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參軍

五月初,正是塔拉汗城一帶天氣最好的時節。不熱也不冷,穿著一件麻布單衣走在街上,吹著風走著路,舒舒服服。這時候田地裏面也沒什麽特別忙活的事情——塔拉汗現在流行的是種木薯,這種作物冬季在暖房育種,三四月間播種到大田裏面,然後就只需要日常的管理,一直到十月甚至十月末十一月初,足足在田裏生長二百天左右,才能長得厚實飽足,蘊含充足的營養,一口下去又甜又糯,味道十足。

幾個年輕人結伴走在路上,有人腳步輕快精神抖擻,有人惴惴不安卻眼含期待,還有人愁眉苦臉,分明是被硬拉過來的。

“湯姆,本恩,我真的不想去!”矮矮胖胖的邁克搖著頭說,“我不想當兵啊!”

“當兵有什麽不好的?”高大的湯姆用恨鐵不成鋼的眼神看著這位鄰居,“待遇好,工資高,還能學到本領——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伯爵老爺改變了征兵的慣例,像我們這種農民家庭的孩子,是根本沒機會當兵的!”

“誰說的,以前村裏就有好幾個人當過兵……”邁克不信。

“那也能叫當兵?農閑的時候跟著練個幾回,學點基本的軍規。等到真正要出動的時候發一杆長矛,平時主要的工作是服侍人和牲畜……那能叫當兵嗎?那根本就是去當仆人的!”

“當仆人也沒什麽不好……”

湯姆瞪大了眼睛,怒喝:“你給我有骨氣一點!當仆人有什麽好的?要當就當老爺!讓別人來服侍你!”

他目光掃過兩個同伴,嘆了口氣,說:“伯爵老爺現在招的兵,都是‘正規軍’——你們知道什麽叫正規軍嗎?就是天天訓練,住軍營,吃軍糧,發軍餉,鎧甲武器都不離身,走到哪裏都很威風……”

他想了想,說:“記得鄰村的傑克嗎?就是那個‘竹竿傑克’。”

“當然記得,他又瘦又高,所以才叫他竹竿嘛。”

“他家裏沒田,全靠給人打短工過日子,飽一頓餓一頓,所以才長得又高又瘦。兩年前,他說‘我想要活出個不一樣來’就離開了村子,知道他現在幹什麽了嗎?”

兩個同伴都搖頭。

邁克深深地吸了口氣:“他當兵了。當初他離開村子之後不久,就跑去當了兵。前幾天我在集市上看到他,他穿著明晃晃的鎧甲,佩著一把長劍,手上還拄著長槍,倒轉槍尾當棍子,一下就把個喝醉了鬧事的冒險者給打趴在地上,真是太威風了!”

他的眼中露出了神往,語氣也變得輕快起來:“我也要當兵!我也要像他那樣威風!我也要讓大家都佩服我!傑克能做到,我當然也能做得到!”

邁克和本恩對視了一眼,暗暗搖頭。

湯姆自從幾天前去過集市回來,就一直心神不寧的,現在看來,他當初分明是被刺激了。

這也難怪,傑克那個破落戶都能靠著當兵出人頭地,混得像模像樣,湯姆一向覺得自己又聰明有能幹,他怎麽能夠不想要出人頭地呢?

其實邁克和本恩也未嘗不想出人頭地,本恩雖然平時不怎麽說話,心裏卻也是有自己的小算盤的。他覺得只要能夠當幾年兵,學會一些本事,回來哪怕繼續種田,也能成為村裏受人尊敬的人——村裏幾個當過兵的老人,都是被人們尊敬的角色,農閑時候民兵訓練,他們就是民兵的頭兒。

本恩沒有湯姆那麽大的野心,他只要能混成個民兵頭兒,就知足了。

至於邁克,雖然他嘴上一直在反對,可他實際上也還是順水推舟地跟著來了——他沒有湯姆和本恩那樣想得清楚,但年輕人誰不想要出人頭地?誰不要想在別人面前擺威風?所以盡管他不停地抱怨和懷疑,但腳步可沒停。

這三個年輕人從早上出發,中午的時候在一個路過的村子裏面稍稍休息了一下,足足走到傍晚,才抵達塔拉汗城。

虧得他們年輕身體好腳程快,否則的話,這段路一般人是要走兩天的。

當然,如果不是塔拉汗城現在取消了宵禁制度,夜裏也不關城門,以他們抵達這裏的時間,怕是只能在城外過夜了……

三人縱然年青體壯,這麽一天走下來,也累得不輕。有件事的湯姆壯著膽子向城門口的衛兵打聽了一下,當得知他們走了一天過來,想要參軍,那幾個原本一臉嚴肅的衛兵都笑了。

“又是想要當兵的小夥子!”

“這幾個小夥兒不錯呢,我看好他們。”

“別的不說,光這雙腿,就肯定能夠符合要求——潘達教官肯定會喜歡這幾個能跑的。”

“好了,別廢話了。”衛兵小隊長用槍尾敲敲地面,讓大家收斂笑聲,然後給三人指明了方向。

“放心去吧。”他說,“招兵處肯定還沒休息,你們現在去,應該正好趕上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