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私奔

很多人在高興的時候喜歡喝酒。因為一旦麻木了,瑣碎的其他情緒和理智都不在了,只剩下高興,然後就會感覺更高興,高興得不得了。

羅德哈特現在很高興。乍一看他似乎並不是很會喝酒,一杯酒臉就開始泛紅,眼神也有些散漫露出些醉態,但是接下來無論怎麽喝他也只保持那一些醉熏熏的感覺不會繼續深一步地醉下去,於是就一直停留在微醉的狀態中,理智並不失去卻又能夠把情緒盡情地散發出來。這無疑是個在酒桌上極受歡迎也極度有用的天賦。

一個多月前他護送克莉斯回到了公爵府,公爵和他接觸了一下,交談了一通後立刻以非常專業地道的眼光看出了這是個難得的可造之才。須知人才固然難得,而能夠死心塌地的人才更是難得。一個資質良好沒有家族背景沒有政治立場的年輕。這種基於感情培養出來的人才才是真正可以委以重任的心腹。於是公爵讓他留了下來,還為他在即將舉行的為聖騎士團招募團員的比賽報了名。

“這輩子如果要說我有什麽感激和尊敬的人,只有兩個。一是我死去的爺爺,二是就是你了。如果沒有你我早就死了,也絕不會有現在這樣的機遇,我能夠比原來成長也都是因為你的影響。你不只是我尊敬和感激的人,還是我的朋友,朋友啊。我居然有一個你這樣的朋友,真是我的福氣。”羅德哈特的俊臉發紅,借著酒勁把自己的心裏話說出來。

很多人在傷心的時候喜歡喝酒,覺得喝得麻木了就什麽都不知道了。但是這種人一般卻很難喝醉,因為老是分心在想著怎麽還不醉,所以反而老是醉不了。

阿薩現在就是這樣。頭也開始暈了,四肢的感覺也已經開始麻了,但是思維卻好象越來越清楚,甚至還分得出自己是四分傷心三分煩惱二分憤怒一分懊悔。

說老實話,他並沒怎麽想起過這個朋友,和對方把自己視為偶像而時刻放在心中的態度一對比,很覺得有點愧疚。這樣一分神,好象傷心煩惱又削弱了一點。

羅德哈特用幾乎是渴求的語氣問他是不是打算在王都安頓下來,會不會和他一起共闖一番天地。他原本已經被殘酷現實熄滅了的雄心壯志又因為被這天賜良機打開了眼前的新天地而重新猛烈地燃燒起來。“你看這世界上什麽東西是不需要力量的?什麽東西是力量所解決不了的?我以前還以為正義,光明和愛這些崇高的東西可以超越其上。但是即使這些東西確實是有,但是落實下來也是需要實力。”他看向阿薩,半醉的眼睛裏全是尊敬。“這是你讓我明白了的道理。”

阿薩像喝白水一樣大口灌下一杯麥酒,醉醺醺地看著他搖頭說:“你弄錯了吧。我只知道餓了就吃困了就睡,想什麽就去做什麽。哪裏能讓你明白這麽深奧的道理……”

“不,就是你讓我明白實力的重要性的。”半醉的年輕騎士非常肯定他是自己的偶像。“而且到了這裏以後我也終於覺悟了,在這社會中最重要的力量就是地位,就是權力。”

他的這種思想上的進步至少有一半要算是姆拉克公爵的功勞。對付這種充滿了激情的年輕人公爵簡直堪稱聖手。不露痕跡的隨便一點小動作,小語言,就可以讓他們自發的充滿公爵所需要的各種鬥志,為其所用。

“我們一起幹吧。只要我們兩人同心協力,這天下……”

“沒興趣。”阿薩終於感覺出有點昏了,滿意了。

“你太清高了。”羅德哈特搖頭嘆息,連這個拒絕他都覺得是道德高尚的表現。“要知道,這世界本來就像廚房,再精美的佳肴也必須滿身油膩一手肮臟才弄得出。難道不居高臨下地站在高處俯視那些庸庸碌碌的蠢材,反而甘心讓那些因為出身好就要站在你頭上的混蛋在這世界上為所欲為嗎?”羅德哈特臉色紅潤得生機勃勃,酒精把他體內深處欲望的活力激發到了臉上。

克莉斯突然在酒館門口出現了,她咚咚咚地跑了進來先就朝羅德哈特的頭上敲了一下,呵斥道:“居然大白天的就敢在這裏喝酒。”

剛才還滿是豪情壯志仿佛天下盡在掌握的羅德哈特挨了這一下怔了怔,摸著頭有點不好意思地看著阿薩笑了笑,作了個鬼臉。

這個笑容才讓阿薩覺得這個朋友順眼得多可愛得多了。即便是再怎麽說著要去追求權力要不擇手段,本質上他依然還是個單純可愛的年輕人罷了。

克莉斯埋頭瞪著她那雙美麗的單鳳眼很仔細地看著阿薩,好象這是只世界上最古怪的動物一樣。然後她突然拍手:“原來真的是你啊。我說怎麽看起來那麽面熟。居然換了這樣的衣服,人模人樣的我一下都不認識了。”

原來她這個時候才把阿薩認出來。大概在女人的眼中男人的打扮通常比五官更值得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