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找死

街兩旁的行人駐足而觀,對白馬上的騎士發出嘖嘖的贊嘆。少女們更是交頭接耳,眼裏的神采是男人最希望女人在看自己時所流露的那種,即崇拜又迷醉,還有渴望。

馬是千裏挑一的好馬,馬上的人更是萬中無一。銀光閃閃的騎士鎧甲好象並不是件需要穿著的外物,而是本人氣質流露於外的自然體現,如此威風凜凜,只是因為穿在他身上。一頭讓人有耀眼錯覺的金發,仿佛是太陽的光輝負著於身,心甘情願地成為他的一部分。劍眉,挺直的鼻梁,俊朗卻絲毫不失男子威猛氣概的臉部輪廓。陽光灑在鎧甲和金發上,折返出的光線令旁觀者錯以為是他本人的光輝。

當然,這樣的人也必定有和他相匹配的身份。路人中有幾個知曉的人竊竊私語,這位就是埃爾尼大公的長子,皇家聖騎士團的隊長,姆拉克公爵的女婿,埃爾尼·克勞維斯騎士。聽者中有少女立刻幻想自己的母親曾經和姆拉克爵士有過曖昧。

克勞維斯對周圍圍觀贊嘆的人群毫不在意。在他眼中,這些蠢笨的平民和螻蟻沒什麽區別,驚訝於自己的高大偉岸天經地義,用不著放在心上。

而且他現在很煩,或者說這一個多月他一直都很煩,而現在還居然不得不在這裏慢騰騰地浪費時間。如果可以,他立刻就會拔劍把街邊所有讓車隊不得不慢慢前行的賤民殺個精光。

那個士兵居然能夠從王都裏逃脫,甚至有可能一直都潛伏在王都內的某個地方。這件事讓他這一個月來都沒睡好過一天。一旦他想起那個低賤的雜種可能正躲在一個陰暗的地洞中偷笑,為他能夠從一個騎士的手裏逃脫而得意洋洋,為這個騎士的擔心頭疼而高興,他就會陷入極端的暴怒中。他發誓當抓住這個士兵的時候,要像修指甲一樣,細心地慢慢地把他身上每一處最敏感的地方都一點一點剔下來,讓他像只狗一樣在血泊中嚎叫上三天三夜,用舌頭死命地舔自己的鞋底,哀號著求自己快殺了他。

唯一的好消息是至少現在那個士兵還沒有把消息透露出去。有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那個消息的真正意義,把這件事情和自己一起永遠埋進陰影。西邊獸人們的進展也出乎意料的好,大概只要再有半年的時間就沒問題了。但是那個士兵仍然像一顆情況不明的炸彈,有可能已經受潮失效,也有可能不知道哪一天從某個地方突然彰顯自己的存在,把整個事情微妙的布局弄得不可收拾。

今天他受傷的未婚妻終於被送回來了,他也不得不放下手頭的事情去城外接著護送回公爵府。他很不願意把時間浪費在這種事情上。

他極端討厭浪費時間。時間是很寶貴的,每一分鐘都應該過得很有效率,都應該有所收獲,都應該對自己獲得更大的權力和更高的地位有所幫助才是。人活著就應該上進上進再上進,這是他的信條,他也為自己有這樣的信條而驕傲,以之藐視那些如同蟲蟻般活一天算一天的賤民們。因此他對觸犯自己這個驕傲的信條的所有事情抱以極度的討厭。

而且他也知道她同樣地不願意見到自己。她對他不是那種很外露的那種討厭,而是一種反感的漠視。這種態度令克勞維斯非常地討厭,甚至憤怒。他習慣於別人崇拜他,敬仰他,懼怕他,甚至允許別人憎恨他,討厭他,那至少說明在別人心目中他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存在,是很有力量的證明。但是卻絕不允許別人漠視他,不允許別人看他的時候有如看一只在墻角一滑而過的蟑螂。

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人那樣看他。如果是別人,他一定要不擇手段地告訴那個人膽敢藐視他的人,他可以把任何小看他的人撕碎。但是偏偏這個人就是他的未婚妻,一個即將帶著那種目光陪伴他一輩子的人。而現在他還要浪費許多時間來保護她。

這無疑是一件非常令人討厭的事情,如果可以,他絕對不會這樣做。

但是沒辦法,有些時候旁觀者的印象才是關鍵,才是這件事情的意義所在。姆拉克公爵的女兒受了傷,以公爵大人和埃爾尼家族的關系,埃爾尼大公的長子又是公爵小姐的未婚夫,那麽就一定會飛奔去城外,接著他的未婚妻,小心翼翼地一路護送回公爵府。既然人們那麽以為,事情也只有這樣去演示。

人已經接到了,兩個人很有默契,互相之間沒看上一眼,也沒說過一句話。反而剛一見面,她就用虛弱的聲音急不可待地問她妹妹,一個月前那個來公爵府報告的年輕人在哪裏。在她心目中,那個士兵比她的未婚夫重要一百倍。這令克勞維斯更憤怒,但他不是嫉妒,在他眼中他未婚妻或者說任何一個女人都只是一種道具而已,只是她的這種態度說明從某個角度上來說他不如那個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