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事情已經過去了十年, 許多細微末節的東西陳知予早就記不清楚了,講也只能講出個大概。

講到最後,她輕嘆了口氣, 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畫像, 道:“我第二天就去醫院做了骨髓捐獻的登記, 但是兩年之後他們才給我打電話,說有個白血病人的骨髓配型跟我合適,問我是否真的確定要去做捐獻。”

季疏白:“你去了麽?”

陳知予:“我當然去了。”她又補充道, “但是捐獻者和被捐獻者的身份都要保密, 更何況,已經兩年了……我也不知道對方是不是小光頭。”

兩年的時間, 足以改變很多東西。

她很擔心, 小光頭等不了兩年。

季疏白心裏清楚,她的捐獻對象不是自己,但無論為他捐獻骨髓的人是否是她, 他都會把那個人當成她, 所以這件事對他來說並不重要。

現在他最想弄清楚的是她為什麽不去赴約?

他等了她整整十年。

她剛才也沒有提及他們的約定,所以他只能側面詢問:“你們臨別前,就沒有約定過什麽嗎?”

陳知予一臉懵:“約定什麽?”

季疏白咬了咬牙, 壓著脾氣說道:“約定下次見面。”

陳知予:“沒有啊。”

故事在和她小光頭離開大橋的那一刻就結束了,哪來的那麽多後續?

季疏白已經快被氣炸了,但又不得不拼命使自己保持冷靜,不然他一定會被這個沒心沒肺的混蛋氣死。

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他強作平靜地說道:“你們兩個也算是互相救了對方一命,怎麽會沒有約定下次見面?”他還是不死心,想提醒她一下,“說不定有, 但是你忘了。”

陳知予一邊卷畫軸一邊說道:“忘就忘了吧,沒必要再見。”

她由衷的希望那個小光頭能夠等到合適的配型,希望他病情痊愈,希望他好好地活著,但卻從沒想過會與他再次見面。

他們倆雖然有著過命的羈絆,但歸根結底還是兩路人,擁有不同的人生,分別過後,就沒必要再有交集了,免得尷尬。

其實,也是有點害怕再也見不到了,或者說,害怕得知他已經不在人世的消息,所以不如永遠不要見面。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她的語氣十分無所謂,但對於季疏白來說,這句話中的每一個字都像是一根針,直直地刺入了他的心頭。

好一個沒必要再見。

他再次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神色復雜地望著她,不甘心地問:“如果你不願意再見到他,當初為什麽要給他當女朋友?”

陳知予絲毫沒有注意到他的異常,轉身把卷好的卷軸重新放回了紙箱中,同時回道:“因為我看出來了他喜歡我,他不想讓我走,我走了他會很難過,所以我才會跟他說要當他女朋友。其實那個時候我也沒想那麽多,就是不想讓他的人生有遺憾。”

他的生命很脆弱,脆弱到隨時可能戛然而止,如果到臨死前連個女朋友都沒有,那也人生也太空白了。

既然他喜歡她,那她就成全他。

與情愛無關,只是為了成全。

季疏白明白了,她從來沒有喜歡過他,當時的舉動只是出於同情,就連之後的約定,恐怕也只是為了哄他回家。

但他卻當了真。

這時,陳知予又忽然說了句:“但無論如何,他對我來說還是一個很重要的人,因為他救過我的命,除了我的家人們,沒人能超越他在我心中的份量。”

這句話,又令季疏白的內心瞬間平衡了許多。

她承認了他的重要性。

這個混蛋,總是能讓他又愛又恨。

猶豫片刻,他再次啟唇,試探性地問:“如果他活了下來,並且找到了你,你會怎麽辦?”

陳知予設想了一下這種情況,實話實說:“先恭喜他活了下來,然後把他趕走。”其實她想說得是“讓他滾蛋”,但話到嘴邊了又想起來和尚弟弟是個正義使者,這麽說容易給他造成一種自己是渣女的感覺,於是就換了個委婉的詞匯。

時刻謹記給弟弟留下一個好印象,三百萬的任務才更好完成。

季疏白又氣又無奈:“為什麽要把他趕走?他對你不是很重要麽?”

陳知予沉默少頃,嘆了口氣,沉聲道:“因為他見過我最落魄的一面。”

對她來說,那天晚上應該是她人生中最淒慘的一天,父親的葬禮、傅家門前的苦苦哀求、大橋上的輕生行為……所有的一切都在印證著她的可悲與可憐,而小光頭就是這一切的見證人。

如果再次見到那個小光頭,她一定會有種無地自容的感覺。

可以這麽說,人人都有不能回首的黑歷史,所以她不想見到小光頭,只要一看到他,她必定會想到自己的黑歷史。

那句話是怎麽說的來著?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