在村口跟人聊天,心裏有個主意。

晚上八點多,王氏出了村小,敲開老村長家的門。

老村長聽王氏說近親結婚是違法的,以為她胡扯。隨後聽她說林和平講的,老村長還有點不信,近親不能結婚,那《紅樓夢》裏的黛玉和寶釵咋都要嫁給寶玉呢。

聽說曹雪芹家裏還是當官的,不可能連這個都不懂啊。

恰好鎮上通知老村長開會,次日到鎮上,老村長就問主持會議的鎮長。

鎮長是民國時期出生的人,潛意識認為可以。

書記聞言就說:“不行。”

“《婚姻法》裏真有這一條?”鎮長忙問。

書記頷首:“七年前頒布的。”轉向老村長,“你們村有近親結婚?我正想誇你們村,這兩年計劃生育搞得不錯,怎麽又知法犯法?”

老村長脫口道:“沒人知道這條。”

書記噎住了。

老村長見其他來開會的村長一臉的意外,好像只有書記一人知道,就說:“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識字,你們又不下去普法,咋可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