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第二十六片龍鱗(五)

李氏姐妹兩個, 長姐貌美如花才名遠播, 嫁了如意郎君為人稱道, 自己卻年紀輕輕死了丈夫只能靠長姐跟姐夫接濟,好不容易如願嫁給了心愛的姐夫,姐夫卻也因為出行遇到劫匪受了重傷, 回到家後挨了沒多久便撒手人寰,從那之後,才十幾歲的姜策便扛起了姜家重擔, 從一個文弱少年逐漸成長為堅毅溫和的青年,讓那些不服氣他的管事如今個個以他馬首是瞻。

如果沒有姜策, 那麽多人虎視眈眈,姜家早就散了,李氏也知道這個道理,可越是知道,她心裏就越是難過。

而方含露是壓死李氏的最後一根稻草。

姜父有個妹妹, 年少時遠嫁, 後來夫家出了事,就只留下這麽個女兒,姜氏臨死前讓人將女兒送到姜家交由哥哥撫養, 姜父為了讓妹妹安心, 便為當時的姜策跟方含露定下婚約, 以保證他會永遠庇護方含露。

但姜策為人雖然溫和, 卻很注重男女之防, 方含露七歲以前他是願意帶著她玩照顧她的, 可方含露漸漸長大,雖說兩人有著婚約,卻也不能不顧方含露的名節,因此姜策再出門做生意,回來總是記得給方含露帶禮物,卻再也不曾像小時候那樣與她親近。再加上他事務繁忙,也沒有多少時間,久而久之,兩人就生疏了。

也正是這個時候,姜略與方含露有了私情。

李氏得知後如遭雷擊,她想起了那個羨慕姐姐的自己,曾幾何時,她也像兒子那樣喜歡著姐姐的未婚夫,可她什麽都不能做,也什麽都不能說,多少的情意都只能埋藏在自己心底,她看著神色天真的兒子,問他:你確定表妹喜歡的是你嗎?

姜略點頭,說是。

然後他又跟李氏求助:娘,可是有兄長在,我們就不能名正言順。

是啊,李氏想,的確是不能名正言順,哪怕跟姜策好好說了,姜策有成人之美,可整個江南誰不知道姜家的表小姐是姜家大爺的未婚妻?突然這個未婚妻成了二爺的,跟二爺成了親,那別人豈不是在背後戳著他們的脊梁骨說風涼話?姜略的名聲還要不要了?!

但也……不是沒有辦法的。

如果姜策不在了,那就好了。二弟為了照顧兄長的未婚妻,也為了守住父親對姑姑的承諾,娶了方含露為妻,不僅不會被人取笑,反而是一場佳話,甚至……沒有了姜策,整個姜家就都是屬於姜略的了。

這樣的念頭一旦興起,就宛如野草瘋長,一發不可收拾。李氏翻來覆去地睡不著,姜策對他們有多好,她看在眼裏,可那又如何呢,姐姐當年對她也很好,最終呢?最終還不是嫁給了姐夫,讓她遠嫁成了寡婦。

李氏決定為兒子爭一爭。她輸給了姐姐,她的兒子不能輸給姐姐的兒子。這個時候李氏已經完全忘記了當初她在姜策的父親面前許下過怎樣的誓言,她說會對姜策視如己出,她說會做一個好主母照顧姜策——但是現在,李氏把這些誓言全部忘記了。

姜略得知李氏的想法後,只沉默了片刻便同意了,嫉妒真是可怕的東西,它能讓一個人變得面目全非。

姜策外出,最清楚行程的無非是家人,雇傭去殺人的扮成劫匪模樣,原以為姜策的死是板上釘釘,誰知道他卻下落不明疑似被人救走,為了名聲,姜略還要派人去四處尋找,賺足了稱贊。幾個月過去,他們都以為姜策是死了,誰知就在這關頭,他居然又回來了!

還不是一個人回來的!

幸好,幸好他眼睛瞎了,若是姜策從此成了廢人,那麽留他一命也不是不可以,然而從姜策與那位玲瓏姑娘的話又讓姜略跟李氏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兒——這眼睛是能治好的,只是需要時間!

怪不得!

怪不得姜策從始至終不提私章的事情,他根本就沒有想把姜家的產業交給自己!什麽手足情深,什麽都是姜家人,都是姜策平時誰來哄人的!如果真的拿他當兄弟,自己眼睛瞎了,為何還要牢牢拽住私章不放?

姜略冷笑,他這位兄長,也不過是裝出了一副寬容大度的模樣,骨子裏卻無比自私。

既然如此,他也不必同他客氣了,含露是他的,他決不會放手,姜家也是他的!既然兄長已經瞎了,那就不要好起來,至少這樣,他會養著他,一直到死。

姜略心裏有了打算,就跟李氏說了,李氏贊同他的想法,他們母子的未來得自己來博取。這事兒他們也沒想瞞著方含露,方含露聽姜略說完,微微發怔,姜略便問:“你不願意嗎?還是你覺得我太過狠毒?”

方含露失神片刻,搖搖頭道:“表哥,我已是你的人,這輩子都要做你的妻子,無論你做什麽,我都會支持你。只是……舅舅待我極好,若是可以,能留大表哥一條性命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