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國公夫人。”相權一身黑衣,臉塗得很白,身上有很濃的香粉味,他沒有容璟高,身形清瘦,看起來清俊儒雅。聲音也沒有掐著嗓子快要斷氣的感覺,跟宋朝夕印象中的宦官截然不同。

其實第一次見到相權時,宋朝夕便有此疑問,聖上身邊最知名的宦官,權勢通天,卻十分低調,給人的感覺也淡淡的。要知道當今聖上即位後裁撤了數千名太監,刪減了後宮部門,即便如此,也很難改變宦官當權的現狀,先皇在世時有宦官結黨營私,陷害忠良,甚至起了謀逆之心,可相權在朝中的口碑似乎很不錯,給人的感覺與其說是宦官,倒更像是個文人。

宋朝夕有些意外:“不知相公公此次前來有何要事?”

相權笑了笑,“皇上有聖旨來了,是關於夫人的,不過今日我不當值,只是來找國公爺敘敘舊。”

宋朝夕疑惑地看向容璟,容璟表情如常,只道:“你去前廳接旨便曉得了。”

宋朝夕這時就覺得湖心小築不方便了,從前她巴不得一個人住在這,可這片湖實在太大,她在路口種花,去田裏看人種地修剪果樹,來來回回沒有轎子簡直寸步難行,偶爾遇到事情,小廝跑來通報,她再匆匆趕去,來來回回至少半個時辰。

實在折騰人。

四人便並肩往前院走,宋朝夕和容璟走在前頭,相權和容媛走在後頭,宋朝夕回頭看了眼一襲黑色黑袍,金線滾邊的男人,壓低聲音問:“相大人怎麽跟一般太監不一樣?”

一般太監下巴都很幹凈,不像正常男人會冒胡渣,可如果宋朝夕沒看錯的話,相權下巴也有淡淡的痕跡,這是其他太監身上沒有的。

“相權十五才進宮,自然跟其他人不一般。”

宋朝夕從中聽到了秘密的味道,先皇在世時,本朝出過一個很有名的權宦,一時間不少人將孩子閹割送入宮當太監,可十五已經是可以成親的年歲了,或許也懂了女人的滋味,卻在這時閹割入宮,恐怕有不得已的苦衷吧?

容璟似乎在回憶著什麽,又道:“相大人是罪臣之子,按照本朝規定,他必須入宮做了太監。”

罪臣?稱得上罪臣的至少說明相權祖上是個不小的官,宋朝夕對京中官員的姓名並不熟悉,並不記得有姓相的官員,但一個品級不低的官員教養後代,必然盡心盡力,相權看著不像庸碌之輩,若有些天資,被家中著重培養,想必也有參加秋闈入朝為官的想法,偏偏在這時因家人獲罪被閹割入宮,所遭受的痛苦可想而知了。

自小挨了一刀至少當時不知道痛苦,可相權這個年歲入宮,背負的東西未免過於沉重。

宋朝夕一路沉默,行至前院,她忍不住問容璟,“這次聖旨到底是為的什麽?”

容璟掀起眼皮看她一眼,“這你得問皇上。”

宋朝夕忍不住掐他一下,可他胳膊結實,根本掐不動,“國公爺,哪有你這樣的?也太小氣了,提前告訴我又能如何?”

容璟似笑非笑,不動如山。

容媛低著頭,偷偷看向自己的繡鞋,二嬸嬸和二叔走在前面,留她和相權走在後面,她知道相權是太監,倒不用把他當成外男來設防,可問題是她站在相權身旁莫名緊張,這個相權雖然不像二叔那般氣勢威嚴,卻性子冷淡,無形中給人一種難言的壓力。

容媛攥著手,忽而聽到相權問:“聽聞你擅長作詩?”

他眼睛狹長,黑眸像深潭一般平靜,都說靜水深流,容媛面對性子沉靜的人總有幾分不自在,不過她堂堂國公府的大房嫡女,也不能上不了台面,再說她作詩在京城是出了名的,想了想,便點頭微笑:“會做一些,但是比不上二叔那般有氣勢。”

容璟寫過許多征戰沙場,詠誦邊境風景壯觀的詩,其詩作氣勢磅礴,為世人追捧,容媛作詩風格比較俏皮,多寫女兒家閨閣的樂趣,偶爾抒發一下自己的不滿,雖然在女子之間小有名氣,可拿到台面上來說的話,比起容璟,比起新科狀元,比起工部侍郎,都要差許多,本朝文人都會吟詩作對的當下,她哪裏敢自誇?

相權手垂在兩側,淡聲說:“容大小姐頗有才名,實在不必謙虛。其實我看過你一首寫捶丸的詩作,就連皇上都大為贊賞。”

容媛一愣,臉蹭的一下紅了,她寫捶丸的那首詩是怎麽傳出去的?那是今年初春,京中舉辦馬上捶丸比賽,她因為來小月子只能坐著卻不能上馬跟他們比試,一時有些眼熱,便寫了一首詩,借抱怨春光不等人來發牢騷,可相權和皇上竟然讀過她閑來無趣寫的事?她一直覺得自己寫得差極了。

相權沉吟片刻:“文無第一,大小姐不必自謙。”

容媛整個人都不好了,一路上腦子都是懵的,這種自己隨便寫的東西被人拿出來講的感覺,實在太羞恥了,她腳趾頭都羞成一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