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記事本

七月三十二日,晴。

距離出發還有三天了,感覺心裏越來越緊張。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居然會同意參與這次行動,我想我一定是瘋了,才會以傳奇階的實力,參與到死亡森林核心地帶的遠征中去,而且還是取道徘徊林地一線,這簡直就是自殺,齊瑞卡女神在上,我當時為什麽會答應這種事?如果再給我一次選擇的話,我一定,一定,一定,也許還是會答應的。

會長的話的確太有誘惑力了,生靈禁地,第三紀以來從沒有被人詳細探索過的神秘之地,我們卻可以在完成任務以後,毫無影響的在裏面認真搜索,還有最終目標神民的遺跡,天哪,那可是歷史上從沒有人發現過的東西,現在那些學者們哪怕只發現幾個神民的文字,都會高興地像是要瘋了一樣,如果讓他們知道我們即將面對的是一個完整的遺跡,他們一定會激動的血管爆裂而死吧。

太有誘惑力了,的確太有誘惑力了,什麽英雄,什麽領袖,都比不上這一發現在雅拉歷史上的地位,只要任務可以成功,我的名字,我們的名字,就可以銘刻在雅拉世界的歷史上,永遠不會被磨滅。

是的,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也會答應的,就算要冒著生命危險。

九月七日,暴雨。

該死的迷失森林,該死的天氣,該死的雷暴,還有該死的蟲子。從來沒有這麽懷念過魔獸森林,就算那裏冷的可以把手指凍掉,就算那裏一覺醒來身體都會被凍僵,但是比起這該死的迷失森林,那裏要好一千倍,不,一萬倍,起碼那裏沒有這些無處不在的蟲子,也不會讓我每天渾身上下都又潮又黏。雖然菲爾德閣下總是安慰大家,進入精靈王庭就會好多了,但是我可不敢相信,同處於一個森林之中的精靈王庭,會比外面的森林好多少。

這樣看來,那些精靈們也實在讓人欽佩,在這種見鬼的環境裏生活了好幾千年,難怪他們天生比人類強大。該死,雨又變大了,偉大的雅拉大人啊,您創造這個世界的時候,為什麽要創造下雨這種現象呢,哦,天哪,我的齊瑞卡大人,面餅居然發黴了,我要去處理一下,今天就到這裏吧。

“太可惜了,屍體被埋葬的時候沒有仔細處理過,大部分內容都看不清了。”每天沉浸在魔法實驗中的薇薇安,用自己最靈巧的手指,謹慎的一頁頁翻開特殊工藝鞣制過的羊皮記事本。羊皮紙最大的特點,就是即便在惡劣的環境下,也可以保存相當長的時間,不過可惜的是,書寫用的墨水卻沒有這種效果,幾十年的歲月已經讓墨水褪去了顏色,很多頁面都無法再閱讀了,僅存的一些內容,看上去也非常模糊,有些地方只能依靠猜測,才能理解文中的含義。翻開了新的一頁,薇薇安邊看邊說道:“看來可以確定,他就是大姐你祖父那支遠征隊中的一員,希望他是任務完成離開的時候才死亡的吧,那樣咱們就能知道,當年到底發生過什麽了。”

九月十四日,晴。

雨居然停了,而且是一進入精靈王庭雨就停了,這只是巧合嗎?向會長和菲爾德閣下詢問,他們也只是笑笑,看來一定有什麽其他原因,只是屬於精靈的秘密而已。

說起來,精靈的女孩子真漂亮啊,我是不是也該成家了呢,每次回到家只有自己個一個人,也是一件很寂寞的事啊。但是,精靈可不行,隨便找一個,都比我的曾祖母年紀大多了,而且他們也不可能嫁給外族人,壽命相差太多了。傳說中精靈們有一種生命共享的儀式,和異族發生了感情的時候可以通過儀式平均雙方的壽命,不過好像只有半神的實力才能進行這種儀式,實在是太遺憾了,不然真的找一個精靈女孩子做妻子也是很不錯的選擇呢。

算了,不想這麽多,反正我也沒什麽希望進階半神,不如等任務成功以後,趁著聲望和利益雙重收獲,找一個漂亮的女孩子成家,就此退休過上悠閑的生活,也算是個不錯的結局吧。到時候在聖都換一所大房子,就像菲爾德先生的住宅那樣大的房子,再在向下買幾座別墅,享受一下普通人的生活,哈,真希望任務可以順利完成啊。

“你看,你看,白癡凱爾,我就說過吧,話不能隨便亂說的。”迪利得意的對潘尼斯說道:“這個人把旗子豎的這麽高,結果沒多久就變成骷髏的,看來我家鄉的規律到了這裏依然有效啊,哈哈哈哈哈,你自己想想自己豎過多少旗吧。”

“當別人聽不懂你在說什麽的時候,你的嘲笑是沒有效果的,笨蛋交通工具。”潘尼斯順手拍拍迪利的頭,不屑地說道:“而且快別提你的家鄉了,上次你非要說兩個重量不一樣的金屬球從高處落下來會同時著地,還說是你家鄉的知識,結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