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4章 罪惡血脈

唐翰林低聲傳音:“方虛聖,您一定要三思啊!一旦動用私兵對付村民,您一個嗜殺和內殘的評語一定少不了。”

方運淡然道:“如果能解救那些在囚牢裏的無辜女人和孩子,如果能讓那些人販子恐懼,如果能減少破碎的家庭,要給評語的話,就給更重更多的評語吧!”

一直跟隨但始終不說話的刑殿任大學士終於開口:“方虛聖,您可能沒有考慮到一個問題。當拐賣必判死刑,那麽,一旦人販發現自己有可能被抓住,恐怕會殺人毀滅證據。更何況,三國時期戰亂頻繁,民不聊生,各地用重典,殺人如麻,結果還是有人鋌而走險,殺人越貨。”

方運道:“任大學士拿東漢末年舉例,看似有理有據,但卻忘了,他們鋌而走險的原因不是不怕死刑,而是活不下去!一旦他們能活下去,能吃飽穿暖,能和家人住在安全的地方,絕對不會鋌而走險,大多數人也不會殺人越貨。我說的可有道理?”

“方虛聖所言甚是,任某唐突了。”任大學士表示贊同。

“至於說人販子擔心死刑而毀滅證據,那麽,反而可以證明一點,人販子怕死!就算不怕死,也不想死,死刑對他們有威懾力!既然有威懾,那死刑就能有效減少拐賣發生!”

“方虛聖看待問題角度獨特,很有道理。”任大學士不僅沒有反駁,反倒洗耳恭聽。

“據我所知,震懾罪犯的,有兩個要素,第一自然是刑罰的輕重,越重,越有威懾,而許多法家人認為,刑罰重到一定程度,無論是徒刑囚禁二十年還是直接死刑,對人的威懾是相同的,所以出於仁道考慮,可以不用死刑。但實際上,如果全部改用囚禁不死刑,會花更多的人力物力,此事可對?”

“所言不虛。”任大學士道。

方運道:“那麽,就涉及震懾罪犯的第二個要素了,破案率!拐賣由於是流動人口而為,拐到人就走,難以尋找線索,所以破案率遠比謀殺低,許多人販子覺得不會被抓,更加猖獗。要想增加破案率,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所以法家認為,與其用死刑震懾,不如用提高破案率來震懾,我說的可對?”

任大學士點點頭,隱約明白方運接下來要說什麽。

方運道:“那麽,結果很明顯。對朝廷來說,判重犯死刑,然後把原本用在囚禁罪犯的人力物力用來提高破破案率,更有可行性。所以,從實用角度來說,死刑才是最佳的選擇。”

“但,殺人終究有違仁道,他殺了人,我們卻判決殺他,和他又有什麽區別?”

“當然有區別!如果兩種殺人沒有區別,律法中為什麽有正當防衛的概念?為什麽同樣是殺人,殺人和被迫殺人有區別?為什麽誤殺和謀殺的刑罰有區別?為什麽殺一個人和殺許多也有區別?如果一個正常人,誰會覺得處罰罪犯就是犯罪行為?只有殺人犯和認為自己可能殺人的人,才會站在罪犯的角度吧?若是毫無區別,罪犯傷害別人之後,不應該處罰,因為這也是在傷害罪犯!”

任大學士無言以對。

“所以,這裏的人販子都該殺!”方運望向長溪村村民。

許多長溪村人目露兇相。

“你說什麽?你再說一遍看看?一個毛都沒長齊的孩子,寫了幾首破詩,就敢來我們長溪村撒野,當我們長溪村無人嗎?”一個手拿菜刀的中年悍婦怒視方運,毫不在意方運的身份。

“誰是人販子,我怎麽沒看到?你若是再敢汙蔑我們,我們上千人去京城告禦狀!京城不管,我們就去聖院告禦狀!虛聖?等你成真聖再來吧!”

“也不看看這裏是什麽地方!”

“村裏的書生說你如何如何厲害,呵呵,你再厲害,敢殺我們這些景國子民?一個縣令,能把我們怎麽樣?”

長溪村民中,越是那些不識字的人,叫囂得越是兇,越是看著讀過許多書的人,越是不敢說話,只在眾人最後。那些讀書人面色暗淡,似乎知道無法勸說村民,只能幹看著。

等那些人罵痛快了,村長刁知禮輕哼一聲,一伸手臂,所有人都停了下來。

刁知禮道:“方縣令,您也看到了,我們長溪村都是良民,為了生活所迫,可能犯了那麽一點點小錯,但這裏是三不管的地方,歷任縣太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也就過去了,至於那些不想閉眼的縣太爺,最後不閉也得閉!我們長溪村民向來知書達理,所以,如果方縣令原路返回,我們就當今天的事沒有發生過,如果繼續逼迫,過幾天少不得傳出去您逼死百姓的事。諸位父老鄉親,你們說是不是?”

“是!”近千人齊聲大喊,聲音震天。

甚至還有一些小孩子興奮地尖叫,他們的目光無比清澈,不知何為善,不知何為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