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黎明之主追殺的真正原因(第2/2頁)
一位半神,是可以占據多個權柄的。
那麽域外虛空中的真神呢。
祂們是不是也占據了多個權柄?
就像是《賽迪爾之書》的作者歐格馬,祂有著文字的裝訂者、歷史的記錄者,知識的傳播者的稱呼。
祂在這個世界的神名是知識之神歐格馬,這意味著祂至少掌握著‘知識’權柄,而祂的稱呼裏有著文字的裝訂者之稱,這說明祂占據了一部分‘文字’的權柄,還有,歷史的記錄者應該表明祂還占據了‘歷史’的權柄。
當然,也有可能是祂徹底掌握‘文字’和‘歷史’的權柄。
這樣一想,姜浩就想到了那個對自己表露出明顯敵意的黎明之主。
對方的稱呼很簡單粗暴,直接就是黎明的主宰。
黎明的主宰應該是指祂掌握了‘黎明’的權柄。
“黎明這個權柄和太陽相關,它是太陽權柄向下分裂變化的權柄?”
《賽迪爾之書》記載,權柄可以向下分裂變化。
比如說‘災難’權柄可以向下分裂變化為火山、風暴、地震等權柄,‘精靈’權柄也可以向下分裂變化成卓爾精靈、海洋精靈、高等精靈等權柄。
“伊恩艾伯特男爵的記憶裏顯示,黎明之主的神徽是一個初升的太陽……假設,假設黎明之主掌握的是‘太陽’權柄向下分裂變化的‘黎明’權柄,那麽祂鍥而不舍的追殺我的真正原因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