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6節 審判(第2/2頁)

“我們願意付出贖金!”

魔族顯然比那些腦子裏肌肉多過大腦的獸族要好打交道多了,兩個魔族軍官連猶豫都沒有,當即應承了下來。

“急什麽!我還沒提條件呢?”

小銀龍影歌不屑的撇了撇嘴,這兩個魔族的眼力勁兒明顯還是差了幾分。

“條件?!”

邪骨拉和璞各忽然感覺到一絲不妙。

“嗯!以大魔神的名義起誓,為聯合指揮部的莫林大人效命五十年!五十年後,如果能夠活下來的話,你們可以帶著一筆豐厚的退休金返回家鄉!”

能夠與兇險莫測的驚濤駭浪搏擊,牢牢掌控著遠洋貿易航線的魔族,在體質上天生就優於人族,羽族,靈族和擁有同樣信仰的幽夜族,如果兩個魔族軍官若是能夠認命的話,相當於給林默手底下增加了兩個不錯的炮灰打手。

“不!五十年太久,我們是魔族,五年!我們可以接受五年!畢竟這是賣命,不是賣力!打仗不是過家家,隨時都有可能會送命。”

要麽效命,要麽死,魔族百夫長邪骨拉知道自己別無選擇,只能硬著頭皮跟這頭銀龍討價還價。

四十年後,它或許還能夠拿得動兵器,但是戰鬥力必然大打折扣,也許在四十一年,四十二年就會戰死,這哪裏是贖取自由,死了還會有自由嗎?

除此之外,光憑它和另一個同伴,兩個魔族想要從獸族領地逃回魔族的地盤,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那些肮臟的綠皮一旦發現蛛絲馬跡,立刻就會像潮水般蜂擁而來,被圍殺的概率高達十成,想要活著回去,必須依靠這兩頭巨龍的庇護,方才即使影歌答應放它倆走,邪骨拉和璞各也不會就此輕易離開。

“二十年!”

影歌也不是擅長討價還價的料,只是覺得好玩,隨便打了個天大的折扣,渾然不知把自己如同菜鳥般的淺薄商業經驗完全暴露在對方眼前。

邪骨拉暗底裏松了一口氣,它大致能夠判斷出對方的這個要求多半是隨興所致,故作憤怒狀,仿佛做出了一個艱難的決定,說道:“七年!魔族是天生的戰士,我和璞各都是身經百戰的軍官,不是剛上戰場的菜鳥,值這個價!”

影歌也有些回過味來,自己的讓步好像讓得太大了些,自己減了三十年,對方才加兩年,明顯是不對勁。

“十五年!”

“十年!”

前者是影歌的聲音,後者卻是龍大爺金幣的亂入。

“愛幹幹,不幹死!”

張牙舞爪的金系巨龍也是一頭蠢物。

“就十年!”

我勒個大去的,被嚇了一大跳的邪骨拉意識到自己居然把金系巨龍給忽略了,忙不叠的應了下來。

跟這麽個殘暴玩意兒講道理談生意,絕逼是嫌自己命太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