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沒有木劍的溫華(第4/5頁)

年輕人坐回長凳,直起腰,“老掌櫃的,大恩不言謝!”

老人做了個撚指手勢,打趣道:“別嘴上說,將來靠銀子說話。”

年輕人突然笑道:“老掌櫃的,你就不怕以後我賴賬,還清了三百兩銀子就不舍得掏分紅?”

老人挑了挑眉頭,然後指了指年輕人心口,然後指了指自己眼睛,“之所以有這樁買賣,一是信得過你小子的良心,二是信得過我自己的眼力!”

年輕人自己和老掌櫃分別倒滿一杯酒,舉杯後,“都在酒裏頭了!”

兩人一飲而盡。

老人喝完酒,“你小子趕緊去瞅媳婦吧,對了,自己去櫃子後頭拿一壺剛進的綠蟻酒,就當我慶賀你小子終於有自己的家業了。”

年輕人起身哈哈笑道:“得嘞!”

老人不忘提醒道:“慶賀歸慶賀,酒錢得記在你賬上!這綠蟻酒可不便宜,據說從北涼道那兒一壺才兩錢銀子不到,到了兩淮就一兩銀子往上,再從江南道到咱們這兒,嘖嘖,足足四兩銀子啊,這哪裏是賣酒,真是直接賣銀子還差不多。你小子悠著點喝,可別喝出味道就見底了。”

年輕人嘿嘿道:“我可舍不得自己喝!”

老人好奇問道:“咋的,是要送給你哥,還是給老丈人啊?”

直奔櫃台的年輕人突然停頓了一下,轉頭咧嘴道:“都不是,給我兄弟留著,以後他來我家蹭吃蹭喝,就拿這酒招待他。當年……挺久以前,我和他一起廝混的時候,他總說天底下的酒,就數這綠蟻酒最有味道,那會兒他總喜歡拿這個饞我,後來分開了,我有次獨自經過他家鄉的時候,走得急,也沒喝上,也沒弄明白到底是啥個滋味。”

老人沒好氣道:“啥滋味?就是價錢貴,其它沒啥,我就不喜歡喝,太烈太沖,燒穿喉嚨,後勁更足,在我看來啊,真不如咱們這邊的自釀米酒好入口。”

年輕人笑眯眯道:“我那兄弟是半個江湖人,縱馬飲酒,自然是要喝最烈的酒,喝那軟綿綿的米酒,不算英雄好漢!”

老人樂了,“呦,還江湖人,而且聽你的話,你小子當年闖蕩江湖,走得挺遠啊?”

年輕人撓撓頭,“也就只是走得遠而已了。”

老人白眼道:“還吃過苦頭吧!”

年輕人一笑置之。

獨坐酒桌的老人舉杯慢飲,遙遙看著小心翼翼捧著酒壺的店小二,沒來由問道:“溫華,咱們酒樓的說書先生,好幾次說到那西北藩王承認自己有位相識於江湖的兄弟,與你小子湊巧同名同姓?那你的兄弟,是不是也該姓徐才對啊?”

年輕人站在遠處,笑臉燦爛,“巧了,還真是!”

老人哈哈大笑,揮手道:“臭小子!滾滾滾!”

杯中已無酒的老人搖晃了一下酒壺,空了,轉頭望向走向酒樓大門的年輕人,身形一瘸一拐,只是卻不給淒慘或是滑稽的感覺,老人冷不丁大聲笑問道:“溫華,你小子真不是那個名動京城的劍客?”

雙手捧著那壺綠蟻酒的年輕人緩緩轉過身,做了個鬼臉,“掌櫃的,你看我像嗎?”

老人笑著沒有回答,再次揮揮手。

老掌櫃坐回座位,壺中杯中皆無酒了,百無聊賴的老人想了想,望向大門,自嘲道:“是不太像,也對,能像嗎?”

年輕人離開酒樓後,快步走向那座小橋,一路上沿河兩岸川流不息,放眼望去,靜謐河面上滿是點亮的河燈,星星點點,如同夏夜的星空。按照鄉俗的說頭,人死之後,那些無所依的遊魂野鬼,在中元節這一天,若是能夠找到那盞寫有自己名字的河燈,便能投胎轉世。他當年就聽自己那位一起狗刨江湖的兄弟說過,佛家有托燈投生的講法,尤其是在陰間不得解脫的冤魂怨鬼,憑借陽間江河之上的那盞荷花燈,即可得自在。他這輩子的愧疚之一,便是與家中兄長兩人只供得起一人讀書,哥哥把機會給了他,可他卻不愛讀書,也不知珍惜,成天只想著行俠仗義,向往那座刀光劍影的江湖。所以他如今比哥哥嫂嫂更喜歡對那個侄子念念叨叨,要孩子好好念書,他給侄子購置的紙筆,都是小鎮上最貴最好的,他不是希望侄子以後一定要考取功名,不是什麽光耀門楣,而是他打心眼覺得,男兒讀書,讀出滿腹學識,寫得一手好字,每年春聯不用求人,或者說以後有了孩子,可以自己去書本上為孩子取名,總歸是天大的好事。

練劍,想要練至天下第一,世間終究唯有一人而已。比拳頭硬,江湖總有拳頭更硬的武夫高手。可是讀書人從書本上讀出的道理,則絕不是帝王將相達官顯貴們開口說出的道理,就一定會更大一些。

到了那座熟悉的青石板橋,他媳婦果然已經賣完兩籃河燈,侄子手裏拿著最後一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