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飲食男女(44)三合一(第3/6頁)

一個鐘點工,一個月能幾個錢,分攤到倆閨女身上,一月頂多一千。這還只是暫時的。將來老三得嫁人,她得擔一份。老四得嫁人,她也得擔一份。兩千塊錢四個閨女擡,一個人也就五百塊。

你家缺那五百塊錢呀?

你們一家三口在這邊混吃混喝的,一個月我搭給你們的也不止五百吧。你就把這錢給擡了,我能叫你吃虧不?

林忍讓都覺得心裏不得勁,更別提丈母娘了!

吃飯的時候齊芬芳盛飯呢,今兒是林忍讓又不知道從哪弄了一只甲魚,一只一斤往上的母鱉。一斤多的母鱉不好找,今兒燉鱉湯呢,這才把一家子都叫回來吃飯。

林雨桐懷孕,甲魚這東西,孕婦別吃肉,怕涼。就是湯,少喝點是有益的,喝的多了也不成。林雨桐瞧著湯還挺濃,只要了半碗,“只這些就夠了。”

齊芬芳和林忍讓是不知道懷孕不能吃這個的。林忍讓還道,“聽人家說秋天吃甲魚滋補。要知道你不能吃,我幹啥跟人家買這個?你李叔差點跟我急了,要不是說給你買的,他都不讓給我。說是這玩意放在店裏做好了,遇上大饕鬄,他能多賣出一千塊錢去。”

我雖然不能吃,“但是除了我你們吃真挺好的……”鱉,也就是甲魚,肉具有雞、鹿、牛、羊、豬5種肉的美味,故素有“美食五味肉”的美稱。在它的身上,找不到絲毫的致癌因素。

“是嗎?”小四聞了聞,“那最近可以常吃了。”

常吃?

“這玩意多貴知道嗎?”齊芬芳在鍋裏像是挑揀的找了兩塊盛到空碗裏,然後舀了大半碗湯,遞給大姑爺。

周安民就謙虛一些,給四爺遞,“挑擔先來。”

兩人是連襟,有些地方也成‘挑擔’。

這有什麽可推的?

周安民那邊離盛飯的人近一點,先遞給坐的遠的人也沒錯。

結果齊芬芳就道,“讓什麽讓啊,那碗是你的,我給大振舀呢。”

然後林雨桐就看見,四爺碗裏得有大半碗的……裙邊。

甲魚最好吃的地方也就是裙邊了。一個甲魚再大,裙邊也沒多少。四爺和可可吃了大半,剩下人的碗裏零星可見。

就是再不長眼的人,也瞧出偏心了。

而且,偏心偏的一點也不隱晦。

周安民的碗裏……連肚子上的肉都沒有。那就是兩塊脖子上的肉。

別管啥的脖子,大致都那樣。想想鴨脖上能啃出多少肉來,就知道這兩塊甲魚的脖子上的肉……真心不夠塞牙縫的。

周安民:“……”丈母娘一向也不喜歡自己,這不需要什麽理由。

不喜歡就不喜歡吧,女婿跟丈母娘,離得近了就跟婆婆跟兒媳婦是一個道理,彼此看不順眼,這是什麽奇怪的事嗎?反正他也不見得有多喜歡丈母娘。

不就是甲魚嗎?

回頭我買十只,家裏的水桶裏養著,我一天燉一只我可著勁的吃。

有什麽了不起的!

兩口子吃了飯就先走了,林雨苗就說周安民,“你就是沒老二家那個機靈。我媽為啥氣不順呀?那鐘點工的工資咱攤一半怎麽了?也沒多少錢呀?”

周安民看她,“你家的事你從你的房租那邊扣唄!你給你爹媽多少我都不在乎呀。你別啥事都指著我。再說了,我跟老二家的比什麽呀?老二掙多少錢呢?你要是一年能掙老二一月掙的零頭,我把你爸你媽供著都行。”

還是嫌棄我不掙錢唄。

啥意思呀?

我的租金可不老少了!這可是幹不幹都能有錢的營生,比出去工作的大部分女人可都掙的多的多了。

行行行,一說這個一準得嗆嗆。這個話題打住,但周安民還真買了不少甲魚在家裏養著呢。

然後,嶽家就知道了。

林家裏怎麽知道的?

這不是鐘點工嘛,周安民回去一問,人家就應了。四爺每月多給出一千塊錢,那基本就在這邊幹了。

人家還在距離這裏不太遠的老舊的小區裏租個一套房,每天騎著電摩就能來去,特別自由。反正兒女都在城裏,男人也在城裏開車給人送貨,一家子租一套房,很劃算。

一來就上崗了,打掃衛生的時候林雨桐和四爺又不在,齊芬芳在呢。

先給樓上的打掃了,才又下來的。這邊裝修的更好,而且家裏很整齊,那擺件啥的都特別別致。這人就誇:“哎呦!這邊更好……這裝修得花多少錢呀?”挺會說話的又恭維齊芬芳,“您真是好福氣。您看您這倆閨女,都嫁的是好人家。您有福氣,您這兩閨女都有福氣……”

齊芬芳不願意炫耀大女婿,但是對二女婿就愛炫耀了,一邊叮囑人家,“……這個是工藝品,挺貴,要特別小心……這個是古董,別人送我女婿的……那個櫃子你別打開……他是個懂古董的,跟博物館的專家都常來常往的……”說著,就提醒,“你看看這家裏的攝像頭……別誤會,這不是監視用的,就是看住這個東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