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7章 法的起源(第2/2頁)

“實際上,由於尋古學的發展,我們對原始時期越來越了解,除了極少數占據優越自然環境的族群,那時候人族的食物衣物等物品並算不上富足。當然,我們領會韓聖的意圖即可,沒必要較真。”

“還有人認為,法律是遠古的隱世聖人創造,也有人認為,法律是人類自然發展的產物,或者認為,法律源自原始人族的契約。我們若是仔細研究原始社會,便會發現,其實那時候的人族已經按照一定的規矩來做事,比如,強壯的青年人參與捕獵,吃到的肉會多一些,而老幼婦孺吃到的肉會少一些,相對於多吃肉,那麽少吃肉其實算是一種變相的懲罰。但是,我們不成稱其為法律,只能稱其為原始的規矩。”

“如果我們將各種原始的規矩都羅列出來,我們就會發現,這些原始的規矩,跟法律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這是誰也無法否定的事實。”

大多數人聽的津津有味,當方運在用通俗的語言講述法家的起源,但是,法家讀書人卻嗅到不同尋常的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