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終於補全了(第3/4頁)

武士彟以為自己從挑擔買豆腐到最終二等開國功臣得授金紫光祿大夫,封太原郡公,工部尚書,沒想到女兒更厲害,能從感業寺出來,還能如此……看來太子也要更換了。

“我以後能去見女兒嗎?”

都尉說:“閻君憐貧惜弱”

武士彟:“我可以捐獻家產。”反正賺回來也不難。

都尉:“不,我的意思是說你得去裝可憐,話還不能太多。”琢磨上級的愛好是所有人的愛好,閻君喜歡的樣子很簡單:正直,努力,不太壞,話少,踏實肯幹。這樣的人再加上點可憐,幹什麽都行。

武士彟:“哦。。多謝。”突然成了皇後之父有點不適應。唉,陛下會很惱火吧。相師說我家二女兒有貴相,實在沒想到會這樣尊貴。

……

魏征、房玄齡和杜如晦等人正在聚會,主要內容是罵長孫無忌和褚遂良倆人太沒用,竟然攔不住皇帝做這種事,還是不是攔著皇帝不做錯事的好大臣了?

然後罵李義府、許敬宗、崔義玄、袁公瑜,還有李勣。

說什麽皇帝家事?皇帝有家事麽?全天下都是他家,他的家事就是天下事。

……

閻君們不關注這件事,現在有兩個判官正在他們面前打架,在閻君殿中滾來滾去。

什麽事呢?有一男子毆打妻子,打死了。

初審判官判處他去肉店地獄被毆打一甲子。

復審判官判處他去蜃樓地獄變成女人被丈夫毆打+*暴力一甲子。

這兩個判決都是合理的。

兩個判官都覺得自己判處的最合理,一直爭論到閻君面前,爭著爭著就動起手來,報以老拳。

閻君們就靜靜的看著他們打,屏蔽空間之後互相探討怎麽判比較合適,是按照人毆死人來判,還是因為是一家人,關系親近,就應該重判?

“就按照毆死人吧,肉店地獄判的就是愛好打人的人。”

“沒錯,不能什麽罪名都送到蜃樓地獄去,如果簡單的以血還血以牙還牙,那還要別的地獄做什麽。”

“但是我覺得蜃樓地獄更重。”

“真的麽?男人被人毆打和變成女人在被人毆打有什麽區別?”

“怎麽沒有?”

“弱者不分男女。”

“但是被丈夫毆打和被陌生人花錢買去毆打的感覺不一樣。”

“你試過?”

嬴政想起當年秦律當年規定,毆打妻子會被施刑,刮掉鬢角處的頭發,在頭發長長之前人人都知道他是罪人。毆死了判的更重,可以處死。後世不這麽判。

或許後世把女人看做丈夫的私產,但秦律不這樣認為,不分男女都要交稅工作,女人不屬於丈夫,屬於秦王的子民。

但他覺得兩種判處都一樣:“我有一個辦法,懸而未決時占蔔。”

“阿政你現在真不靠譜。”

“何必浪費時間。”

有女朋友的女閻君說:“把兩位獄尉請來,問問她們覺得哪一個更重。”

肉店地獄的鄧綏和蜃樓地獄的呂雉先後應召而來,聽了事情原委。互相客氣。

呂雉:“我認為肉店地獄恰如其分。”

鄧綏:“蜃樓地獄妙用無窮,可以幻化出重重恐怖的場景,更合適。”

“但幻化的場景不受控制,蜃只是抽取他們記憶中施暴和恐嚇他人的情景無限重復,不如肉店地獄的來客,有重重奇思妙想。”

鄧綏啞然,前兩天有個鬼,被人買下之後被剝了皮,那人就是不想去剝皮地獄買大片的皮子,想占小便宜。剝皮地獄一片人皮就要一吊錢,肉店地獄租一個鬼,一個時辰才三文錢(漲價了),剝皮下來能省九百九十七文。

最終非常人道的,召來有罪的男鬼本人,看起來只是個猥瑣怯弱的人。

“你喜歡”

呂雉:“且慢,我問。”

閻君很好脾氣:“好你問吧。”

呂雉問他:“你該下地獄,做皮肉生意和做六十年噩夢你選哪一個?”

鄧綏無奈搖頭,這暗示也太明顯了,說的真沒錯,春秋筆法,堪比太史。

鬼差押解著鬼魂跟她走了,萎縮男子本以為選了皮肉生意,不會有人看上他,萬萬沒想到!!

……

沒多久,果然如眾人所料的,換了一個太子。

李治之前的的一封詔書被城隍們抄下來,帶到了地府。

上面寫:我每天都跟在父親身邊,朝夕相處,從來沒有看過父親的嬪妃。聖人很贊嘆我,把武氏賜我,所以立為皇後。

皇帝們都懂,沒有一個拿去問的。

劉欣沒想到老太太臉的李阿婆實力如此強悍,他本來把挑釁然後跑掉當做強身健體的方式——從一開始誰都能追上他揍,到現在一般人追不上,成就感挺強的。可惜啊,竟然沒跑過李淵。

但是趙飛燕不一樣,她一家三口回來時,捏著紙張回來問:“李世民,你這詔書上寫的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