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五章 擔當大任(第2/2頁)

華之丹的商號,新聞出版部,且不說我們的兄弟關系,以及華之丹家族的勢力,就說實際管理吧,華之丹也只有經營的權利,其他的一切,輪不到他來做決定。

經濟和經營是完全的脫離開的,華之丹現在所管理的,其實不過是一個高層的決策團,而下面的一切,都是我按照地球上的集團管理模式進行的,要貪汙有可能,想要把整個公司給弄成自己的,那根本沒可能,各個部門互相制約著呢。

其實說起來麻煩,我不過是把地球上一個最普通的集團公司的操作規程給搬了過來而已,你想……微軟的CEO,有可能把微軟給變成自己的嗎?那簡直是扯淡!

至於貪汙,嘿嘿……我並不怕華之丹會貪汙,我根本就沒限制他對金錢的使用,愛花多少由他,我從來不會管他的,何況……華之丹又對於錢,沒有那麽大的欲望的。

再來就是戰的狼族了,他們是可以搶劫,可是……搶劫來的東西想要變成錢,想要換來糧食和日常的用品,那可就全靠我了,不然的話,搶來的皮毛,你就看著他們生蟲子發黴吧,大草原上誰會要?

再說了,如果沒有我的軍情局,他們狼族這麽搶法,要不了幾天就死光了,人家的軍隊可不是吃素的,正滿世界的找他們呢,如果不是紫無極的盜賊經驗老道,利用躲避傭兵團的辦法躲避了所有的軍隊的話,狼族哪有可能如此的逍遙自在?

最最最關鍵的是,他們每一個人,就算可以自己拉出去幹,也絕對不會有人出去的,只有在我的手下,他們才會享受到最大的權利,最多的金錢,才是最有前途的!說到底,最關鍵的還是利益!

所有人,都是逆天這部大機器上的一個零件而已,單獨拿出去,都分文不值,只有有機的組合在一起,才會成為一部隆隆轉動的印鈔機,才會把所有人,帶往自己的理想!

舉個例子,就說矮人族吧,他們如果脫離出去,自己幹的話,別說掙錢了,一出現在大家面前,恐怕立刻便被抓去當動物欣賞了,或者幹脆直接滅掉,畢竟……矮人族太可怕了,制造出的武器簡直就是毀滅性的!

而在我的組織下,矮人族鍛造出的兵器鎧甲,都被我高價賣了出去,每個矮人在得到了豐富的回報的同時,再也不用親自去開采礦石了,我無限的提供給他們各種優質礦石,讓他們可以專心的打造,從此……矮人族再不是礦工了,他們是最優秀的鐵匠!用來做礦工,簡直就是在浪費人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