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第2/2頁)

事實永遠勝於雄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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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禎接了宗令的差事,宗令雖然聽起來威風,但處理的都是一些雞皮蒜毛的小事兒,不像做九門提督的時候,過手的都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不過,這些雞皮蒜毛的小事裏頭也分大小,如今就多了不少大的,比如女子繼承爵位,他雖管不了,但可以直接告知四哥,再比如這家產繼承之事兒,他就可以幫著給決斷了。

女子倘若能夠頂門立戶,而不是嫁出去,家產方面確實要按照男子來等同對待了,這道理還是說得通的。

無論是做家主,還是做宗令,胤禎都秉承規矩辦事兒,基本上不摻雜他與這些人的感情,久而久之,倒是也得了個鐵面無私的美稱。

當然,他也知道,好些人私底下抱怨他冷酷無情,有不少還是在自家府裏頭。

比如自己的兩位側福晉,早些年受過較大的恩寵,那時候都已經敢跟福晉掰腕子了,而且還能不落於下風,可見這恩寵之重了。

至於這些年,胤禎就有些像戲文上演的負心漢了,說變心就變心,不光是對曾經心愛的女子變了心,而且心愛女子所生的子女,也都沒了曾經的優待。

這要是過兩年換上原身回來,妥妥的追妻火葬場,但是到了胤禎這裏,他倒並不在意這些人私底下的議論,反正他又沒苛待了誰,一切照著規矩來,甚至在規矩之外,他已經給了足夠多的照顧了。

足夠……他問心無愧。

但人心並不是輕易就能得到滿足的,尤其是從高地回到原地的人。

就連胤禎也沒有想到,他的長子,性格雖有幾分莽撞,但看起來真算不上心狠之人的弘春,在被教育了那麽多年之後,還能再犯大錯。

小的時候犯錯,那是對弟弟拳腳相加,順帶還連累旁人破了相。

長大了再犯錯,出手就想要了人命。

出事兒的不是已經立為世子的弘明,而是他另一個嫡出的兒子——弘暟。

這回手段倒是高明的很,不再是直來直去,而是從馬匹上做的文章。

弘暟的愛馬,在林子裏打獵的時候突然發狂,彼時,弘暟正騎在馬背上。

幸虧弘暟這小子運氣好,拳腳功夫練的也好,這才借著手中的長鞭,攀到樹上,從馬背上脫離開來,而不是跟那匹發了瘋的馬一樣摔到山下。

此事看起來就不是意外,胤禎親自和弘明一塊查的,查來查去,出手的居然是府上一個妾室,因為對福晉懷恨在心,所以才想著沖福晉的小兒子下手。

種種證據都指向這人,甚至連同本人都供認不諱。

若不是胤禎去求了四哥,讓粘杆處出手調查,可能還真找不到幕後的真兇。

此事牽扯到兩個人,一個是弘春,一個是弘歷,一個圖謀的是親王爵位,打算循序漸進,分兩步鏟除掉擺在前面的嫡出兄弟,另一個則是想要壯大勢力。

弘歷之所以幫著出謀劃策,幫著出錢出力,一方面把弘春歸在麾下,另一方面,一個親王庶子,當然是比不過親王世子。

再說了,倘若這兩個人真能天衣無縫的殺掉胤禎的兩個嫡子,將來等到弘春想做親王的時候,也未必不會對他動手。

胤禎能想到的事兒,四爺自然不會想不到,原本就打算把人送出去的,如今看來也確實不能再留了,否則還不知道這人能做出什麽事兒來。

他雖然對弘歷做繼承人不滿意,對弘歷在家事上的糊塗不滿意,但在這件事情之前,四爺沒覺得弘歷是個心狠手辣之人,如今倒是他高看了弘歷。

弘歷在四爺這兒,已經是失望透頂了,弘春就更不用說了,本來就不是個有能力的人,心思還不正,能夠對自己的親兄弟下狠手,這樣的人,別說是給一個閑散的爵位了,就算是在朝堂上,他都不想用。

還不如打發出去,有這樣的狠勁兒去沖著別人使,別老擱在自家人身上。

弘歷和弘春以歷練的名義,被放出海去了,地方是十四爺和胤禎親自定的,人員和物資也是他們兩個定的,沒給太多,就是想讓弘歷和弘春把在大清的家底都收拾收拾,盡可能的都帶出去,也省得之後再費勁兒收拾這些人。

能帶走的家眷也一並都帶走,就當是在外頭安個家,十幾二十幾年裏都不要惦記著回來了。

這就相當於另一種形式上的流放,只不過跟流放比起來,足夠自由,倘若有能力的話,在外頭做個領主也是很有可能的,跟先帝動不動就圈禁的手段比起來,這也算是溫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