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94章 我就是欺負人(第2/2頁)

進行了冗長的陳述之後,張律師提出了自己的要求,“……綜上所述,我方將對對方當事人提起反訴,追究他們誣告陷害、敲詐勒索、偽造證據……的罪責,除他們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外,我方當事人提出以下要求……”

“……此案的律師費、訴訟費應由對方當事人承擔,合計33.78萬元;我方當事人的誤工費,為了應對此次訴訟,我方當事人一共花費了七天時間用於和律師、證人等接洽,根據我方當事人的收入水平,此項合計28萬元……”沈隆每天開兩桌一共四萬塊,加起來可不是二十八萬麽。

“精神損失費……交通費……最終合計874575.65元。”一項項賠償要求從張律師口中說出來,聽得魏彩鳳一陣陣兒眼暈,這個數字比她敲詐沈隆的還多。

黃律師對這些要求根本無力回擊,只能勉強申請延期,給魏彩鳳爭取到了一點兒時間,不過剛從法院出來,他就以魏彩鳳隱瞞事實為理由和她解除了合同,這事兒他實在不想繼續摻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