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只爪爪(第2/4頁)

爽。

【五分鐘後】

——不,說到底,究竟是為什麽我對自己“娶了一個姑娘”沒有絲毫實感,還差點累忘了?

已婚的薛先生終於從遲緩的腦子裏翻出了回憶,並從自己最裏層的襯衣口袋夾層裏找到了被妥善放好的婚戒——上面竟然還連環套了四十七個保護符文以免任務過程中丟失。

……對,這四十七個保護符文都是我四個月之前套上的,果然工作使人失智嗎。

他頗為鎮定地當著沈淩的面重新把戒指戴在無名指上,頗為鎮定地撣撣風衣下擺上還在往地板上滴的紅褐色液體,頗為鎮定地解釋道:“坐飛機從B國回來的時候,遇到有老人家被雞絆倒了,就順勢幫老人家殺了一下雞。為了不弄臟婚戒,暫時沒戴,抱歉。”

沈淩“啊”了一聲,語氣裏是單純的好奇:“你不是坐大巴車去A國參加樂團的小提琴巡演了嗎?”

薛謹依舊鎮定:“是從A國到B國的小提琴巡演,而且從B國買飛機票回C國的價格相對比較便宜。”

沈淩的目光移到了他的小提琴盒,此時這個盒子也不斷滴落著紅褐色的不明液體:“這是?”

“在機場殺雞時濺到的。”

“哇塞。”

出乎意料的是,面對如此生草的理由,對方並沒有露出任何驚訝或懷疑的表情——沈淩點點頭,打了個哈欠,並很快興致缺缺地擡起了掛在沙發靠背上的腿。

從倒掛,到正坐,再到拽過沙發抱枕,然後癱成餅狀。

薛謹這才注意到,她的手上拿著一本漫畫書,脖子上掛著一枚白色長條形的小夜燈,而之前是在倒掛著用小夜燈看漫畫。

並且,隨著對方從倒掛變為趴伏後不忘繼續看漫畫的舉動,薛謹的視線不得不放到了她扒拉著漫畫的雙手上——

他不得不發現,沈淩的雙手上什麽都沒有。

尤其是無名指。

光禿禿的。

“……沈小姐,你的戒指呢?”

“哎?你是說四個月前你讓我戴的那個東西?哪一個東西來著?亮閃閃的白色的那個嗎?”

薛謹:“‘亮閃閃的白色的那個’是你應該用來向同齡人炫耀的鉆戒,沈小姐,我問的是樸素的銀戒指。”

對方正埋在漫畫書裏,小腿從向上翹改成了向後翹:“哦,那個不亮閃閃的光禿禿的醜東西……啊,我想起來了,那個東西太小了,而且不是白色的漂亮小寶藏,我前幾天不知道丟哪兒了。阿謹,你幫我找吧,你家東西太多我找不到……”

【究竟是為什麽我對自己“娶了一個姑娘”沒有絲毫實感,還差點累忘了?】

……大概是因為,只花了兩天就決定和剛認識的相親對象領證,卻在買好婚紗和戒指的當晚接到緊急懸賞,一出差就是四個月,出差前只來得及把對方領回自己家安頓好……吧。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是只相處過兩天的陌生人。

薛謹揉揉眉心,認命地彎下腰來收拾客廳地板上的東西。

沈淩單獨在家時大概是為了找戒指把東西翻了一遍,燈光亮起後,薛謹注意到周圍的東西都很亂:地板上有好幾條只剩腦袋的小黃魚,吃空的零食袋子,空空的塑料杯子,還有扔到地上的抱枕。

但薛謹沒有開口提醒對方“不要亂扔東西”,因為自己剛結婚就出差的行為實在理虧,而且一邊幫忙收拾東西一邊出口教訓對方是“媽媽對初中女兒嘮叨”的標準模板開頭,這麽做會讓他有很糟糕的既視感。

“沈小姐,這麽晚了不休息,對皮膚不好。淩晨三點鐘用小夜燈看漫畫對眼睛也不好。”

沈淩翻了一頁漫畫,哼哼唧唧:“知道啦知道啦,我把這一張看完就走。”

……不,等等,這種對話讓“媽媽對初中女兒嘮叨”的既視感簡直撲面而來了。

身為對方的丈夫,薛謹試圖把對話拐回正軌:“第二種戒指雖然沒有你的鉆戒好看,沈小姐,但平時你需要一直戴著它才能證明你已婚。這是很重要的東西,以後不要亂丟了。”

“為什麽我要證明我已婚?”

“因為我們結婚了。”

“為什麽要證明我們結婚呢?”

“因為如果別人認為你是未婚,就會來追求你,給我的日常生活增添麻煩。”

“為什麽別人認為我是未婚會來追求我?追求是什麽意思?你追求我了嗎?”

薛謹:“……”

作為一個鎮定到機場殺雞(?)的男人,他依次序鎮定回復了沈淩的三連詢問:“因為你長得很漂亮,性格很可愛,有眼睛的男人都會試圖追求你;追求是送你禮物討你開心從而讓你和異性建立親密關系的過程;我沒有追求過你,你自己說和我結婚是給我的獎賞。”

沈淩“唰啦啦”翻過手中的漫畫書。

薛謹低著頭繼續收拾地上的雜物,很長時間都沒有等來她的回復,只聽見了翻書聲——半晌後,翻書聲戛然而止,地板“吱呀”地響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