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氣吞萬裏 第四章 逐鹿 第六十二節 海軍(一)

而西疆內地的商品不僅可以通過兩港外運,而且象來自中西大陸的貨物一樣可以從兩港登陸然後通過陸路運輸直達西疆內地,這樣的互補關系也使得雙方有了共同合作的基礎。更何況象西疆內地所出產的諸如酒類、生漆、桐油、棉麻布匹、鐵器一樣是半島沿岸各地所急需的,這種商品的良性互動交易更會促進雙方合作的進一步擴大。當然這中間也不是沒有難處,那就是從緬地到半島這中間道路需要修建和修繕,工程量相當大,但從長遠角度出發,無論是西疆內地還是大南洋沿岸港口都應該樂於見到這一類工程盡快啟動。

無鋒對蘇秦的看法充滿了興趣,如果能夠達到蘇秦所說的那種狀態,那自然是他最樂意看到的了,吞並中南半島同盟東部諸國首要目的就是能夠加強自己控制區的戰略地位,還能促進雙方經濟商貿往來,那更是錦上添花了。

“蘇秦,如何做到這一點呢?”無鋒笑吟吟的望著自己的外交智囊,這一次選人來策劃半島同盟之事還真是選對了人,在如何處理像摩洛和東薩摩亞這種民眾已經適應了議會民主制度的城市共和國政權架構設置問題上,不但是蕭唐、王繚等人不及,即便是無鋒和王宗奚這種對西大陸有所了解的人一樣不如蘇秦。

“屬下尚未完全考慮成熟,不過屬下覺得可以從幾方面分權來求得雙方的平衡和妥協。城市共和國更名為城市自治領,軍事和外交方面屬於主權範疇,無論他們接受與否,都必須牢牢掌握在西疆大都護府手中,相信他們也能夠理解;在城市司法權方面,可以按照他們現行的法律執行,官員一樣可以由大議會任命,不過在法律方面需要增加的一點是對煽動分裂和反叛方面的懲處;執政府可以得到保留,不過權力可以適當削弱,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行政機構,就像我們西疆內地的城守府,只是執行政策。”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撤銷兩城原有議會,將兩城議會合並。如果萊貢或者三寶這兩地納入控制亦可如此仿效辦理,成立大議會,也就是說幾個原來實行議會管理的城市共和國和城邦成為一個特殊區域,稱謂麽,或者可以稱作唐河帝國西疆大都護府南海大自治領,依然設總督一人,只不過總督權力受到了大議會的一定限制。城市自治領的各執政官員的任免必須由總督提名,但需要由大自治領議會批準方可上任或免職;大自治領內的重大政策和事務由大自治領議會討論通過後報請總督批準,或者由總督提出由大自治領議會通過,雙方相互制約,均有否決權,但涉及軍事和外交方面的事務不在此列,這兩項權力屬於西疆大都護府所有。這樣一來,也就是把西疆內地原設總督的權力削減了一部分給議會,既滿足了這些原有勢力的願望,也可以使總督權力得到有效的監督,而這部分行政權力因為並不涉及軍事外交,對於西疆大都護府來說並沒有什麽影響。另外,在緊急或者戰爭情況下,總督有權在報請西疆大都護府的批準下宣布暫停議會活動,直到緊急或者戰爭狀態解除。”

“那總督人選任免權屬於誰?是否需要獲得這個所謂大議會批準呢?”無鋒對蘇秦提出的這個雙方制約原理使越來越感興趣了,在他看來,這似乎比自己在內地設立的總督負責制更為開明先進。至少總督的權力得到很好的監督和約束,而議會也無法一手遮天,雖然可能在效率上有所損失,但已經是一個相當了不起的設想了。當然蘇秦的這個設想還有些粗糙和模糊,許多東西還需要下來進一步分類細化,比如何謂重大政策和事務,如何界定,如果外交事務和政策對當地經濟有重大影響,是否需要通過大議會認可,這些都是需要明確認定的,不過這些都是在大局已定的情況下需要做的工作了。

“呃,總督任免權自然屬於西疆大都護府,但是否需要征得議會批準,這個就需要殿下來決定了。若是需要由大議會來批準,那主動權就掌握在大議會手中,屬下個人看法提名權必須由西疆大都護府掌握,讓大議會備案即可,當然在事前,可以象征性得征求大議會意見。”在這一點上,蘇秦也不是太肯定,畢竟總督人選對雙方來說都相當重要,最好能夠選擇一個雙方都能夠接受的人選,這樣更有利於當地各方勢力的平衡。

默默的點點頭,無鋒還在思索這個新生事物帶來的影響,而蘇秦卻以為上司不放心權力掌握在那些工商勢力手中,進一步解釋道:“殿下,其實這樣應該說是一個比較好的妥協方案了,由於大議會議員更多,來自某一方的勢力更不容易獨大,這樣對總督來說可操作性要大上許多,如果萊貢或者三寶加入,那對於我們掌握主動更加有利。除非總督提出的事務或者施行的政策傷害了整個工商階層的利益,否則他們很難聯合起來行使他們的否決權,何況緊急狀態和戰爭狀態的宣布權力還掌握在我們手中,隨時可以中止議會的運作,這也是我們的殺手鐧。我相信殿下任命的總督人選還不至於差勁到激起眾怒這種地步吧,除非是出自殿下自己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