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新索匹格的天堂之令

如果有人問這個夏天,新索匹格鎮上最出風頭的是誰?每個人都會告訴他,是“天堂之令”冒險隊。

這個冒險隊的成員不多,總共也就五六個人,其中有個侏儒定居在鎮上,幾乎從不出門。他負責收集情報,洽談生意,購買和出售物資——比較大的冒險隊,一般都會有幾個負責這些工作的人,他們被稱作“看門狗”,身手未必出色,但卻最得到同伴們的信任。

“天堂之令”小隊的“看門狗”叫湯姆。新索匹格有好幾個湯姆,老的小的人類異族都有,但侏儒湯姆只有這一個。何況……另外幾個湯姆加起來,也沒有他出名。

湯姆的生活很有規律:每天早上約莫七點鐘的樣子起床,洗漱一下,八點左右,他會來到新索匹格的酒館“老波特貝羅的湯鍋”,吃一頓至少兩個小時的早飯。吃早飯的時候,他順帶著收集一些消息,如果有人想要跟“天堂之令”小隊談生意的話,這個時候是最合適的——不論生意談不談得成,都只用請他一頓早飯,相比喝酒吃肉什麽的,菜粥和煎魚顯然便宜得多。

如果沒有人談生意的話,吃完了那頓冗長的早飯,湯姆就會去阿金的雜貨鋪“幸運兒”轉悠轉悠。每天都有冒險者在這裏賣出或者買進東西,有時候他會截阿金的胡,有時候他會順便打聽點事。

阿金是個有精靈血統的商人,身材又高又瘦,使得一手好彎刀。以他的性格,自然不可能輕易允許別人來截胡自己的生意,但他偏偏就默許了湯姆做的事。

據說,是當初“天堂之令”冒險小隊成立那天,隊長貝爾跟他交涉的結果。

至於那個拳頭簡直快趕上一般人腦袋那麽大的熊人貝爾是怎麽跟他交涉的,就沒人知道了。

事後也曾經有人去找阿金交涉同樣的事情,結果挨了一刀,在床上躺了好幾天——阿金這老家夥活了快一百歲,練了至少八十年的刀,他雖然有點老了,但他的刀還沒老。

闖江湖的人都是機靈的,經過這件事,他們越發明白“天堂之令”小隊的厲害。後來就有人將幾樁頗為棘手的事情委托給了他們,雖然不是都能成功,至少沒有哪一樁弄到慘淡收場的。

於是這個人數有限的冒險小隊名頭越發響亮,想要找他們幫忙的人也越發的多。

只是“天堂之令”的規矩很麻煩,他們有“三不幫”:一不幫人殺人越貨,二不幫人欺壓良善,三不幫不肯把事情交代清楚的人。這規矩並不算苛刻,但冒險者們罕有會把規矩明明白白說出來的。歸根究底,會在這個有綠龍大老爺居住的沼澤混日子的冒險者,一般都不是特別有本事,他們沒底氣講規矩。

但“天堂之令”就有底氣。

這幾個月來,也不是沒有人想要壞他們的規矩。曾經有犯了大案逃跑的,想要找他們幫忙穿過大沼澤,從西文萊卡前往特雷拉。但那人隱瞞了自己的身份,只說是旅行家。

那人也算是有本事,騙過了老江湖湯姆,卻在見到“天堂之令”其他人的時候被揭穿了。那幾個儼然已經要威震新索匹格的冒險者並沒有殺他,卻把他吊在了鎮子裏面的一棵樹上,用柏油在他身上糊了一堆雞毛。

這家夥在樹上只吊了一天,追殺他的人就到了。結果自然一目了然,毋庸贅述。

當時追殺他的人很驚訝,說這貨雖然真刀真槍的本事不是很厲害,但各種奇巧詭異的手段卻層出不窮,讓人防不勝防。要是有人將他一刀兩斷,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那是一點也不稀奇,但竟然能夠把他就這麽捆住吊起來,還一吊就吊了幾個小時,這卻不是尋常人能做到的事情了。

追殺這人的那幾個冒險者在新索匹格住了三天,請湯姆吃了三天的飯,但“天堂之令”小隊的成員們陪著一個老魔法師去沼澤深處搜尋幾種稀有的藥草,久久未歸,最終他們只能遺憾離去。

說來也怪,他們剛剛走,“天堂之令”那夥人就回來了。

有人跟他們說了別人等他們幾天的事,但他們笑呵呵滿不在乎。

類似的事情發生了不止一回,於是在新索匹格的人們心中,“天堂之令”這群人就越發神秘莫測,也越發的讓人敬畏。

今天,這群冒險者又在收拾東西,一副準備出發的樣子。

“準備去哪裏發財啊?”跟他們相熟的冒險者問。

“不去哪裏。”相貌憨厚,看起來人畜無害的隊長貝爾笑著回答,“我們一個朋友要結婚了,去參加他的婚禮。”

“婚禮?從消息傳過來,到你們趕去……一來一回怕是要好幾個月吧,趕得上嗎?”

“趕得上,趕得上。”貝爾笑呵呵地說,“結婚是大事,總要準備好幾個月的。我們路上快點走的話,沒準等趕到的時候,還能幫上點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