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章、太講理了(上)(第2/2頁)

虎娃又問道:“方才那一箭射來,就是有人想裹脅軍陣與我動手。而你身為領軍之人,又為何裝作不敵,借機離開了戰場?”

公山虛很不好意思地答道:“我雖知道您無意傷人,但也怕您不得不傷人,就像那頭駮馬,您不得已時也出手殺了它,所以我並不想全力出手。而且我也想找個機會,回村子裏好好問問是怎麽回事?”

虎娃:“問也問了、謝也謝了,公山虛將軍,你還想怎麽辦呢?”

公山虛:“我只是過來和小先生打聲招呼,身為鎮守畋獵園林的將軍,我有責任將這裏發生的一切意外,如實上報國都中諸大人。回去之後我就立刻派人趕往龍馬城以及國都,如實稟告並公布此事。”

虎娃:“那位君女,恐怕不會樂意的。”

公山虛:“我只能這麽做,她若是在遊獵時出了意外,我是要擔責任的,但我身為遊獵將軍,卻不能聽她的號令。”

虎娃望了望那已經被踐踏得不成樣子的大片田野,突然道:“今日之事,以國中禮法,宮嫄當受何等責罰?”

公山虛聲音有些發顫,猶豫了片刻但還是答道:“刖刑。”

在這種農耕社會,糧食生產是維系整個國家運轉的生命線,人們絕不可以隨意踐踏青苗。若是無意為之,將受訓斥;有意為之,將受責罰;故意在春耕時毀壞大片青苗,則是很嚴重罪行,當受刖刑之罰。

所謂刖刑就是砍腳,初犯砍一只腳,再犯砍另一只腳,若是罪行特別嚴重,則同時砍去雙腳。宮嫄身為君女,深受國君喜愛,真把她的腳砍掉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還有留情開恩一說。其人的身份尊貴,也有機會躲過這種刑罰,而以其他的方式來替代補償。

但就算是國君,也只能赦免宮嫄所受的刑罰,而且還要找出表面上足夠說服人的理由,卻不能抹去宮嫄的罪名。也就是說在春耕時放肆行兇、故意毀青苗之罪不可改變,她最好的下場,也不過是被定罪而脫刑,這已經是一種特權了。

宮嫄其實本不必如此,那駮馬只是一頭畜生,不論其有沒有靈智也仍然是畜生,剛開始踐踏青苗的是它,而它已被虎娃所殺。假如宮嫄問清楚情況,表示願意賠償,也便能大事化小,更沒人會去追究她什麽。

可是她又帶著車駕、率衛隊踐踏田地來捉拿虎娃,罪名便坐實了。至於後來又裹脅軍陣動手,則罪名就更大了,就看有沒有人去認真追究、這件事情會不會被公開。

虎娃又問道:“射出那一箭的衛隊長,又該受何刑罰?”

公山虛這次回答得很幹脆:“斬刑!如果他供出是受人指使,那麽指使者便與其同罪。”想了想又補充道,“其實沒有那一箭,他和那些衛士們也當受刖刑。”

虎娃:“哦,那倒是有點冤了,他們只是聽從宮嫄的命令。”

公山虛卻搖頭道:“不冤,一點都不冤!衛隊的職責就是保護君女,也包括勸誡阻止她不要有過失,而不是縱容協同她犯下罪行。宮嫄並無生殺之權,她若是對衛隊不滿意,也頂多是要求撤換。可是衛隊未能阻止君女,還跟隨她踐踏田地、行兇拿人,便是同罪了。”

虎娃追問道:“那些衛士都會被砍腳嗎?”

公山虛又答道:“這倒也未必,只是罪名和相應的刑罰如此,但根據國中禮法,這等不涉及謀逆以及人命的毀財之罪,只要他們能認罪悔過,並賠償受害者的損失,刖刑也可從輕改判為杖刑。”

虎娃點了點頭:“將軍倒是一個明白人,事情看得很清楚。那麽依你看——我又該受什麽責罰呢?”

公山虛想了半天,這才答道:“您鬧了這麽大的動靜,居然無罪可究,就連想公開緝拿您都不好辦。至於您踢君女的那一腳嘛……不說也罷。”

虎娃殺駮馬無罪可究,至於後來,他也沒有襲擊君女的車駕,想栽贓都栽不上。每次都是君女帶著一夥人來找他動手,更重要的是,他取勝之後並沒有去追擊,性質完全就是自衛,沒有任何尋釁傷人的舉動,因為根本沒那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