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人神之約,審判之主(第2/3頁)

他們可以信仰自己,因為他們自己就是生命神王的化身。

佛教曰:“眾生皆佛子,佛性藏心間。”

這與地母的做法不謀而合。但地母並沒有去追求什麽玄之又玄的佛性,而是將生命的力量贈予眾生。

生命神王是一尊虛構的神王,是萬靈的集合體。

如果國靈僅僅是一國國民的集合,將國民視作細胞。那麽生命神王就是整個宇宙生命的集合體,所有生命包括神明都是祂的一部分,是祂身上的一枚細胞。

同樣信仰自己,不僅僅能避開無信者的懲罰,甚至還能蛻變為神明,成為生命之神。

“審判之神,既然創世女神已經賜福眾生,那麽凡人不可再視同螻蟻。”太陽神緩緩道:“諸神為長子,人類為末子,皆是創世神所出。為神族大興計,必須推動人類文明興盛。”

“因此,這場審判也該有結果了。諸神以為呢?”

太陽神環視諸神,漫天諸神沉默。

沒錯,當地母展現自己的態度後,他們已經明白,人類雖然仍是神明的眷屬,但已經不是他們可以隨便欺負的了。

於是,經過諸神一番商量後,審判之神進行這一場廷議的最後裁決。

木槌狠狠一敲,審判神:“本庭裁決如下:

神權乃神明掌控法則的權柄,每一位神明都有自己的權能,也有責任、有義務維系並運行自己的權能。但是,神權為公,為天地,而並非一己私欲。”

“衰老之神倒行逆施,擅用權能,已經不適合執掌‘衰老’神職。經過神庭決議,剝奪其神職權能。”

話音一落,神霄之主揮手打出天雷,轟向底流斯。

只聽一聲慘叫,底流斯在地上打了幾個滾,從一位蒼老的老者轉變為中年形象。但隨著形象變化,他的神力從普通天神等級跌落至新晉天神,甚至一個神職權能都不具備了。

“‘衰老’神職暫時歸入萬神殿,待合適人選出現後,可繼承此神職。”

萬神殿內,底流斯的神座從中位神區域跌落至下位神區域。同時,在原本的空地又升起一尊蒼白色神座。

目前神座無主,僅僅存在神職。

底流斯臉色蒼白,連滾帶爬來到黑暗女神身邊。

到底關乎自己的臉面,黑暗女神不好見死不救。黑光一閃而逝,將底流斯送到魔淵保護起來。

審判神掃了她一眼,繼續宣讀結果:“底流斯神、剛勇之神、黑咒之神、猛虎之神等覆滅布爾國,特命四神聚攏布爾遺民,再傳國祚百年。”

其余三神的權能並不重要,而且也沒以權能做出老神那樣的行為,所以審判之神沒有剝奪他們的權能,僅僅是懲罰四神補償布爾國。

“另外,四神擅自攻擊夏國,導致夏國動蕩不安,應給予一定賠償。”

關於賠償,夏國早前就拿出一份清單,審判之神就命令四神按照這份清單執行。

至此,這場耗時多日,牽扯甚廣的神明審判總算有了一個結果。

天邊垂下金霞籠罩審判神和太陽神,兩位神明在此時得到天地自身的饋贈,神力進一步增加。

太陽神作為巔峰主神,神力增長沒有太大用處。但審判之神不同,他的神力從上位神巔峰不斷攀升,對那一界限再度發動沖擊。

不過他的準備似乎仍不太夠,這一場審判的結果並不足以讓他完全晉升。當神力沖擊一會兒後便再度出現頹勢。

於是,太陽神對諸神說:“人類作為生命神王的眷屬,與神族息息相關。”

“因此,本神以太陽與月亮的名義,號召諸神隨我一起和人類訂立全新的神約。”

轟隆——

天空有一道驚雷劃過,仿佛在宣告著什麽。

姬樂站起來,仰望天空中的太陽神:“那麽大神要定多少條約定?”

伴隨他的話,菲尼迪雅、羅慕等國靈紛紛現身,縱使真身沒有降臨,也通過本國使者降臨化身。

“三條足以。”太陽神伸出手:“第一,天神不可隨意殘害人類,人類亦不可妄自褻瀆天神。”

天神不殺人的前置條件之一,就是凡人不主動去找神明麻煩。如果凡人犯事在前,那麽天神可以為自己報仇,降臨神罰。

太陽神不容許底流斯的案例再度發生,但卻也不容許天神被凡人胡亂欺負。

“諸神意下如何?”

“沒意見。”

在人類潛能提升後,諸神的確要重新審視這些“螻蟻”。而與此同時,他們也感受到凡人提供的信仰力量似乎增多了。

畢竟所有種族的潛能提升,也意味著他們精神力壯大,提供的信仰更加醇厚。

“人類方呢?”

諸國靈相互看看,五大國靈同時道:“沒意見!”

太陽神舉起手:“我以太陽與月亮之名,見證此約。”

說完,日光和月光同時化作鎖鏈纏繞在國靈以及審判之神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