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第2/2頁)

四爺沒有借弘時受傷這件事情做理由,只不過是向皇阿瑪上了道折子,帶著一家人去了莊子上,養傷、種地、教子。

現成的理由,四哥沒有用,胤禎卻是用了,他就是從這件事情上入手,借此改變自己態度的。

不同的是,四哥要改變的是自己對於朝政的態度,他改變的則是對幾個兒子的態度。

弘春是‘他’曾經最喜愛和倚重的長子,甚至一應的待遇較之嫡子,也只好不差。

嫡庶不分,本就是亂家的根源,他早就有想法給府裏頭立立規矩了。

‘他’原來之所以不顧規矩,也讓府裏的人壞了規矩,就是因為處處講情。

如今倒是不必了,無論是對福晉,還是兩位側福晉,他都只有記憶,並無感情,就算是對九個孩子也是如此,出於責任,他必然會當好這個阿瑪,但在還沒有培養出多少感情來的情況下,這些個孩子在他心裏邊兒都是一樣的。

所以完全不必把十四貝子府當成一個家來看,本來他心目中的家,也沒有這麽多錯綜復雜的關系,倒不如將其當做一個衙門,一個部門,或是一個小的作坊。

如此就簡單直接多了。

福晉跟兩位側福晉,各有各的職責和權利,誰也不必逾越,誰也不要壞了規矩。

九個孩子稍稍要復雜那麽一些,首先地位上肯定不能是平等的,嫡出的,那肯定要優於庶出的,一切的待遇都按照禮法來,簡單些,才不至於兄弟反目成仇。

他要扮演的角色主要就是兩個,一個是公正嚴明的法官,按照律法和禮法行事,絕不偏袒任何一方,一個是教導孩子的老師,在這個位置上,對待九個孩子就可以一視同仁了。

所謂老師,就是要教會這些孩子們生存的能力和生活的樂趣,在這個過程當中可以給予鼓勵,也可以給予懲罰,甚至是體罰。

頭一個受到體罰的就是弘春,別看是兩個人打架,一個巴掌拍不響,兩邊或多或少都有錯處,但先撩者賤,先口吐惡言的是弘春,先動手的也是弘春,罰的最重的自然也是弘春。

胤禎還沒打過孩子,他也向來不提倡打孩子,但弘春既然選擇了用武力來打壓弟弟,他這個做阿瑪的,為什麽不能選擇同樣的方式。

不是木條打手心,也不是木棍打屁股,也不是荊條打小腿,就是直接上拳頭上腳,弘春當時是怎麽打人的,胤禎完全復制了一遍。

當然他肯定要收著自個的力氣,知道疼就行了,總不能把人給打壞了,弘時被打斷了鼻梁骨,弘春不過是傷上加傷,臉上身上青青紫紫,瞧著嚇人罷了,鼻梁骨還好端端的。

一言不合就動手打弟弟,而且把堂兄鼻梁骨打斷的弘春,一方面是無限期留在府裏養傷,另一方面功課也不能停,在被體罰的第二天,就跟著先生讀書了,還要跟弟弟妹妹們一塊兒,跟著阿瑪學習拳腳功夫。

相比之下,弘明受到的懲罰就比較平和了,抄書,不是抄佛經,而是抄史書。

要求字跡工整,不能隨意應付,抄夠二十遍的史書,就可以繼續回到宮裏讀書了。

不像弘春,什麽時候回宮讀書,還能不能回宮讀書,當阿瑪的一句話都沒交代,弘春也不敢問。

別看他在府裏頭,但還有額娘幫他打聽外頭的事兒,弘時也還沒回宮裏讀書呢,一方面是鼻梁骨還沒養好,另一方面,臉上碎瓷片紮出來的疤痕,可能永遠也去不掉了。

雖然臉上有沒有疤痕都可以繼承爵位,但四伯並不是只有這麽一個兒子,弘時非長非嫡,也並非是不可取代的。

四伯還有兩個小兒子可以選擇。

就像他的阿瑪,除了他以外,還有三個兒子,其中有兩個都是嫡子。

原本他並不在意嫡庶的,進了宮之後,才發現嫡出的地位超然,原本他也並不覺得阿瑪更看重嫡子,但這事兒之後,他心裏就沒把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