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狂戰士

從“二金幣”要塞退守“五金幣”要塞,熊貓他們就算是退下了戰鬥最為激烈的最前線。現在色雷斯人的主要攻勢已經轉到了“三金幣”要塞所在的地區,他們的戰術一如既往,利用現有的城墻,以小隊為單位,陸續不斷地沖擊“三金幣”要塞。

諾瑪防線的城墻並不很寬,頂部大概可以容納四到五個人並排走,對於十幾人為單位的小隊來說,差不多正好是一個適合展開的寬度。在這個數量級的戰鬥中,色雷斯軍的等級優勢得到了充分的發揮,莫來軍只能以冒險者義勇軍為核心,由正規軍作為輔助,才能勉強抵擋。

穿越者中,負責駐守“三金幣”要塞的是嘴賤的洛馬·銅須(荷魯斯),這個一張嘴就喜歡諷刺挖苦的家夥人緣卻很意外的不錯,因為他熱衷於戰鬥,只要是打架的時候,幾乎可以說是隨叫隨到——用他自己的話說,“既能戰鬥,又能獲得經驗,簡直完美”。

在所有的穿越者裏面,洛馬·銅須也是最適應穿越的人之一。他對於地球的生活似乎沒有任何的留戀,經過了穿越早期不適應的階段之後,就開始到處溜達著尋找戰鬥。

但是,他並不喜歡參加那些需要交涉之類的活動,而只喜歡單純的戰鬥。他有一句口頭禪,可以相當貼切地描述他的態度。

去哪裏?殺什麽?殺多少?

是的,對於洛馬·銅須來說,這世界就是一個“去哪裏、殺什麽、殺多少”的世界。

在三金幣要塞的戰鬥中,他也充分展現了這樣的風格,一手闊劍一手圓盾,總是在第一時間就沖進大群敵人之中,後來他幹脆連圓盾都不用了,找了把差不多有他半個軀幹那麽大的巨型戰斧。

此後,三金幣要塞的戰場上,經常可以看到金色胡須的矮人將巨斧揮舞得像刮風一樣,在敵人的隊伍裏面卷起腥風血雨。

與之對應的,是他自己也不斷地受傷,身上那套全身重甲幾乎每次都被打成廢品,差不多每出戰一次,就要去找普雷特重新領一套鎧甲。

在諾瑪防線,他也有自己的綽號,叫做“狂戰士”。

狂戰士是一個職業,一般在蠻人和獸人裏面出現得比較多,他們不喜歡穿著鎧甲,憑借強大的體魄承受傷害,並且能夠將自己受到的傷害轉化為更強的攻擊力。一個狂戰士最可怕的時候,就是他快要死去的時候。

狂戰士和狂暴戰士是不同的,諸如尤涅若那樣的狂暴戰士,能夠用意志約束自己的狂暴力量,在適當的時候使用。而狂戰士不能,也不需要。只要周圍環境裏面的敵意達到某個程度,他們就會自動發狂,除非死亡或者敵意削弱,否則他們不會停下來。

這個職業威力很大,也死得很快,至可以說,他們算不上一個職業——獸人和蠻族的薩滿們,研究出了秘密的藥酒,決心犧牲的勇士在戰鬥之前喝下藥酒,然後在戰鬥裏面就能進入狂戰士的狀態,為了部落的未來奮戰到死。

很少有人真正見過狂戰士,以敵人身份見到他們的差不多都死了,而以戰友身份見到他們,也未必能夠活得下來——要使用狂戰士戰術,意味著部落到了生死關頭,經歷那樣的戰鬥,想要活下,可不容易。

但狂戰士的威名卻盡人皆知,盡管大家其實壓根沒見過這種奇異的職業,但不妨礙大家對它充滿好奇和幻想。洛馬·銅須的戰鬥風格,正和傳說中的狂戰士相似,而他的種族又是矮人,怎麽看也好像是可以孕育這種奇妙職業的種族……當然,事實上不能,矮人的施法者體系很完善,根本沒有薩滿。

“你房間裏面的東西真特別!”偶爾來拜訪洛馬的熊貓,看見他房間裏面幹幹凈凈,卻擺著許多箭鏃、斷刀和槍尖,覺得有些驚訝。

洛馬笑了笑,說:“這些都是我戰鬥之後,軍醫從我身上取出來的。”

熊貓瞪大了眼睛,看向他的表情多了幾分敬佩。

古代的評書裏面經常有某某猛將浴血奮戰,戰後醫生從他身上拆下來了多少箭簇,最有名的自然是南宋初年的楊再興,他戰死之後,敵人火化他的屍體,從骨灰裏面得到了足足兩升的箭簇。

洛馬·銅須房間裏面的那些箭簇斷刀槍尖之類,加起來只怕也已經有這個數目了,也真虧他居然沒掛掉!

熊貓忍不住說出了自己的感嘆,洛馬·銅須卻神秘兮兮地笑了:“誰說我沒掛?我早就掛了,只是用了別的辦法而已。”

“什麽?”

“咱們穿越者裏面,有人善於靈魂法術,你知道的吧?”

“當然知道,愛麗絲和洛克都擅長這個……不對,洛克已經轉魔劍之主了,他還要重新練技能,現在愛麗絲是靈魂法術的權威。”

“這段時間,愛麗絲搞了個研究,具體內容是將靈魂束縛在身體裏面,就算生命值被打光了也不會死,只要及時治療,恢復身體的活性,就能夠重新復活——或者說,本來就已經算是死了,無非變成了可以接受治療的魔像,魔像用的則是自己原本的身體。”洛馬·銅須說,“我對這個研究很有興趣,陪她做了十幾次實驗,最後就取得了初步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