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李冬梅(第3/3頁)

警察叔叔:“你給錢我就不拘你。”

李冬梅想了想,一手捂住耳朵上的C環,對著空氣喊:“丞相,丞相,你快來救我!”

警察叔叔對經理說:“醉成這樣,你說怎麽辦?”

經理嘆氣:“算我晦氣!”

楚楚的界面一直彈出通話請求。

她看李冬梅就要被帶走了,才跟孔明出去,到酒店前門去付賬。

經理和警察叔叔一起出來了。

經理感激涕零,生怕楚楚後悔,特意打了個折扣。

楚楚付完帳,經理表示可以幫忙叫輛車把李冬梅放上去,送他們走。

楚楚表示她是活雷鋒,只付賬,不要人。

經理:“……那人也不能放我們這兒啊!”

楚楚:“那我也不要啊!你叫警察吧。”

“……”警察叔叔過來問她:“你跟這個外國人是什麽關系?”

楚楚:“沒什麽關系。今天才剛認識。”

警察叔叔:“剛認識你就替他付錢?”

楚楚:“剛才我們是一起來的,但他一直喝酒,我們就先走了。”

警察叔叔:“哦,然後又特意回來替他付錢?活雷鋒啊。”

楚楚:“我從小就愛做好事。”

警察叔叔:“……”

楚楚:“叔叔我真不能帶他回家,我媽會打死我的。”

警察叔叔看孔明。

孔明禮貌回看。

楚楚:“他是我男朋友,他住我家。您說,我要是帶兩個男人回去也不像話啊。”

警察叔叔:“……”

最後,警察叔叔只能將李冬梅同學扛進警車,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