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很久以前

深夜,又下起雨。整座北京城都陷落在蒼茫之中,落地窗上的水珠映著對面高樓的霓虹,迷離一片。

半杯威士忌,一支煙,越想沉醉卻越清醒。輕柔的女聲自茶幾上的手機傳來,在夜色裏格外清晰。

——對我來說,愛情是什麽?我覺得,不是一時間的意亂情迷,不是單純想要得到、占有,或者被需要。而是你對一個人的喜歡,讓你一個瞬間接著一個瞬間,一天接著一天,你的內心、意志、行為都在發生變化。區別在於,那是正面還是負面的變化。對我來說,我喜歡著一個人,他讓我成長,讓我變得更好。

——你們在一起了嗎?

——我覺得,他一直在我身邊。

他沒有告訴她,他偷偷聽過她的音頻節目。在深夜裏,一遍一遍,聽她的聲音,仿佛吸毒,上了癮,失了心。每次聽完,把記錄刪得幹幹凈凈,再聽,再刪,反反復復,直到所有聲音都刻在了他心裏。

可這些日子裏聽到的所有,都不如今晚她親口告訴他的那幾句那麽驚心動魄。

——你去過瑞山陀塔看日出對嗎?你是不是很愛那裏的風景?那你知不知道,無論你有多麽愛那裏的風景,我都愛你更多。

她今天說,早知道是這樣,當初她絕對不去雲南。可她不知道,他們在很久很久以前就遇見了。

13歲時,他做交換生去英國學習。臨行前一天,他無意間發現媽媽抽屜裏的秘密。那是一份孤兒院的證明,上面有三張照片,一個是兩歲的他,另外一對男女他從未謀面。他第一次知道,哥哥姐姐是龍鳳胎沒錯,但他不是媽媽生的老三,他是爸爸戰友的孩子。

離開北京,獨在異國他鄉,他突然就害怕了。爸媽會不會不要他,會不會就把他扔在這裏不管了?是不是那次他太調皮,把班上的同學揍了,他們才生氣地把他送到國外?大哥說好了假期要來看他的,為什麽沒來?

在海德公園,他被人偷了錢包,坐在長椅上,覺得全世界只剩下自己。一個小女孩舉著冰淇淋走近他。她短胳膊短腿,卻想學他坐上椅子,他只好出手相助,她笑著把冰淇淋遞給他,靠在他身邊,小短腿一晃一晃的。

——你不要哭好嗎,我把冰淇淋給你。

她奶聲奶氣地說。

時隔多年的邊境客棧,他看到錢包裏那張陳年照片,小小女娃穿著蛋糕公主裙,靠著美貌少婦,並排坐在公園長椅上,眉眼彎彎,笑咧了嘴,露出缺了兩顆的潔白牙齒,手裏舉著比自己面孔還大的冰淇淋。

原來那時的小尋寶,還在換牙,卻已經那麽漂亮。

這些年,只有那一刻,他向一個陌生小女孩泄露了自己的心跡。只有她看到了他的眼淚。

後來再也沒有人明白,為什麽他會千裏迢迢到雲南。在他人眼裏,或許覺得他不羈,或許覺得他反骨,或許覺得他癡情,只有他知道——他的親生父母,以壯烈的方式永遠留在了雲之南。他沒有機會見到他們,但他想用他的方式了解他們。

但是今晚,他知道,沈尋始終都懂,所以她說——無論你有多麽愛那裏的風景,我都愛你更多。

在他一生中最黑暗的時光,有一個女人這樣偏執地愛著他。

只是她不知道,他愛她。

落地窗上,映著一張痛楚的俊顏。

我愛你。

他咬牙慘笑,低下頭,衣角空空,再也沒有白嫩小手,死皮賴臉捏在那裏。

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愛上你了,沈尋。

你知不知道,我可以為葉雪死,卻願意為你生。縱然這向生的過程,如地獄般痛苦、煎熬。

因為,你比海洛因還毒。

上午十點半,酒店樓下珠寶店店長像往常一樣送完小孩上班,卻見手下店員雙頰通紅、眼神激動地望著她。

她皺眉:“眼線都花了,什麽情況?”

年輕店員揚了揚手中小票:“店長,你最喜歡的那枚鉆戒被人買走了。”

店長呆住:“買家是不是剛才與我擦肩的那位黑衣男?”

店員連連點頭,不甚唏噓:“方才我見他那氣勢,哪裏像要買戒指,更像來搶劫的,誰知他一句話也沒問,指了指戒指就直接刷卡。哎,同樣是女人,怎麽有人就那麽好運。我男朋友炒股炒輸了,昨晚跟我講三個月不讓我買新衣服,真是,分手算了。”

店長伸手朝她腦門彈了一記:“專心做事,少做白日夢。”

年輕人就是天真,哪裏知道生活深淺。瞧那位買家沉著一張臉,半分喜色也無,也許是被逼婚,也許是上門女婿奉命買戒指,大家都是關起門過日子,努力成就表面繁榮,私下藏著各自苦衷。

窗外,只見那男人站在車水馬龍的街頭,兀自低頭抽煙,靜默成一道孤獨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