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節

血銀手如此年紀卻有此成就,背後自然有足夠的理由支撐。盡管帶領的只是一隊,放在軍中,實在有太多能與之職位比擬的將領,但能如血銀手般,憑一個隊的兵力多次攻克敵軍關城,而自身傷亡卻又少的幾乎可以忽略的戰績,那真是絕無僅有。

血銀手的兵絕對是隊精兵,1/3為配備長刀單盾長矛的騎兵,馬上機動性高於尋常重騎,僅比輕騎略遜色,卻是上馬可沖鋒,下馬可攻城;余下兵種則是長槍配長弓,騎射的整體水平極為優秀,馬上交戰的實力南風國內恐怕根本沒有別的隊伍能比擬。

這樣一支軍隊的機動性當然可怕,但是訓練這樣一直軍隊,也絕不容易。血銀手若非能在每戰將傷亡降到極低,這支軍隊總是一直打勝仗,也在幾年前就消耗殆盡了。

任何國家,一個尋常人想在軍中大放光彩,天難地難。沒有一個強力的背景,從一開始晉升慢就不說了,即使升為將領,也根本沒有可能分配到一隊出色且優秀的精銳士兵。

除非戰略思想上出現極大差距,否則一般部隊遇到精銳部隊,絕對不可能有勝利的機會。領著一隊普通的部隊,如何能放的出光彩?上得戰場,領的兵的將領,沒有多少是庸碌之輩,勝負根本難以估計。

血銀手的軍事思想和認識,確實能跟實力匹配,但若非家族的關系,根本不可能從開始得到一批精銳部卒,想將一支普通士兵訓練成血銀如今帶領的超級精銳部隊?

三十年吧,該有可能。想同時擁有豐富老練的戰鬥經驗?大概死個幾十萬,能培養萬余個。

血銀手想著過往的種種,想著哥哥提及的升職之事。再立些功勞,積累下足夠的功績,血銀手便能獨自帶領一個師的大部了,那是五十萬的大軍,是統帥而非將軍,手下可配備五名具備獨自領隊權限的將領。

血銀手脫去鎧甲,在帳篷內舒適的臥榻躺下,身體倦縮著,因為覺得少了些什麽。少了殘韌的擁抱,新婚後在一起的時間雖然極短,卻已留下殘韌給予的習慣,自從離開吳城後,血銀手每每就寢時,總要將自己盡量倦縮著,才會覺得安心。

差的不多了,成為統帥時,我就能班師回朝接受賜封,到時候又有好一段假期。而且,成了統帥後,我再不必頻頻沖鋒陷陣,到時候相公該是願意隨我到前線居住的。

血銀手閉上一對此時看顯得溫情的美目,沉沉入睡。

……

殘夢劍被殘韌放置在府邸的密室暗格內,殘府在鐵匠鋪內繼續著鍛造。鐵匠依舊在側邊看邊說,不時跑出去照顧前來的買家。鐵匠沒有因為上一次的事情受到任何牽連,平風公主不是那種人。

平風公主當然不會如此心胸狹窄。

平風公主又來了,仍舊是上次的那些護衛,仍舊是那名狐假虎威的太監。不過這次不是來買閑逛的,是專門找正在鑄造的殘韌。

“請問有什麽事?”殘韌被叫了出打鐵房,殘韌語氣平靜,心下卻是不耐煩之極,遇到這麽一個人,殘韌當然高興不起來。這一趟,平風公主穿著黃袍,顯得有幾分威嚴。

不過那只是表面現象,知道她是個怎樣的人後,怎麽也無法把她跟威嚴一詞聯系在一起。

“我回去查閱過了,確實沒有這個條例。甚至問過我母……親,她說你應該是個正直的人。所以我決定,破例任命你為我的護衛隊長。日後有你在一旁,就能時常提醒我的錯誤,避免我不知覺中犯下錯誤。”平風公主親口道出來意,反常的沒經由一旁的太監傳達。

而那太監,一直沒有言語,相反望著殘韌的眼神,十分柔和,仿佛對殘韌充滿好感般。

小人,必須拿得起放得下,才是真正合格的小人,這太監是個真正的小人。真正的小人總是比較長命,而且活的非常不錯,哪怕是個太監。

平風公主頭微微高擡,似在等待著什麽,平風公主確實在等待,等待殘韌十分欣喜的跪拜謝恩。不過,平風公主感覺等的未免太久了點,怎麽殘韌還沒謝恩呢?

一旁的太監和顏悅色的道:“銀,還不快跪拜謝恩……”

殘韌沉默良久,其實也不久,只是對於正常情形而言,確實夠久了。終於微微擡高頭,沉聲道:“請問我是否必須接任這職務?小姐,你的主意會改變麽?”

平風公主不明所以,卻仍舊答道:“當然必須接,這是旨意,難道你打算犯下抗旨不尊的罪名?大丈夫理當報效國家,過去你一定是沒有這個機會,現在有機會了,你必須竭盡所能為國為民,死而後終才對。”

“看來你的決定是不會收回了?”

“我可是一言九鼎,豈有兒戲!”平風公主露出驕傲的神色,平風公主自小受承帝喜愛,因此得到不少承帝的親自教導,皇家的人,所言所行,必須遵行王道,決計不能如尋常奸猾之徒般貶低了自身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