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清平歲月(7)三合一(第3/6頁)

其中兩個姑娘衣服一脫,林雨桐就變了臉色。其中一個一身的傷痕,有鞭痕,有燙傷的痕跡,新傷摞著舊傷,“這是誰打的?”

姑娘聲音低低的,“是……是後娘……”

造孽的!

另一個姑娘更愁人,看著年歲不大,十一二歲的樣子,可傷卻在私處,衣服一脫,都有味道了。她也知道是怎麽回事,瑟瑟發抖然後慢慢跪下來,“太太,您別趕我走……”

當著別人的面,林雨桐沒問,“不趕你走……”

洗澡的時候,卻叫她單獨洗。

帶她去了錢婆子的屋子,這才問她:“你多大了。”

“十一了。”她低著頭,縮在手裏,眼睛不敢看人。

“你家裏還有什麽人?”林雨桐又問她。

這孩子明顯瑟縮了一下,“家裏沒什麽人了……我是跟我娘逃難到這裏的,我娘改嫁給現在的……爹,後來生弟弟,娘和弟弟都沒活過來……爹……他不見了……”

不見了?

林雨桐看著她不安的相互搓著的手,就盯著她的眼睛,“說實話!”

“我……他……喝醉了……掉冰窟窿裏了……”說著,就直視林雨桐的眼睛,“……他喝醉是我灌的……也是我引他去河邊的……別人不知道他掉下去淹死了……我只說是他出門掙錢去了……”她從水裏撲騰出來,跪在地上,“您是好人,我不騙您,不給您惹麻煩。您給我一口飽飯吃,吃完您就送我見官去……”

竟然把人給殺了。

林雨桐倒是有些刮目相看。

“起來!”她擡手,拉人起來,“他欺負你了?”

這姑娘眼淚吧嗒吧嗒的掉,“他是畜生……不光他欺負我……他還說要叫了別人到家裏來欺負我……說我得掙錢養活他……”

“那他死不足惜。”林雨桐叫她進澡盆,“好好泡著,以前你姓什麽叫什麽,都忘了吧。現在……你就是我的義女,姓金……”

這些孩子的年歲其實都不小了,金一錢做事很靠譜,年歲都在十一到十四歲之間,既能獨立生活,不需要人照管,多少還能做點雜事,也在還能教養的階段。

這些孩子不用別人清洗,就能自己把自己給洗涮幹凈。他們相互搓背,相互給身上上藥,就怕腌臜了叫人討厭。

看著站成一排的孩子,四爺叫各自報年歲和月份,按年歲大小排列。

林雨桐幹脆,為了好記,給取了名字,分別是:金逸、金雙、金傘、金嗣、金舞、金柳、金麒、金霸、金久、金石、金世遺。

金逸最大,十四歲了,還是正月生人,只是看上去瘦小而已。

金雙是個姑娘,黑壯一些,據說她是在庵堂裏做粗活,基本是能吃飽的,可那姑子去了,她就沒了著落。也十四了,八月生人。

金傘也是個女孩兒,瘦的很,身上沒有二兩肉,耳朵都凍的滿是凍瘡,這會子壓根看不出來長相,她是沒爹沒媽,跟著叔叔嬸子過日子,在家裏什麽活都幹。

這三個大了些了,金逸跟著四爺,這兩大些的姑娘林雨桐留了,以後教導一些廚房的手藝,這也是立身的根本。

四爺將話說到頭裏,你們幫幾年忙,管你們吃住,教你們安身立命的本事。等到了婚嫁,給你們準備一份產業,各自過活。

誰知道三個噗通一聲跪下,“不敢舍了義父義母!”

四爺看桐桐,那意思是說:看!不像是你想的那麽簡單。你覺得這跟合同工一樣,用到期就互不相幹。看現實卻不是那麽一碼事。

成吧!走一步看一步吧。

先叫他們起來,站在邊上,然後看金嗣,這孩子十三了,臉上瞧著有些木訥……四爺叫了結巴,“你帶帶這孩子,叫他在門房呆著。家裏以後少不了來客,對面就是待客的地方,有客人的時候,叫他隨我在裏面待客吧……”學學煮茶烹茶辨茶,幹果點心擺盤,再學學最基本的數法,這以後出去照管一間茶水鋪子做營生,也是能的。老實孩子做生意,本分。利潤薄些,但養家糊口沒有問題。

結巴就少個伴兒,也稀罕老實孩子,他忙提點這孩子,“還……還……還不謝謝主家。”

這孩子實誠,跪下就磕頭,開口就叫‘爹’,“爹!我聽話。”

林雨桐心道,她終於知道朱元璋的馬皇後是啥感覺了。據說當年朱元璋收義子二十多個,可後來成才的不在少數。朱元璋還把親外甥收做義子,可見,在世人的觀念裏,這義子是比外甥還親近的關系。像是後來雲南的沐王府,沐英就是朱元璋的義子。收回來了,就得照看,就得教他們,叫他們出門去,瞧著活的像個人。

排行五六的是兩個姑娘,一個叫金舞,一個叫金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