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2/5頁)

吃完了飯,大家陸陸續續起身往自己車上走。

沈倩帶著琳達慢慢溜達,陳欽和曾冉華居然也挺不要臉皮的跟了上來。

曾冉華覺得陳欽對琳達實在太過於上心,不滿意的神情老早就掛在了臉上,如今見琳達和沈倩悠遊自在地走著,便忍不住說到:“琳達小姐現在不是挺好的嘛,剛才怎麽忍心看著二樹那麽往死裏打孩子啊。”

沈倩頭一回聽見這種理論,偏頭看她一眼,笑了,“熊孩子沒殺人,我就不能教育他了嗎。”

曾冉華之前沒聽說過沈倩這個人,後來還是她“惡毒繼母”的事情出來,才在網上了解了一點,如今見她說話不怎麽客氣,聳了聳肩膀,語氣也直白起來:“但畢竟我們是大人啊,孩子可以一點點教育,何必用打人這種方式,看著太讓人心疼了。”

琳達站在一旁,因為沒了別人,倒也不想裝了,老老實實地露出點厭惡的表情,告訴她:“曾老師您看著心疼那是您心善,我一向不喜歡孩子,可不知道什麽是心疼。”

她這話說完,在場的三個人都愣了。

特別是曾冉華,她是家裏的獨生女,平時少有見到這樣不“善良”的女人,“怎麽會有女人不喜歡孩子,孩子多可愛啊。”

琳達翻了個白眼,這下連眼神也不準備給她了。

琳達不是獨生女,她打小長在鄉下,剛會走路就開始跟著她媽學幹活了。

她媽是個沒讀過書的農村婦女,一輩子任勞任怨,生了七個孩子,還沒到五十的人,看著就跟六十多似的。

琳達從小沒有從她媽身上感受到一點孩子帶來的喜悅,更多的,只是人類自私的繁殖欲望造就出來的壓抑,以及一個女人被家庭急速摧殘之後深入靈魂的苦難痕跡。

所以,她可以在外人面前表現得溫柔可人,表現得嬌弱無助,但她就是沒有辦法表現得自己喜歡孩子、表現得富有愛心。

沈倩聽陳大泉說過一些關於琳達的事,此時見她沉默,也沒想著替她辯解,對著曾冉華笑了一笑,若有所指地說到:“曾老師,不是每個人都有義務去喜歡孩子,作為一個成年人,不幹涉並且尊重他人的私人喜好,這是最起碼的素養。”

曾冉華這下又有些不好意思起來,擡頭看了一眼陳欽,見他正在若有所思地望著琳達,撇了撇嘴,頓時大感無趣,這下想來是真生氣了,舉著自己的傘轉身,直接小跑離開。

沈倩沒有跟陳欽道別,帶著琳達回到賓館,一路上,兩人說了好一陣的話,話題並不怎麽讓人開心,於是躺在床上,沈倩難免就有些想到了自己的母親。

女人生來被賦予了偉大的意義,但似乎沒有人問過,她們需不需要這一份無私的母性。

十點鐘的時候,房間門鈴響了起來。

沈倩此時還沒有睡著,打開一看,發現是去而又返的陳欽,撓著頭發問:“你找琳達啊?”

陳欽咧嘴笑了笑,點頭回答:“嗯,她把我手機拉黑了。”

沈倩靠著門框一樂,“該啊,誰讓你張嘴喊人家陳美麗。”

陳欽一皺眉頭,有些不解:“這名兒怎麽了,我覺得挺好的。”

沈倩眯著眼睛問:“我謝謝您內,趕明兒我見你就喊陳大壯,這名兒我也覺得挺好的。”

說完,她見陳欽臉上露出一些嫌棄的表情,不禁心情大暢,扭了扭脖子,“說吧,你來找我做什麽。”

陳欽偷偷左右望了一圈,湊上前來,小聲告訴她:“是這樣的,你能不能明天早上幫我問問,陳美…哦不,琳達,她願不願意跟我去結個婚。”

沈倩一下子都沒反應過來,好半天,才使勁抓著陳欽的胳膊往自己屋裏一拉,關上門喊:“啥玩意兒?你要和陳美麗…啊不是,琳達結婚!?”

陳欽點點頭,回答得很是正經:“是啊,她不喜歡孩子,我也不喜歡孩子,我媽現在催著我結婚,我覺得我兩條件匹配,還有同學感情,很合適。”

沈倩覺得這人可能有點毛病,忍不住問:“你是不是在西藏被人抓住換了個豬腦,又或者誤入了什麽邪教組織?”

陳欽“嘖”上一聲回答:“我去的是新疆,而且,我現在很認真。”

沈倩冷笑一聲看著他:“認真?你們家這條件,你要跟琳達結婚,你媽不得活生生撕了她?你個大男人,成天光想著省事兒,不想著女人婚後得為你承受什麽?不喜歡孩子,不喜歡孩子你丫娶個泰國人妖去啊,有事聊人生,沒事還能馬殺雞,婚內價,三十一次,滿十次還能免費贈送一次前列腺保養。”

陳欽覺得自己要再跟沈倩待一塊兒,他真就要走上歧路了,“嘖”上一聲打開門,回頭說到:“反正你幫我問問就成,她知道我的意思。”

沈倩沒做過媒婆,她也沒見過有人求婚求得跟打地道戰似的,想著琳達的家庭,想著陳欽那個副書記格外了不得的媽,往床上一躺,心裏不禁更加煩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