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第3/6頁)

唐藝文氣得只覺得胸口絞痛,余中巍對她怎樣,她說真的,也知道是對不住他。可唐了了那是她掉下來的肉,她這人從小受到父母的偏心,是最不重男輕女的,唐了了的日子花費甚至比唐子明還要高,而且,余中巍一個大男人,哪裏會帶孩子,唐了了是她一手拉扯大的。

她怎麽能背叛自己?

她憑什麽背叛自己?

不說女兒都是媽媽的小棉襖嗎?

她打不通電話,幹脆開了微信,直接給她發語音,“唐了了,你給我回電話。你不能拿著我的東西去給余中巍。那對於你爸爸來說,就是九牛一毛,那卻是我的全部啊。你是知道我是怎麽費盡心思存下來這些東西的,你怎麽能拿著我的心血去找你爸爸。”

“唐了了,你別以為你湊上去有好處,你連你媽都能拋棄,余中巍看不透,余新城看不透嗎?你這樣的品性,跟人家余瑩瑩比一比,人家為了媽媽可以拋棄那麽多財產,你以為余新城會看上你嗎?他本來就看不上你!”

“你爸爸在余家什麽地位你不知道嗎?我知道,你想當余家的女兒,可你爸爸很快重婚罪就坐牢了。余新城看不上你,沒有我和你哥哥幫忙,你怎麽可能立足?”

大概是她說的的確有理,這一次,沒幾分鐘,唐了了的電話就打了回來。

她應該是在衛生間之類的狹小的地方,聲音還有回音呢,她說,“媽你說得對,我就是這個意思,等我站穩了,你們日子也不會差的。你先忍一忍,讓我站穩腳。”

唐藝文越聽越不對勁,她連忙問,“我的房產證和銀行卡呢?”

唐了了就說,“那我要站穩,總有投誠的誠意吧。已經給我爸了。”

唐藝文直接把手機摔了!

可顯然,如果余中巍認真起來,她怎麽可能鬥得過呢。

第二天,余中巍的律師就帶著人到了這裏,拿著余中巍提供的消費單據,要收回給唐藝文的東西。

唐藝文以為三套房子和存款拿走就可以了嗎?

那人一樣一樣的給她報著余中巍曾經給買過的鉆戒翡翠首飾,奢侈品的包包,甚至還有對她的畫廊的出資轉款證明,還有她和唐子明的車。

也就是說,她除了幾件衣服能剩下,她什麽都不會有了。

唐藝文怎麽肯,“有實際證據的你們拿走,可房子存款寫的我的名字,你們憑什麽拿?讓余中巍還給我。”

而律師給出的理由是,“你跟了余中巍二十年,中間沒有出去到別的公司工作過,只有自己開的畫廊。這個畫廊其實並不盈利,每年還要倒貼房租無數,每年的賬都有據可查。也就是說,你一分錢沒掙過,花的都是余中巍的,而余中巍到現在還沒離婚呢,可以這麽說,你花的都是他的夫妻共同財產,這本來就是不合法的,你必須全部歸還。”

唐藝文都愣了,她沒想過這些。

余家的律師這方面還是很靠譜的,還直接拿了本《婚姻法》來,放在她面前,打開給她看第十七條,唐藝文低頭看,上面的意思就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資產是一個整體,不可以轉移分割。而贈與她,顯然是不合法的。

律師涼涼的告訴她,“你也可以不交,上法庭啊,不過這麽大的財產,你打不贏官司還要交律師費的,不如老老實實退回來吧。你跟了余中巍那麽多年,也知道余家是什麽體量的。”他還提醒一句,“別拿自己跟余瑩瑩比,你比不了,也贏不了。”

唐藝文站在那裏,只覺得渾身的血涼透了,她不死心的說,“我要見余中巍。”

律師說,“余先生沒空見你。他說,他只要想到你都覺得肮臟。”

唐藝文就沒這麽憋屈過,即便她昨天都做好了準備,可也崩潰了。

“你們不能這樣,這都是我辛辛苦苦攢下的!”“我要見余中巍,他怎麽可以這麽沒良心,我們二十年啊,我跟他二十年,他把東西還拿回去,我的二十年怎麽算?!”

律師論起嘴皮子,豈是唐藝文能比得了的?“你生別人的孩子的時候,你出軌的時候,怎麽不問問余中巍的二十年?而且,誰告訴你,當小三二十年就應該拿這些東西了?誰告訴你,當小三就穩賺不賠了。我告訴你,違反法律道德的事兒,從來就是得不償失的。”

余瑩瑩知道這事兒是第二天了,為了表示自己不是那種不孝順的人,她讓張媽每天買個一百塊的果籃給送過去。

張媽在余家待了一輩子,還是余中巍和華暖陽分出來住,余新城不放心派過去照顧他們的。所以跟張叔都熟悉的很。

這種老熟人見面,肯定要打探一下的,尤其是唐了了名正言順的照顧著余中巍,張叔自然告訴她了。

張媽回來就余瑩瑩和華暖陽把結果說了,先說了唐了了多不孝順,又說,“余中巍可真狠,唐藝文名下的所有東西都拿回來了,和唐子明就帶走了一些衣服鞋子書籍。對了,聽說余中巍連唐子明學校的實驗室投資都斷掉了,幾百萬打了水漂都不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