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節 事件真相

“什麽道理?”

陳佑壓抑著憤怒,反問勸阻改造人理由。

便聽那改造人一絲不苟的認真答道:

“根據機構內部制度,紫國執法主事越級申訴不屬違規,三級主事跨區被動接受請求同樣不屬違規。一級主事的行為本質上歸咎二級主事你的責任,會被判定為管理不善導致下屬作出錯誤行徑導致恐怖事件的發生。”

陳佑當然不會跳起來罵咧說這算哪門子合理制度,強壓下惱火的情緒,沉聲道:

“簡單說,一級主事的這次行為如果成功瓦解皇月教的行動大部分歸他自身和三級主事的功績,如果失敗,只是我這個頂頭上司的管理無能責任體現。並且事情的結果必須由我負責,是不是?”

“是的。”

陳佑自嘲笑聲,冷靜後調出紫國一級執法主事的詳細資料功績,看罷,又是聲冷笑。終於明白那麽多歸屬紅國而仍舊保留原國名稱的地區的執法戰鬥部為何有人爭相而去。

這些人中,許多都是歸屬國中有功績者。卻不可能投入進前線危險戰鬥,最適合他們的就是在已安定局面的地方從事紅國模式的完全化建設工作,而執法部和戰鬥部以及守護機構,都是這些地區中立功機會最多實際上又並不危險的首先職務。

利用機構內部制度漏洞,以這種方式立功表現早成功慣例。過去紫國時,由於處於前線爭鬥狀態,這類人並不敢過份的將手伸展過去,一旦因此導致變故混亂,必定被殃及池魚而不能脫身。

是以戰區的主事絕不會因此受到束縛和幹擾,然而一旦情況安定就是另番景象。他們即使這麽做,也不可能導致已安定的局面被瓦解,高枕無憂的放肆的利用所有機會。

陳佑這才明白何以那麽多老輩英雄們寧願一直呆在戰區也不肯安身立命,談及時卻往往一笑置之不願深談。

一來清閑的過份卻沒有太大實際意義,安定的紅國模式化社會實際上並不需要他這類人的必須存在。二來還需要面對這種讓人憤怒惱火而無奈的混帳事情,此刻的他就感到現今的職務純屬折磨。

相通此節,陳佑也不再著惱,吩咐改造人替之措辭一篇往總部就紫國的慘案表明自責的態度,旋又聞名紫國慘案的具體狀況。

又著助手朝紫國執法部發送命令,讓紫國一級主事親自帶隊,哪怕天涯海角也得把揚凡抓捕歸案。

作罷這些,陳佑才感心情舒暢些,紫國的一級主事當然沒本事抓到揚凡,抓不到就讓他滿世界的想辦法找吧。總之一句話,讓他從此因此事不得清閑,忙不死也累死他,萬一真給揚凡碰上,那是他運氣好,早死早超生。

有此前車之鑒,他陳佑就不信往後還有多少這類混蛋東西敢抱這種心思往他手底下調!

作為紅國機構的一員,他為此去抗議制度不公或是申辯之類的絕不可能有意義,況且從改造人的論點而言,他不能管理住所屬的主事本也算是無能體現。

那唯一的辦法就是對這種絕不會讓他滿意,也絕不會符合他要求做事的家夥狠狠懲治,讓他怕的自己滾蛋去別處,或者自作自受的早死超生,以此立威讓這類家夥再不敢跑來騷擾。

作為一個戰士的他,對這種人行徑的憤怒簡直言語不足以表。戰士的他們,在最危險的漩渦中拼殺,功績僅是這些努力下的附屬產物,而這些人,用這些混帳透頂的鉆漏洞法子謀求功績,禍害和打擊傷害著戰士們的熱情和忠心。

此事落他頭上最後能如此接受處理,若是沖動些的,哪裏能甘心這麽承擔責任被在功績上抹黑一筆,哪裏受得這種冤屈?一旦因此申訴爭辯吵鬧,最後結果只是寒自己的心,讓自己因此被牽連禍害的更慘。

命令下達不久,紫國執法團方面就有信息傳來。

陳佑接通通訊,就聽那頭的一級主事認錯似的討饒話。

陳佑不以為然的聽罷,心下才不打算就此罷休饒他,便道:

“我個人認為你具備執行此任務的能力。當然,這是個有危險性的任務。如果你認為自身沒有承擔此事的能力,可以對總部提出調派別處工作,讓自認有能力承擔此事的人接替工作。但我認為你具備這種能力,所以對下達的命令絕不會更改和取消。”

掛斷通訊後,陳佑考慮半晌,又決定將此事責任完全攬下,同時想借此消去揚凡的責任過錯以便撤銷紅國對其的判罪追捕。

道由於他的不當處理導致一級執法主事以錯誤方式執行任務,結果對合法民眾揚凡夫婦造成非常傷害,由於傷害的產生致使揚凡行使自我保護和反擊權限,在自保權限的行使中由於執法團給予巨大壓力,導致反擊中戰甲釋放力量過於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