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難(第2/4頁)

  我至今還記得,敖熾向我求婚時,我們的對話——

  我:給我三個理由。

  他:第一,除了我沒人要你了。第二,除了你也沒人能要我了。第三,我愛你。

  於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找到了可以停下來的地方。

  於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關了店門,洗手作羹湯,嫁做它人婦。

  我知道,有人把我開店的這段經歷,我泡的那杯叫做浮生的茶,還有那些光顧我的妖怪客人們的事跡,包括敖熾跟我經歷過的那場浩劫,寫成了一本叫做《浮生物語》的小說,聽說銷量還不錯,我還打算有時間去拜訪一下該書的作者,感謝她把我寫得那麽貌美如花,愛財如命。敖熾吵著要跟我一起去,他張牙舞爪地抱怨,說作者把他的英明神武描寫得不太充足,他要去抗議並威脅,要作者要麽修改原文,要麽重新寫個續集,把他當作絕對男主角對待,讓所有人黯然失色的那種style!

  我真怕有一天他被人當成神經病抓走。這般唯我獨尊的自大心態,只怕是生生世世也休想改變了。

  粗略地算一算,我們結婚已近兩年。在我不做老板娘的這段時間,我們倆幾乎走遍了地球上的每一個國家,我雖然不是人類,但我對這個世界的愛與好奇,並不遜色於任何人。敖熾還是那個鬼樣子,一會兒嘲笑我沒見過大世面,看到納斯卡高原上的地圖就驚訝成那樣;一會兒又在安第斯山脈的高原上,一邊訓斥大叫玉米棒的我吃相太難看,一邊把帶來的糖果大把大把地分給我們落腳的印第安村落裏的孩子們。

  在羅馬尼亞時,我們住進了吸血鬼開的旅館,他又罵我不長心眼,好好的豪華飯店不肯去住,非要到鄉間來住一家黑店,結果他不分青紅皂白把吸血鬼們狠狠教訓了一頓,差點現出原形燒了他們的店。後來我們才知道這群吸血鬼並不害人人家不過是正正經經做生意,偶爾配和當地旅遊部門搞個COS秀,裝成吸血鬼嚇唬遊客,搞搞氣氛而已。道歉他自然是不肯的,拿錢倒是很大方,賠償給吸血鬼們的醫藥費足夠他們再開十家規模更大的旅店。

  而當我們流竄到百慕大時,我偉大的夫君又開始抱怨海風太討厭,紫外線太強烈,早晚會把我曬成個黑面鬼,要是我變醜了,他就不要我了。他一邊抱怨,一邊在那個月黑風高的晚上,不動聲色地解決了好幾只用歌聲誘拐人類靈魂的海魅,悄悄解除了一船乘客的危險。搞定之後,他又來罵我,說我哪裏不好去,非要來這個鳥不拉屎的百慕大。

  看吧,就是這樣,敖熾這個男人,總是教訓著,總是不耐煩著,總是叨叨著,有時我真會懷疑我嫁的不是東海那條孽龍,而是著名的啰唆帝唐三藏。你能想象一個當年可以對我武力相向,暴戾如刀鋒一樣的“惡徒”,身上竟然也藏著這麽婆媽這麽割裂的一面麽?我是花了不少時間才習慣的,而且我將這種不適應歸結於新婚綜合症,雖然我跟他認識了這麽久,但現在。一段加諸在我們彼此間的嶄新關系,不過還在蹣跚學步。

  我們本質上早就習慣了“一個人”,而一旦跨入了“婚姻”這玩意兒,任何事便都要乘以二了。我跟敖熾,尚需時間去習慣。

  但,盡管他抱怨,盡管他啰嗦,可是這兩年來,不論我們去了哪裏,不論他表現得有多麽不情願,可只要是我想去的地方,他一定會陪我去,只要是我想吃的東西,不管是在地球的那個犄角旮旯,他都會弄來。

  結婚之後,他一直有個習慣,睡覺時一定要抓著我的受。

  他說,等哪天抓著你的手像我的手抓住你自己的手時,說明我們之間之剩親情了。

  他白眼一翻,說,這樣說明,你已經是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想扔都扔不掉了。

  肉麻的歪理,他還能說的振振有詞。

  “我只是不想一醒過來,卻發現你不見了。”說完歪理後,他含糊地說了這句話,便把頭深深埋在枕頭裏, 鼾聲如雷去了。

  我看著他的睡臉,笑了笑。

  一直以來,我的手一到冬天就會冰冷,好像總是無法自行制造溫度,但,自從結婚之後,哪怕是冬寒料峭,我的手再也沒有冷過,因為,它們總是常常被包裹在 敖熾永遠溫熱的大手掌裏。

  哪怕是現在,在飛機上打個小盹兒敖熾還是習慣性抓著我的手。

  我們大概越來越像一個普通的人類夫婦,在世界各地遊玩時,我們規規矩矩地買機票,住旅館,正常使用各種交通工具,跟人討價還價,甚至吃完飯還會不依不饒地找商家要有獎發票,一不小心刮中五塊的話,我們會高興得像個瘋子。除了極個別特殊場合,需要我們露一點點“本事”之外,我們自己都快忘記我們是一對神藏法術的“異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