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蜉蝣】4

他不是第一次往人類聚居的地方來了,狼人不是野人,常住山林不代表與世隔絕,相反地,他們偶爾也以人的面目往紅塵俗世裏走,用人類的方式換回各種物品,甚至不乏有同族選擇離開深山,從此輾轉人世,隱姓埋名。

但,大多數狼人依然留在原處,因為他們說,在山裏生活,只需跟天鬥,出了深山,就要跟人鬥,他們不怕天災,怕人禍。

以前,他都是隨著兄長往人世來,拿野味或獸皮換米面,狼人也不是只吃肉,人類種出來的糧食也很香,可惜他們學不會。

他們的食譜裏只有生肉與烤肉,市集上隨便一家小店裏的菜譜對他而言都是個宏大而奇妙的世界,同樣的食材,人類怎麽就有那麽多的花樣。

兄長回答不了他的問題,而他也沒有機會再向兄長提問。紅塵滾滾,江河萬裏,從此只得他一人。

那天,他在人來人往的街市一角從日出坐到日落,直到餓得頭昏眼花才做出了決定——不回山裏了,他連還未成年的野豬都打不過,或許,混跡人群,做個普通人會有活路。

首先,要填飽肚子,要在人類的地方填飽肚子,就得有錢。

他鼓足勇氣選了一間有個看起來很面善的老板的飯館,說自己什麽都能幹。老板說,正好缺個雜役,你來。

他覺得這真是個太好的開始,哪怕每天有洗不完的碗,擦不完的地,劈不完的柴,哪怕每天只有早晚兩餐飯,飯裏的饅頭太小,鹹菜太鹹,粥跟清水沒兩樣,他還是吃得津津有味。

在這裏,他不是任何人的包袱,他只是那個叫小郎的雜役,他覺得安穩。

一個月後,放工錢的日子,他被老板攆了出去,理由是老板的女兒說她丟了一只珍珠耳環,而那天只有他進過她的房間。

他笨拙但堅決地辯解,說那天只是把她交給他洗好的衣裳送過去,放下衣裳就走了,莫說偷,他連見都沒見過什麽珍珠耳環。

老板跟他的女兒都憤怒了,連推帶搡把這個跛腳的少年推出了大門,連啐帶罵讓他滾,再不滾就報官抓他。

他怕被抓,聽說被抓進官府的人會被打得皮開肉綻,有罪未必受罰,無罪未必被赦,反正人世的規則,他還不是很懂。

他被打出來時,有人圍觀,各張面孔都抱著看戲的姿態。他灰溜溜地爬起來,離開時,有人在背後竊笑:“老劉那鐵公雞,雇雜工從來都不花錢的……這都是第幾個被攆走的倒黴蛋啦哈哈?”

並沒有人關注他的去向與未來,他跟來到這裏時一樣,獨自頂著夜色一瘸一跛地走了。

原來,長相跟善良沒有必然的聯系,他饑腸轆轆地想。

他不再去飯館謀生了,去了一間客棧,主要的工作就是把客棧裏的所有垃圾包括夜壺馬桶清理幹凈。

搬運出來的垃圾還不能馬上扔掉,他得在熏天的臭氣裏從垃圾堆裏尋找還有什麽可以再利用的東西,掌櫃說最需要注意的,是有沒有粗心的客人把荷包或者別的值錢物當垃圾扔掉。

雖然這種事不會太多,但每一天都不能放棄尋找。他從垃圾裏找到過銀手鏈、絲帕,印章……

原來粗心的人真的不少。所有東西都交給了掌櫃,哪怕一條普通的手鏈都能讓他喜笑顏開,即便他已經夠有錢了。

不過,不到一個月他又被趕走了,原因是他把一錠裹在油紙裏的銀子還給了那個帶著病兒去京師求醫的婦人。

肚子餓,得吃飯啊,但是要吃飯的人那麽多,隨便一個地方只要貼出“招工”二字,很快就會人滿為患。

他好多次都被擠出來。最後他只能去做誰都不願意做的事,幫街市上那個瘦得像風幹的老臘肉一樣的老頭運送屍體,世上天天都有人死去,不愁沒有生意。

但是,做了不到七天,他被嚇跑了。

那天老頭讓他大半夜送屍體去亂葬崗,去那裏的路太窄,有一段路連板車都通不過,只能靠人力背過去。

他背著那流浪漢的屍體,才走了幾步路就噗通一聲跌倒,沉重的屍體壓在他身上,恰巧一陣陰風掠過,仿佛有人往他後脖上吹氣,他汗毛乍起,拼命掙紮出來跑掉了。

但第二天他就後悔了,畢竟老頭沒有虧待過他,運送一次就會付他一次的工錢。

他去求老頭讓他繼續做這份工作,但老頭只是斜睨了他一眼,指了指一旁那個矮胖敦實的年輕人,慢吞吞地說:“已經有人替你了。”

什麽時候,連這份工作都變得如此搶手了……

身上本就不多的錢很快花光了,他在熙攘的人流裏茫然張望,難怪狼人要住在深山裏,要在人世中活下去太艱難了。

他偷了一只燒雞,還沒來得及咬一口,失主就追到了,他直接被扭進了衙門,昏昏欲睡的縣官讓他賠錢,他說沒錢,於是挨了三十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