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4頁)

俞傾聽明白了,這是又要把爛攤子甩給她。

沒解除原合同就要新簽合同,還是在錢老板毫無過錯的情況下毀約。

一旦新合同簽訂,麻煩事還在後頭。

到時,傅氏要面臨違約賠償,說不定還會出現各種對傅氏集團不利的負面新聞,那就全部是她的責任。

高層只會問責她,問她這個法務專員是幹什麽吃的。

她看著肖以琳:“先把錢老板合同解除,我這邊立馬走新合同,也不耽誤什麽。”

肖以琳還沒想好怎麽解決錢老板那邊的後續,一早,她在電話裏跟錢老板說了這事兒,錢老板氣得直接掛她電話。

中午才回過來。

錢老板提出要求,換掉他的總經銷可以,賠償他一百萬。

怎麽可能。

目前她打算拖,拖到錢老板實在沒耐心,拖到錢老板倉庫的貨快臨期,估計他就會放棄索要賠償。

但這些,她不能拿到台面上說。

畢竟,她以前從錢老板那裏拿過不少好處。

她語速緩慢,給俞傾施壓,“卓華商貿的老板本來就沒怎麽看得上我們朵新飲料的名氣,我好不容易求爺爺告奶奶爭取來的機會,要是合同耽誤,人家反悔了,這得多大損失?當然,也不怪你,畢竟你不跑業務,也不了解我們做市場的不容易。”

副總裁略有思忖,他示意俞傾,“先給通過,這種事情在快消行業裏常有,優勝劣汰嘛。再說,我們公司也不做慈善,自然是誰有實力我們跟誰合作。”

喬洋也發表了看法,她是對著肖以琳說的,“錢老板那邊的後續應該沒什麽問題,他們還有保證金在我們這。”

俞傾手指無意識捏著工作牌,她自嘲笑了笑。

他們這幫人算準了錢老板老實,實力擺在那,鬧不起風浪,就算跟他們傅氏打官司,占不了便宜。

他們再拿保證金要挾錢老板,如果鬧事,連保證金都拿不到。

今天這樣的場面,她並不奇怪。

以前在律所做項目,什麽事都遇到過。

許多人心是貪婪的。

許多人性是可悲的。

貪婪可悲的人,從來都沒有契約精神。

那邊,肖以琳讓經辦人把合同上oa。很快,幾人審核通過。

可到了俞傾這,沒反應。

他們個個都盯著她。

俞傾早看到,就是沒點通過,也沒給審核意見。

肖以琳笑著,可笑意明顯譏諷,“俞律師,還沒看完?”

俞傾迎著肖以琳胸有成竹又傲慢的眼神,“肖經理,知道公司為什麽要設法務部,還要設我這個審核合同的崗位嗎?”

肖以琳理虧,沒吱聲。

俞傾繼續:“第一,規避外部風險,第二,規避內部風險。”

肖以琳接過她的話,“俞律師,你這麽說,我就放心了,現在外部有風險,你這個律師是不是要幫忙處理?”

俞傾微笑:“我還沒說完,第三,把任何可能給公司帶來風險的個人違規操作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以免給公司造成無法挽回的聲譽和經濟上的損失。”

不止肖以琳,在座的,所有人都面面相覷。

俞傾剛才那番話,足夠諷刺。

肖以琳開始咄咄逼人,“如果卓華那邊反悔跟我們合作,這個責任你是不是能承擔得起?”

她不給俞傾說話的機會,繼續控訴,“現在我們跟錢老板那邊有了棘手的問題,你做的是要想辦法解決,而不是把所有責任摘幹凈,都推給我們銷售部!你是律師,是朵新的律師!”

俞傾不慌不忙,“請你注意措辭,是你跟錢老板之間,不是我們。”

剛才肖以琳對她的那番質問,她也不甘示弱:“如果在解除合同過程中,你們銷售部遇到應付不來的法律方面的問題,我這個律師自然會全力以赴,這是我分內的工作。但是,”

她頓了幾秒。

“在對方無過錯的情況下,你就直接違約,這還不算,你又要在沒解除老合同前簽新合同,給公司帶來潛在的口碑危機和嚴重違約損失。不好意思,這不是我這個律師的工作!”

肖以琳紅唇緊抿,眼神鋒利。

俞傾卻一臉風輕雲淡,“就像有的人這輩子可能會結兩次婚,可是要不離婚,只憑嘴上說感情早就破裂,已經分居,民政局會發給第二本結婚證嗎?”

所有人:“……”

肖以琳氣不打一處來,“俞律師,你這麽比喻就是強詞奪理,明明不是一回事兒。”

俞傾:“所以,你不是律師。”

肖以琳一噎,又一股悶氣窩在心口。

她順順氣,“俞律師,你要搞清楚你該站在誰的立場,是錢老板,還是朵新?你再好想想,你現在穿的什麽工作服,坐在哪裏,工資是誰發?”

氣氛僵在這。

俞傾端起杯子,把剩下的咖啡喝完,“我來告訴你,我站在誰的立場。我站在傅氏利益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