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開局一只小蘿莉!

不知道從什麽地方泄露的孢子病毒毀滅了世界,湮滅了文明,然後上億年的時光過去了,滄海桑田。

原始森林宛若一頭洪荒巨獸,橫亙地表,到處都充盈著豐沛的元氣,沒了人類的威脅,生物們瘋狂的繁衍著。

不知何時起,一種恐怖兇殘的物種誕生了,它們每隔四年,就像洄遊遷徙的大馬哈魚一樣,從極北的凍土圈漫卷而下,直到南邊的天涯海角,它們宛若颶風,橫掃了沿途的一切,動物、野果、甚至是蟲豸,凡是能吃的東西,都不會放過,更可怕的是,他們會瘋狂的破壞一切,充滿了殺戮欲。

這些生物踏過的地方,滿地瘡痍,衰敗荒蕪,所以人們將這種恐怖的生物稱為荒獸。

世界還是那個世界,可是對於夏野來說,已經面目全非,曾經熟悉的城市鄉鎮全都不見,被森林山川、河流盆地淹沒。

國家滅亡,法律崩壞,文明斷裂!

現在的人類以先祖為圖騰,以氏族和部落的群居形式頑強的生存著,生命渺小,而又偉大。

一枚枚的火種,正逐漸在大地上點燃。

荒獸潮爆發過後,會暫時蟄伏,這四年間隔對於各大部落來說,是難得的發展期,他們會將十五到十八歲之間的年輕人丟進荒域,以鮮血生存試煉的名義,進行拓荒。

荒域就是人類從未涉足過的地方,蠻荒、原始、血腥、充滿了各種各樣危險的物種,貿然深入,必然是九死一生,但是部落想要壯大,繁衍人口,就必須拓荒,畢竟更多的土地,就代表著更多的生存資源。

部落中,成年後的男人,可以擁有戰士頭銜,而經歷過三次以上的戰鬥,為部落流過血、受過傷,捍衛過部落的榮耀後,可以被稱為勇士,勇士之上,是英雄。

在這個生存艱難的後文明時代,生產資料極度匱乏,人均壽命不過四十歲,人口對於部落來說,是一種很珍貴的資源。

別說勇士,就是成年戰士,都不能隨便消耗,所以就有了鮮血生存試煉,讓適齡的年輕人們進入荒域,作為拓荒的馬前卒。

弱肉強食是根植在每一個部落人心中的準則,哪怕是權貴們的子嗣,也做不成溫室中的花朵。

安逸就是死亡,享樂就是自殺!

這是每一個年輕人成長中,最重要的生命歷程之一,經過了鮮血生存試煉的淬煉,品嘗過了痛苦與鮮血,磨礪過了意志和身軀,當他們活著走出荒域時,會成為部落未來的基石。

其實部落這麽做,也是被殘酷的生存環境逼迫的,食物太少了,所以弱者要被淘汰,節省下的糧食,就可以用來養育弟弟妹妹們,直到誕生出一位足以讓家庭驕傲、對部落有用的勇士。

當然,巨大的風險也代表著巨大的收益,如果馬前卒們可以在荒域中點燃祭壇之火,築起五大基礎建築,讓部落的戰旗迎風飄揚,成功立足,那麽他們將得到本族部落的大力支持,並且擁有這座新部落的完全所有權,可以得到大酋長的頭銜。

要知道,大酋長這個頭銜,代表的就是責任、榮耀、以及權力,是一個神聖尊貴的頭銜。

如果馬前卒成功,本族族長會舉行盛大的加冕儀式,親自為他帶上大酋長的桂冠,到時候,整個部落的子民都要參加、恭賀,不準缺席。

走在路上,如果有人對大酋長不敬吐口水,你可以立刻砍下他的腦袋而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城門口,送行的高--潮已經過去了,零零散散的年輕人們沒有懼怕,臉上帶著興奮和期待的笑容,踏上了征程。

夏野看到了一些街坊熟人,招了招手,可是他們並沒有回應,而是目光呆滯地看著他。

“完了,我就說這個塗妝面紋太gay了,一點都不酷!”

夏野郁悶:“我可是擁有18CM超大鳥的直男,我不要被當成基佬呀!”

“噗噗噗!”

菘果笑噴,她知道大哥哥在開玩笑。

事實上,貧民窟的街坊們並不是因為夏野的面紋發呆,而是他的裝扮,實在太讓人意外了。

量體縫制的黑色皮甲,緊裹在身上,將肌肉線條勾勒的纖毫畢現,腳上是鹿皮長筒靴,鞋帶系成了蝴蝶結狀,兩只高度完全相同,腰上是一條三指寬的牛皮腰帶,左側是一個小皮包,鼓鼓囊囊,不知道塞了什麽,還有一把形狀仿佛狗腿的彎刀。

右側則是掛著一把短柄戰斧,斧刃形狀怪異,只有巴掌大小,前端寬刃,而後端作成了鷹嘴狀。

“這麽小的斧頭,能幹什麽?”

夏老實不理解,帶著完全是浪費體力。

有眼尖的街坊看到夏野的右腳靴筒中,還露著一截纏了麻布的刀柄,不用問,肯定是插著一把匕首。

除此之外,一把長劍同樣用麻布包裹了,斜背在身上,後腰位置,則是橫放著一把一尺長的短劍,還有一根比手臂略粗,大概尺長的獸皮圓筒橫掛在後腰,也不知道裏邊放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