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章、滾出去(第3/3頁)

見眾人皆面露鄙夷之色,計蒙又說道:“就算是我殺了那些人,又能怎樣?區區村寨野民,奉仙君以一顆金頭從祿終那裏買下他們,我賠十倍之資便是。”

虎娃斷然道:“若是你殺了他們,我只想要你的人頭。”

計蒙:“請問奉仙君有證據嗎?我之所以願出十倍之資,只是不想讓你難堪。莫說你沒證據,就算你有證據,我也不過是殺了逃亡之家奴,以資抵刑即可。”

以資抵刑,巴原上也有,前文已有介紹。貴族犯罪,只要不是必死不赦之罪,可用服役抵刑。比如說某人的罪很重,國君判他服勞役五百年抵罪,實際執行時,他可以花錢雇人代自己服役五百年。

什麽人能服役五百年呢?賬不是這麽算的,花錢雇五百人服役一年也是一樣的。若是忽略中間的過程只看結果,往往就變成了直接以資抵刑。

侯岡突然厲聲喝道:“計蒙,你算什麽東西?在中華天使、各部君首面前,妄談什麽以資抵刑?”

重華適時問道:“侯岡大人,這位計蒙先生究竟是何出身,在國中有何司職、受何爵位?”

侯岡很幹脆地答道:“白身。”

重華鄭重開口道:“屠村滅族之罪,想以資抵刑,恐不合適。按國中禮法,若無親族血仇在前,當屬不赦。況且以計蒙的身份,更沒有這個資格。”

聽計蒙的口氣,似是沒把此案當回事,或者想盡量淡化其性質,宣稱不過是殺了一批逃亡的奴仆而已。理論上他可以先和這些奴仆的主人虎娃私下協商,賠以重資;如果虎娃不再追究,其他的事倒也好說。

而虎娃的態度已經擺明了,就是想要兇手人頭。計蒙又搬出以資抵刑的說法來,卻遭到了重華的反駁,指出這種行為的性質太過惡劣。

屠村滅族之舉,按當時禮法,只在一種前提下才有可能被饒命,那就是兇手本人的親族是被仇敵所屠滅,他這麽做是為報親族血仇。中華天子裁決時或可網開一面,不處死兇手而罰以另外的重刑,但這也只是有可能,還要視具體的情況而定。

奔流村族人當然沒有屠滅計蒙的親族,而且侯岡也指出,計蒙本人並非貴族,根本就沒有資格去談什麽以資抵刑。

侯岡先前那番話讓計蒙心中怒意升騰,他堂堂真仙、早已不是凡人,居然拿世俗身份說事,對他而言簡直就是莫大的羞辱!

計蒙的來歷有些復雜,他得到了炎帝時雨師赤松的傳承,歷天刑而成真仙,卻從神農天帝所開辟的帝鄉神土中被驅逐了出來。

說是神農天帝主動驅逐他,倒也不太確切,神農天帝恐也沒興趣單獨針對他做什麽。須知帝鄉神土某種意義上就相當於天帝本人的元神世界,若心境與修行所證不能與之相容,那麽這片世界於計蒙而言就相當於不復存在,與之格格不入,也等於被放逐到了無盡的虛空。

既然帝鄉神土消失,計蒙又回到了人間。他也不知在無盡虛空中迷失了多久,回到人間時已是天子帝堯當朝。計蒙本以為憑著自己的身份和修為,帝堯還不得把他高高在上地供著,尊他為朝中大祭。

而天子帝堯朝中的大祭,當時則是歷正宮主官羲和。自從顓頊帝頒布“絕地天通”的政令之後,就由歷正宮掌管天下的官祭與國祭,禮官也皆出自歷正宮,早已不設雨師之職。計蒙趾高氣昂而來,但別說帝堯尊他為雨師了,就連羲和都看不上他。

計蒙想入朝受職當然可以,但就在歷正宮中當一名禮官吧,要接受羲和的管轄與指揮,更別指望什麽雨師之職、大祭之位了。計蒙心高氣傲,認為這簡直是受辱,根本沒有接受任何職位和爵位,便這麽負氣而走。

後來計蒙跟帝江搞到了一塊,暗中出謀劃策煽動帝江的野心,又挑起了這一系列事端,也不是沒有原因的。他自詡為世外仙家,除非是自己看得上願意要的,否則其他的司職和爵位就是無所謂之浮雲,不料侯岡今天卻恰恰揪住了這一點。

計蒙離座而起道:“我堂堂仙家,豈能受凡夫之辱。方才所言,只是在探討事理,若無證據,那便廢話少說!”

重華一指計蒙道:“你,滾出去!”

祿終也說道:“計蒙,你還有資格待在這裏嗎?……帝江,你事先恐也不知情吧?”

既然眾人共同見證虎娃追查兇手,而虎娃連續提出的兩個要求其他人都答應了,唯獨計蒙拒絕,擺明了就是不配合的態度。再加上他方才又說出那等話,那麽就別怪重華當場把他趕出去了。

至於祿終又問帝江的話,是指計蒙是兇手之事,帝江也應不知情。計蒙正想找機會翻臉走人呢,隨即拂袖道:“恕不奉陪!”轉身便離開了大帳。

崇伯鯀又突然開口道:“奉仙君,你不可在天使大營中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