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俞向安拒絕了, “他不是一個好打交道的人,太頻繁很可能會讓他起疑,牛不比豬, 養的人少,我們這段時間都別出鮮肉。”
林川柏不是不懂, 只是想要轉移她的注意力。
他從善如流:“那我們自己做一頓好吃的?想吃牛肉蘿蔔煲。”
聽到她拒絕了, 就提出下一個。
俞向安知道他的意思, 暫時不去想,等大哥回信。
俞向海收到了俞向安的信,沒有意外。
這麽大的事兒, 她肯定會問幾句的。
他當初知道的時候, 不也吃驚的問了許多。
趙巧娘拿了家裏的東西給周佳家,爸提出讓他們賠償,這東西其實沒法賠, 該怎麽賠呢?
又不知道確切的拿了多少。
他爸這樣說就是表明自己的態度。
他不會就這樣善罷甘休,他知道的時候也很火。
憑什麽啊, 他們對得起她們母女兩個了。
他那時候已經十六七歲, 還清晰的記得,她們當時瘦骨嶙峋的過來, 兩個人就只帶了兩身自己的舊衣服,其他的什麽都沒有。
她們這樣, 喪良心。
因為俞青山的態度,趙巧娘是拿不出來, 周家拿得出來, 但是他們不願意拿出來。
他們想賴掉,反正也沒有證據,那些東西早就吃進了肚子裏, 那些錢也沒有標記。
但是俞青山近期的錢是真的有標記。
他在錢上用鉛筆做了一些記號,這些記號能夠證明是他家的錢。
那為什麽他家的錢會跑到周家去呢?
這除了偷盜還能是什麽?
說偷的話,那嚴重程度一下就上去了。
雖然實際上,趙巧娘確實是在偷俞家的錢給周家。
這要是去報公安,是成立的,這一下子這樣他們慌了神。
趙巧娘就想要放低身段,還千方百計的想要小弟出面說情。
不過爸爸在這方面有先見之明,就是防著他們牽扯他進來。
一個半大的小孩懂什麽?
這不是逼他嗎?
這樣做,小弟他會有多痛苦?
趙巧娘她後悔了,她後悔一開始不應該說那麽多的理由,說那麽多的不得已。
她應該認錯的,她保證,說以後不會再做這樣的事情了,沒有第二次。
俞向海:“……”
他沒辦法相信。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俞向海有自己親生的孩子,知道丁敏秀是她唯一的女兒,她會偏向她無可厚非,換成自己,他也不敢肯定的說自己能守住自己的原則。
以後看著他們家過的好,丁敏秀不好,遲早會有第二次。
或許這個結果從他們兩家反目的時候就已經注定了。
他知道這件事的時候,也抓不準他爸到底是怎麽想的。
是要讓這件事過去,還是說要做個徹底的了斷?
他們想要和周家徹底斷開聯系,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跟趙巧娘沒有關系。
這樣,以後就不會發生俞家的東西跑到周家的事了。
爸……他會怎麽做?
事實證明,他爸一直都是一個主意很正的人。
他應該也是看出來了,這種事情很可能會沒完沒了。
他提出分開。
趙巧娘不願意,哭鬧不休,俞青山態度很堅定,她不同意就分開,他以後不會給她錢,不會給她東西,周家現在還要賠償他們家的損失。
僵持了一段時間,丁敏秀出面,不知道怎麽的,趙巧娘就同意了。
事後他才知道,周家人幫趙巧娘找了一份臨時工的工作,是在肉聯廠打掃衛生的,每個月能拿十八塊。
她也在周家附近租了個房子,可以就近照顧她外孫,看著這發展的趨勢,俞向海知道,這肯定是丁敏秀說服了趙巧娘。
為什麽要這麽做?俞向海很容易就看出來,如果她說她兒子會給外婆養老的話,趙巧娘的錢基本上就會補貼到她和她生的兒子身上了。
趙巧娘現在年紀也不算太大,還是能幹好些年活的,而如果她還是在俞家的話,她掙的錢會有一部分進到小弟的嘴巴裏。
而趙巧娘會被說服,也就是說,在兩者之間,她選擇了丁敏秀,放棄了小弟。
畢竟小弟現在還沒長成,以後品性不定,而且沒有血緣。
因為小弟確實是她帶大的,所以既然事情說定,就沒再追究。
她當初什麽都沒有的進俞家,現在她在家裏添置的這些東西都讓她帶走,一收拾整理,整理出了兩個大箱子,從這些東西能看出沒虧待過她。
俞向海覺得他們問心無愧。
假如一直都好好的,那麽丁敏秀的待遇跟家裏其他妹妹沒差別,會供她讀書,上學,出嫁妝,趙巧娘的養老也不用擔心,他是長子,本來應該他給爸爸養老的,但是他分了出來,以後爸的養老問題由小弟來,小弟又是趙巧娘一手帶大的,有情分在,還怕他將來不孝順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