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3頁)

至於告狀,告的當然是十三爺的狀了。

若不是十三爺突然插手,李卓那小子現在早就被野狼吞進肚子裏去了,連屍首都找不到。

又怎麽會像如今,事情做到一半,該得罪的人得罪了,該有的效果沒起到。

相比十三,太子爺更信任的其實還是德柱,比如他對十四的那點懷疑,就從來都沒跟十三弟說起過,當初要把消息傳給直郡王這事兒,也是吩咐德柱辦的,十三弟不知情。

他這兩年對十四弟一直就看不慣,不光是懷疑對方扮豬吃老虎,還因為皇阿瑪對十四弟的恩寵,恩寵太過,難保不會再出來一個直郡王。

但德柱的手段,太不入流了。

“一匹馬死了能怎麽樣,再換一批更好的就是了,那李卓就算是葬身狼腹,對十四來說,又能是多大的損失。”

這個是旁人做的,太子早就處理了,以此來安撫十四弟,維持現在表面上的關系。

但這人是德柱,就算他還沒弄明白自己心裏的想法,可這個人必須好好的,誰也不能傷了這人。

“以後不許做這些事情,孤安排你做什麽,你就去做什麽,若是再自作主張,就別在毓慶宮待著了。”

德柱素來是最不怕太子爺的,他們主仆是打小的情分,便是毓慶宮的側福晉,也未必能比得過他在太子爺心中的地位。

“奴才已經把證據全都處理過了,十四貝勒就算是懷疑到了您,也絕對拿不出半點證據來,就怕十三爺胳膊肘往外拐,人家還沒查出什麽來呢,十三爺就先把咱們給賣了。”德柱跪在地上,可憐兮兮的道。

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太子爺心裏面清楚,十三弟雖然是死心塌地的跟著他,但為人過於耿直,不然一些事情他也不會瞞著十三弟。

這邊主仆倆還沒掰扯出來什麽呢,那邊十四貝勒就已經到了,就算是刑部的人做調查也沒有這麽快的,除非有人供出來了。

還能有誰呢。

胤禎進來的時候,穿著青衣的小太監跪在一旁,身上滿是茶漬,旁邊還有被砸碎了的瓷片,看樣子是太子爺生氣,把茶盞砸在了小太監身上。

若是沒有見識過五姐的本事,胤禎見到這樣的場景,不會多懷疑什麽,但有五姐的例子在前,他看到這樣被打碎在地上的東西,難免會忍不住懷疑一二。

十三哥說太子很是重視德柱,面前的這一幕,誰知道到底是真的,還是主仆倆合起夥來糊弄他的。

胤禎沒覺得自己牌面兒小,尚且還不到太子願意作戲糊弄他的程度,他就覺得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德柱沒要了李卓的命,那是十三哥好心,是李卓命大。

有故意殺人的行為,哪怕人沒死,也是要付出代價的。

十四臨走的時候,一腳把德柱踹吐了血。

太子既然鐵了心的要護著一個故意殺人犯,那也就別覺得他犯上。

胤禎氣沖沖的走了,這邊太子還氣著呢,他已經夠給十四面子了,在這個風口浪尖上他也不想再多招惹一個敵人。

不光在十四進來的時候,就已經營造了一個‘茶碗砸人’的場面,而且也說了要罰德柱,直接從他身邊的大太監罰成沒有任何階品的普通太監,並且抄寫佛經百遍,以此來思過。

別說李卓沒死,李卓就是死了,他能給他交代也就是這樣了。

反倒是十四不依不饒,被皇阿瑪慣的連尊卑都不知道了。

索性給德柱這些懲罰也都撤了,十四既然不認,那也沒必要委屈德柱。

再說胤禎,他是真沒想到太子是這麽糊弄他的,跟皇阿瑪之前糊弄佟國維有什麽區別,罰抄佛經百遍,壓根就不能算是什麽正經懲罰,連日期都不規定。

至於免職這事兒,那就更可笑了,太子爺前腳把人給撤了,後腳就能找理由提上來,這算哪門子懲罰。

李卓受了那麽大的罪,人差點就死了,不說把德柱壓進大牢,最起碼也應該給些實質性的懲罰吧,打上幾十板子並不過分。

他兩輩子都沒受過這樣的窩囊氣,當太子有什麽了不起的,當太子也得講道理。

穿越至今,陪他時間最長的人不是額娘,也不是四哥,不是他的伴讀、哈哈珠子,也不是豐台大營裏的那些兵丁,而是李卓。

說實在的,他很難把李卓當成一個奴才去看待,這樣一個人,讓人欽佩和可憐,也讓人可惜,如果幼時能夠生長在一個正常的家庭裏,不被父母賣進宮,李卓無論是讀書也好,還是去做工匠,去做農民,去做商人,都會極為出色的。

這樣一條生命,差點兒就毀了。

難怪太子在朝堂上的處境越來越艱難,連底下人都管不住,能有這樣的經歷,那是活該。

胤禎去看李卓的時候,人還醒著呢,傷口已經處理過了,那麽滲人的一個口子,這會兒傷者還能半躺半靠在床上看書,也是挺厲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