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第二更求推薦票!)

韓千雪說著,順手把那個法庭案例的簡寫版調出來給蕭裔遠看,自己在旁邊跟著解釋。

“這個案子開始的時候跟你這個一樣,也是一個商家告另一個商家侵權他們有版權許可證的代碼,並且索取巨額賠償。”

“但是被告的商家也跟你一樣,表示從來不知道對方這個代碼的存在,他們絕對是自己開發的軟件代碼。”

“而被告的律師也和我一樣,對兩方代碼的文档進行了比較,也發現了這些細小的不同。”

“但是大部分人都不清楚這些百分之一的不同,能夠說明什麽問題,直接就當是允許的誤差範圍給忽略了。”

“可這個律師的資格不一樣,他在考律師執照做律師之前,是個計算機方面的博士,業余愛好就是寫代碼。”

“就是他發現,這兩段看起來相似度百分之九十九的代碼,很可能是用同一種名叫‘艾莫特’的代碼編輯器編譯出來的代碼。”

“這個‘艾莫特’代碼編輯器處於比較初級階段,具體表現是只有幾個固定模板,並沒有現在的代碼編輯器那麽高端和個性化。”

“用‘艾莫特’初級代碼編輯器寫程序是這樣的,你給它幾個邏輯要求,它會自動生成一些固定代碼來完成任務。”

“這就像在一所房子裏走迷宮,指定abc三個坐標,每個人想從a走到c,都要通過b這個拐點。”

“用‘艾莫特’這種初級代碼編輯器進行編碼,也會出現同樣問題。也就是說,這兩個公司恰好要實現同樣的目的,因此會從‘艾莫特’代碼編輯器裏生成幾乎一模一樣的代碼程序,而那些微的百分之一的不同,正是將兩種軟件區分開來的要素。”

“不過問題是,像‘艾莫特’這種只有固定模板的初級代碼編輯器,早就被市場淘汰了。”

“政府部門甚至不認為它編寫的代碼具有版權特性,也沒有知識產權,更不會發版權許可證,因此絕大部分公司都不用了,後來連知道的人都不多。”

“這個律師想到這一點後,跟自己的當事人聯系,對他們公司進行徹查,結果發現他的猜測果然是正確的。”

“被告公司進行自查之後,發現是他們公司一個來自南亞某大國的軟件工程師圖方便,悄悄用了‘艾莫特’初級代碼編輯器寫程序。”

“而對方那個原告的公司,在這個律師通過法庭質詢之後,被迫進行自查,結果發現他們公司的某個軟件工程師,同樣是來自南亞某大國,偷懶用了同一個初級代碼編輯器,也就是‘艾莫特’生成了一部分代碼。”

“當這個律師揭穿這一點之後,原告公司的版權許可證就失效了,而且還要面臨來自政府部門的問詢和懲罰,因為他們在申請版權許可證的時候涉嫌弄虛作假。”

“於是這個官司,被告就贏了。”

“你這個官司,我有種直覺,覺得跟十幾年前那個官司,可能有異曲同工的地方。”

蕭裔遠看得入迷,過了很久,才皺著眉頭說:“可是我並沒有用代碼編輯器寫這段核心代碼。因為具有人工智能功能可以進行深度人機對話的核心軟件,並沒有任何代碼編輯器可以做出來。”

“但是非核心的部分,我有用過‘伊柯麗斯’這種代碼編輯器編寫。可是問題是非核心的部分,跟原告的程序並不相同。原告也沒有對我的非核心的軟件代碼提起訴訟。”

韓千雪點了點頭,“所以他們說你侵權的,是核心的那部分內容,但是你並沒用代碼編輯器編寫。”

她打開錄音筆,開始錄蕭裔遠的解釋,一邊確認說:“所以你還是用了‘伊柯麗斯’代碼編輯器,但你那段被告的代碼程序,不是用伊柯麗斯代碼編輯器編寫出來的,而是完全靠自己寫出來的,是嗎?”

“對。”蕭裔遠點點頭,“那個即時特效制作軟件,有很多功能,由人工智能操縱的人機對話只是其中的一個功能,也是核心部分,這部分是我親手寫出來的代碼。但是別的功能,都用了現代更先進的伊柯麗斯代碼編輯器,不可能再有同樣功能會出現重復代碼的情況出現。”

“你剛才說的十幾年前那個案子,是用的初級的已經被淘汰的‘艾莫特’代碼編輯器,根本是不同的產品。”

“雖然它們都屬於代碼編輯器這個類型。”

韓千雪飛快地打字,然後打印出一份文件,“蕭總,我現在需要你在這裏簽個名,看看我總結的是不是對的,然後在這裏簽個名,我們統一一下認識。”

蕭裔遠看了一下,就是把他剛才說的話,重新闡述了一遍。

他毫不猶豫簽上自己的名字。

韓千雪收好這份文件,嘆了口氣,放下鼠標,扭了扭自己因為看長時間對著電腦而僵硬的脖子,說:“這就是我要突破的重點。你仔細再想想,到底有沒有這樣一種代碼編輯器,可以對具有人工智能性質的軟件進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