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加侖斯商團】

重回野火鎮,夏亞這次回來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衣錦還鄉了。當年從這裏走出去的是一個身無分文的野小子,手提一把生銹的砍柴斧。可現在夏亞一身錦繡華服,上等的鹿皮靴子,一等一的軍中駿馬,更是一躍成為了拜占庭帝國的年輕貴族,統領一郡軍務的一方豪強。

在野火鎮上尋了一個旅店住下,第一件事情就是讓店裏的仆人打來幾桶水,叫天攻這個家夥痛快的洗了個澡——否則它那一身腥膻的味道,隔著幾步遠就能將人熏個跟頭,連夏亞也有些受不了了。

天攻吃飽喝足,換洗之後穿上一身夏亞勻出來的新衣服,地精領主雖然生得醜陋,但是養足精神之後,眼神裏就有了光彩,終於恢復了幾分當初夏亞初見時候那種連黑斯廷都敢硬扛的彪悍風采了。

不過天攻一旦恢復了精神,就抓著夏亞糾纏,說來說去,就是要求夏亞帶它去找奧克斯。

說起奧克斯,夏亞也有些心虛——自己上次出門之後,就巧合之下參軍進了羅德裏亞騎兵團,然後經歷了一次奧丁人和拜占庭人的戰爭,積累軍功,在這拜占庭帝隊裏混得也算是如魚得水,後來更是機緣巧合,居然混成了一個男爵貴族,更當了拜占庭的地方高官,雖然從前對拜占庭這個國家沒多少歸屬感,但是此刻心態已經大不一樣了,心中多少就有了幾分好感出來,眼看在拜占庭的官方體系之中越混越得意,漸漸就打定了主意準備在拜占庭帝國裏就這麽一直混下去了。

至於奧克斯……可憐的地精王妃被他扔在了老家山裏的蝸居裏養馬,夏亞離家之後,到現在已經快一年時間過去了,很多時候,幾乎把那個留在山裏看家的地精仆人都給忘掉了。

而且……以地精對自己那種不保險的忠誠度,自己離家大半年,說不定奧克斯早就跑掉了,現在回去,多半留給自己的是一個空蕩蕩的破房子吧。

夏亞無奈之下,只能先答應了天攻,只是依然補充道:“我只負責帶你找到奧克斯,但是它如果不願意跟你走,你也不許強迫。怎麽說它現在也是我的仆人,如果你敢強迫它,我也不答應。”

天攻瞪著一對小眼睛望著夏亞:“仆人?不是!!奧克斯,老婆,我的!”

夏亞只是含笑不說話,天攻瞪了他一會兒,終究知道自己是沒辦法了,只能嘆了口氣,愁眉苦臉的樣子:“索索,你的,贖金,我付!贖金,索索,交換,奧克斯!”

要贖身?夏亞一笑,心想如果你出得起錢,老子也不在乎用奧克斯這個只會吃飯不會幹活的地精還給你,不過,只怕奧克斯自己是不肯的。畢竟跟了我一段日子了,老子也不好意思把它丟出去賣了。

“黃金!很多!黃金!交換!老婆!!”眼看夏亞只是怪笑不說話,天攻一咬牙:“黃金,很多!”

夏亞看了看地精領主,冷笑道:“你欺負我不了解你們地精麽?你們地精窮得勘比乞丐,就算你是部落領主,也不可能有多少財富的。黃金?我才不信。”

天攻急了:“黃金,我有!樹林!東邊!紮庫!”

一說到紮庫,不但是夏亞,就連多多羅的眼睛也亮了。

“紮庫土人?”夏亞略一沉吟:“紮庫土人倒是聽說占了一個什麽金礦,不過你怎麽會有他們的黃金?”

天攻焦急,滿頭大汗,它的人類語言不是太靈光,手腳並用,比劃了半天才說出了一個所以然來。

原來天攻身為紅色曠野之上一名威名赫赫的地精領主,因為它的武勇,它的部落在紅色曠野上也堪稱是最強大的部落之一。地精這個種族毫無團結可言,就算是部落裏的地精,對它這個領主也只有敬畏,實在談不上多少忠誠可言。部落一大,自然需要養活眾多的人口,如果領主不能帶領大家存活,那麽說不定地精們反叛起來,管你什麽天攻地攻,管你什麽領主還是首領,也一樣把你先煮了吃掉。

而地精智商低下,一盤散沙,多年以來,也實在沒有什麽管理的才能,但凡一個部落壯大之後,卻往往因為紅色曠野上土地貧瘠,部落一大,卻反而養不活部落的地精,最後反而生出內亂來——所以,紅色曠野上,總是無法出現真正的地精王者,一旦部落壯大,最後卻反而會發生內亂而崩潰掉。地精天性不團結是一個原因,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地精的智商低下,不懂得如何經營。

但是天攻的部落卻是一個另類,除了它本身個人武勇被成為地精之中第一勇士之外,部落裏部眾對他敬畏臣服,而另外一個得天獨厚的原因,使得它的部落解決了糧食問題。

它擁有的部落位置處於紅色曠野的西北地區,占據了相對富饒的河灘地帶,而同時,還擁有一片樹林——最妙就妙在這個樹林了!那片樹林雖然不大,但是卻擁有一口天然的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