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重逢(四)(第2/7頁)

不得不說,想要生活在這裏,需要有極其堅韌的意志,不光是食物,有時候單單是那單一的雪白就足以叫人抓狂。

就比如拉維亞,最討厭的顏色就是白色,尤其是冰雪般的顏色。

在此之後又足足過了兩天,索斯和艾倫他們才總算見到了一座城市。

不得不說,這座城市的規模不下於索斯以往所見過的任何地方的城市,當然,並不是指繁榮度,而是指單純的城市大小和居民總人口。

在接受了城門口那些阿爾塔克士兵的盤問後,索斯和艾倫他們順利地進了城,說實話,索斯原以為阿爾塔克是屬於那種占地極廣、人口稀少的地區,但是城內的居民數量,卻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才一進城,他就感覺自己好似進入了人的海洋,因為城內到處是穿著皮襖的阿爾塔克人,而且看上去都非常的強壯。

據統計,阿爾塔克男人的身高人均在兩碼以上,有的還要更高,他們桀驁不遜、不服管教、好鬥好狠,是帝國單兵能力最強的士兵,同樣也是最令指揮官們頭疼的士兵,他們崇尚武力、蔑視弱者、而且有極度排外的情緒。

倒不是因為別的原因,只是他們單純地看不起弱者而已,所以說,在阿爾塔克,弱者是非常沒有地位的。

要獲得其他人的尊重,首先便要獲得男人的稱號,別以為這很可笑,相反的,這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首先,阿爾塔克的女孩一般是不具有地位的,哪怕她的身份再過顯赫,就好比拉維亞,而男孩子們,在成年之前,也只是被當做孩子看待,直到他們十四歲。

每當阿爾塔克的男孩到了十四歲的時候,阿爾塔克人就會將這些男孩子聚集起來,舉起成人禮,規矩很簡單,每個人帶上一把匕首、一塊腌肉,進入那座被雪所覆蓋的大雪山,在那裏獨自生活上一星期,回來的時候,帶回來一只曼爾茨雪狼的頭顱,這就算通過了。

阿爾塔克女人們、一般是母親,會將那只曼爾茨雪狼頭顱嘴裏的牙齒全部敲下來,串成一根項鏈,然後由那個孩子的父親親手為他帶上,以表示那個男孩已經接受了男人的稱號,成為了真正的阿爾塔克的男人。

這就是阿爾塔克所謂的成人禮,這條件幾乎可以說是相當苛刻,不說要在那環境惡劣的大雪山中獨自生活上一星期,而且攜帶的食物也僅僅只有一塊腌肉,關鍵在於,大雪山中到處都是饑餓的曼爾茨雪狼,一個不好,前去捕獵的他們反而會成為曼爾茨雪狼口中的食物。

更要命的是,曼爾茨雪狼是群居動物,是一種韌性極強、狡猾而擁有低等智慧的狼類,不然也不會從古代起就作為野蠻人最重視的同伴。

可以說,阿爾塔克的成人禮是借鑒了野蠻人的習俗,不同的是,野蠻人的做法是尋找一頭只有單一幼仔的母狼,殺死母狼,在母狼臨死之前,用最嚴肅的誓言發誓,然後將其掩埋,將幼仔帶回撫養。

作為補償,幼狼將會被野蠻人看成是無法取代的同伴,比自己的性命更加重要,習俗中,一名野蠻人,終身只有一頭曼爾茨雪狼可以作為同伴,如果該狼病死或被殺死,該位野蠻人也將會被剔除出勇士之外,從此作為部落後勤。

可以說,野蠻人的強大一半在於自身,一半在於那只經過訓練的曼爾茨雪狼,尤其是成長到壯年的曼爾茨雪狼,簡直有小牛般壯實,光是看到就足以叫一般人嚇破膽。

或許這是北方的生活方式吧,每當一段時間後,一個個年滿十四歲的阿爾塔克男孩就會帶著匕首和腌肉前往大雪山‘赴死’,是的,你沒有看錯,是赴死,那是生存率幾乎不滿三成的地方,要知道,這僅僅是對阿爾塔克人而言,如果其他地方的居民進入了這座雪山,也許過不了一天就變成了一具被眾狼群啃噬過後的骸骨。

除了勇氣之外,阿爾塔克人更注重的是韌性與毅力,什麽為了活命找山洞躲避、甚至是點火取暖,這無疑是自尋死路的做法,為了存活下來,阿爾塔克的男孩必須在第一時刻找到一個絕佳的埋伏點,然後挖一個坑把自己埋起來,僅僅露出半個腦袋,甚至是一雙眼睛,全天候保持著這個狀態,以等待落單的曼爾茨雪狼,然後看準時機發動突然襲擊。

或許,只有幾乎人人掌握怒氣的阿爾塔克人,也能做到這一點,如果是普通人,別說與雪狼搏鬥,光是保持著那個姿勢就足以讓他凍死。

所以說,在阿爾塔克,‘男人’是非常嚴肅而榮耀的稱號,與勇士等同。

相反的,如果是為了活命而拒絕參加成人禮、或者中途退出,那麽他就會冠上懦夫的稱號,終生被其他人所排擠,甚至連帝國發放的補給都有可能被其他人奪走,除非離開阿爾塔克,否則只能郁郁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