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簽署協議(第2/2頁)

第一,此次和談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在簽署之前,雙方有權利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自協議簽署之日起,雙方同時逐漸撤軍,不得再向對方發起任何形式的攻擊,但可以留下部分兵力以做監督之用。

第三,自協議簽署之日起,雙方互不侵犯以三年為期限。

甲方,魔族、獸人族。乙方,人類的達路王國、艾夏王國、修達王國。

公證人,神之使者長弓·威。

協議就這些,不知道你們雙方有沒有什麽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