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李冬梅(第3/3頁)
警察叔叔:“你給錢我就不拘你。”
李冬梅想了想,一手捂住耳朵上的C環,對著空氣喊:“丞相,丞相,你快來救我!”
警察叔叔對經理說:“醉成這樣,你說怎麽辦?”
經理嘆氣:“算我晦氣!”
楚楚的界面一直彈出通話請求。
她看李冬梅就要被帶走了,才跟孔明出去,到酒店前門去付賬。
經理和警察叔叔一起出來了。
經理感激涕零,生怕楚楚後悔,特意打了個折扣。
楚楚付完帳,經理表示可以幫忙叫輛車把李冬梅放上去,送他們走。
楚楚表示她是活雷鋒,只付賬,不要人。
經理:“……那人也不能放我們這兒啊!”
楚楚:“那我也不要啊!你叫警察吧。”
“……”警察叔叔過來問她:“你跟這個外國人是什麽關系?”
楚楚:“沒什麽關系。今天才剛認識。”
警察叔叔:“剛認識你就替他付錢?”
楚楚:“剛才我們是一起來的,但他一直喝酒,我們就先走了。”
警察叔叔:“哦,然後又特意回來替他付錢?活雷鋒啊。”
楚楚:“我從小就愛做好事。”
警察叔叔:“……”
楚楚:“叔叔我真不能帶他回家,我媽會打死我的。”
警察叔叔看孔明。
孔明禮貌回看。
楚楚:“他是我男朋友,他住我家。您說,我要是帶兩個男人回去也不像話啊。”
警察叔叔:“……”
最後,警察叔叔只能將李冬梅同學扛進警車,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