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談判與點燃神火(全)(第4/6頁)

不知道多少時間,肉體全部被摧毀重建,鮮血也全部變成了黃金血液,安尼恩的心與身的深處,一片無限的黑暗,在黑暗之中,似乎一些東西在孕育,突然之間,一道閃電劈開了整片黑暗,頓時,火焰猛的從一處虛無中燃燒而起,這火焰瞬間照亮了整個世界,而隨著神火的燃燒,四絲在黑暗中咆哮的神性,頓時就好比孩子遇到了母親一樣,突然活躍和溫順起來。

四大元素在這區區幾秒之中,重組,結合,平衡,安尼恩在一瞬間,幾乎失去了知覺,但是幸虧他堅持住了,目睹了元素誕生出屬於他的規則,純白的神火,在遇到了四大元素神性時,猛烈的一旺,然後才穩定住,不再增加與減少。

如此溫和和不朽的神火啊,你是永恒能量的來源,屬於我的神火啊,又是如此的純粹,沒有任何雜質在內,只有我的心志,和我的規則。

在無限的喜悅之中,安尼恩醒了過來,他第一時間感覺到,世界已經完全不同了,他看見,不再局限於物質和能量的本身,而感覺到了其中隱含的規則。

而對於他的身體來說,神火的能量,湧現出源源不斷的能量,雖然湧現出的能量還僅僅是如一條小溪,但是這貴就貴在,這是一個不朽的溪流,基本上沒有枯竭的可能,使神的本體不會被徹底毀滅,這就是不朽的來源。

安尼恩仔細的探察著自己的身體,現在神火的能量,已經完全融和在了身體內,所有的細胞和精神,都因此而不會衰亡,新陳代謝已經轉變成了一種完全不同的模式,自己已經可以完全不依靠魔網,而依靠這源源不斷的能量,靠自己的力量來形成法術——這就是類法術。

不依靠魔網就可以施展法術,通過魔網施展法術不會損失記憶,對魔網的幹涉力也進一步加強,隨念而動,就可以產生瞬發、強效等等的效果。

“我親愛的朋友,我可以明白您初成為神的喜悅,也可以明白您對探索神的本質的必要性,但是,現在,還是請您回到我們契約上來吧!”

安尼恩從自身的變化中醒悟了過來,看見了一個神之幻影的存在,他對此毫不意外,剛才他們已經初達成了一個協議,因此這個神才給了他一絲土之神性。

“來吧,讓我們簽定彼此的神約吧!”

回顧四周,整個島嶼已經支離破碎,特別是宮殿已經炸成不廢墟,而戰士也寥寥無幾,希因卡羅神也非常疲倦。

之所以希因卡羅神先給予神性,等安尼恩點燃神火,成為了半神之後才簽約,這就是冥河契約,只有神才能夠簽訂,不然的話,冥河根本不會接受,因此也沒有任何約束力量。

“那好,我們進行討論吧。”安尼恩先看了看自己的身體,這時的他,已經並非是人形,而是一條有著黃金鱗片的蛇一樣的動物,這就是華夏龍之中的虬龍(也就是龍之幼小期),地位高於蛇,而有神性,但是卻沒有生出角來,甚至連爪子也沒有,因此看起來,非常像蛇——一條黃金蛇。

不過,對於希因卡羅神來說,這絲毫沒有區別,神的形態太多了,不要說蛇,任何一種奇怪的形態都可能存在,他的注意力,已經集中到了神約的條款上面。

任何一個神,都不可能是下屬,那種可以被生殺予奪的神,絕對不是神,而是天使或者神使一樣的奴才而已,神最恰當的比喻,就是國家,主神是大國,從神是小國,國家和國家之間有獨立性,如果說大國能夠深入的幹涉小國的內政,那這個國家也不是國家了,而變成別人的一個省——神也是一樣。

神和神之間,甚至不能以臣子來論,最多只能以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關系來比喻,正因為這樣,所以,神約的條款,就非常重要了起來。

這部日後被稱為《安尼恩神約》,是安尼恩系統內的根本大法,其宗旨就是在保證諸神之間的利益,形成合力,保證神廷的意志的執行。

日後被分成四大部分,上千條條款,但是現在,主要是大綱類的契約。

第一,就是承認安尼恩為主神的地位,其地位在契約內不受到動搖,神聖不可侵犯,然後就是希因卡羅神地具體問題。在安尼恩神發展的道路上,在神域、神職、神格,以及諸神本質等等有關神明的問題,希因卡羅神必須有問就答,毫不能隱瞞,而在安尼恩神達到弱等神之後一百年內,就必須緩醒希因卡羅神,為它傳播信仰,並且必須在安尼恩神達到弱等神之後二百年內完成,至於希因卡羅神的神職。不能超過三項。不能和其它神產生沖突,如果有沖突的話,必須獲得主神的同意(這是因為神職沖突的話。很容易制造整個系統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