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7章 禮歸於天,法歸於人

大朝會散去,方運回到左相閣,召集太後、左相輔相、所有內閣參議、內閣和各部的重要官員,並在法家大儒高默的參與下,準備集體起草一份《景國憲法草案》。

實際上,在所有人到齊後,方運便向每個人送去一份自己已經制定的憲法草案。

僅僅看到開頭,眾官皆是身形一震,沒想到方運這麽大膽。

《憲法》的第一條便是,景國是在國君和內閣領導下的以讀書人為主體的人族國度。

眾官原本並不知道什麽是憲法,但在奉天殿中聽方運解釋後都已經知道,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法律,國家所有的一切法律法規都要符合並遵照憲法來制定並運行,不允許出現任何違反憲法的行為。

可以說,憲法規定了國家是什麽樣的國家,法律是什麽樣的法律,官員是什麽樣的官員。

這憲法的第一條雖然沒有明確說明景國的國家性質,但首次將內閣與國君放在近乎等同的位置,這也就意味著,從今往後,景君沒有權力推翻內閣。

換言之,景君對內閣沒有了絕對的控制權,甚至連否決權都沒有。

所有官員心中都想到同一句話,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但是,這第一條也顯然沒有廢除國君的權力。

刑殿閣老高默看著這第一條,眼中閃過一抹不悅,但隨後無奈一嘆。

高默很不滿意方運這種過於中庸或者說和事佬風格的第一條,因為既沒有完全確定國家或政體的性質,也沒有分出景君與內閣的高下。

可是,高默沒有責怪方運,因為這是沒有辦法的事,如果《憲法》制定得太過激進,皇室寧可魚死網破也不可能同意,所以,這第一條憲法,只能如此。

不過,看到第二條憲法,高默露出一絲笑意。

第二條憲法規定,本憲法所規定的立法權,將全部屬於內閣。

這也就意味著,景君沒有了立法權,再也無法制定和決定景國的法律法規。

太後僅僅看了兩條憲法內容,就牙齒緊咬,恨不得撕碎面前的草案。

第三條內容則讓太後眉頭舒展,上面寫明,景國所有的法律都需經由國君同意並加蓋玉璽。

第四條注明,所有內閣諸相、各部主官、各州主官以及三品或三品以上的官員,借由內閣提名,由國君任命並加蓋玉璽。

這說明,景君若是不同意,誰也無法擔任高官。

但是,太後的表情隨後變化,這意味著國君只能決定高層官員的任命,無法決定中低層官員的去留,而在之前,國君還負責五品以及五品以上的官員的任免。

看了第五條,太後的神色再度好轉,憲法規定國君是一國之禮的最高執掌者,任何大禮當由國君主持。

看到這一條,許多官員也松了口氣,在聖元大陸,禮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因為國君是天子,是天決定的人族領袖,國君的權力源自天,便是最大的禮。若是國君不能執掌禮,那也就意味著國君不是天子,沒了正統的名分,其權位的合法性合理性都將不存。

方運竟然決定由景君執掌一國大禮,也就意味著不存在廢除國君的意圖,這讓眾官不再擔心方運篡位奪權。

但是,看完第六條,太後猛地把草案拍在面前的桌案上。

“哀家絕不允許第六條出現!”

眾官沉默。

憲法的第六條明確寫著,天子掌禮,禮歸於天,聖天子垂拱而治。內閣執政,政歸於人,讀書人以勤事君。內閣官員應主動代替國君承擔政務,讓國君更好執掌一國之禮。

這是在剝奪君權!

聖天子垂拱而治,在儒家的正統解釋中,是指天子不去增加額外的稅賦,不加重百姓的負擔,不去做沒有必要的征戰,總之,便是不要做那些不應該做的事,只要做好仁義道德之事,掌握禮法,那麽眾官和百姓都會因此而各行其是,不會出現問題。

既然天下大治,那麽天子治理國家便如同垂衣拱手一樣簡單。

但是在雜家或一些讀書人故意歪曲這句話,將其理解為,真正聖明的天子應該位於廟堂之上,什麽事都不做,把政務交給官員去做,這樣對天下和百姓是好事。

這種謀奪君權的意圖,在讀書人中經久不衰,從未中斷。

所有官員都好像沒有聽到太後的話,繼續往下看。

因為只是草案,所以條目內容並不詳細。

有一些內容比較寬泛,有一些內容比較中肯,也有一些讓眾官覺得刺眼的內容。

比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人族可沒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只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實際上,沒有任何法律可以約束國君,這條憲法雖然有些怪異,但眾官都知道是口號,不可能真正起效。

但是,在這條憲法之後的一條,卻讓許多官員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