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問罪+懲罰+新鎮長(第2/6頁)

扶蘇看他們突然劃掉,一口氣差點沒喘上來,擦了擦汗,他只想知道滅絕人倫是什麽事。油炸胡亥肯定算不上自己的錯,是父親把他扔進去。

“第三,滅絕人倫…”閻君看這段太長了,懶得念:“你在帝鎮中,碑刻上寫父子夫妻一概不論,不承認就沒有關系。常常教人妻子與人合離,光武帝的郭皇後被你一番遊說,棄之而去,還有很多例子。你自家父子和諧,為了誅鋤異己,避免別人一家和睦與你為敵,格外教唆父子不睦的只管動手打架,父子夫妻的尊卑人倫在你的說教下灰飛煙滅。有這事嗎?”

扶蘇沉默了一會:“確有其事。”而且的確是為了讓他們全家別團結,越分散,越懶散,越安全。皇帝們有三分之一是人傑,還不算是父親的勁敵,卻也是隱患。

他這些年努力讓其他人都和自己一樣懶散娛樂,劉邦的蹴鞠賭博和好笑的遊戲、趙飛燕的舞蹈、劉秀喜歡的讀書會、還有死後養生小組、孫權重新帶起來了一起跳舞的風潮,全都熱心支持。身體力行的沉浸在聲色娛樂和各種傻乎乎的趣事中,給舊友新人帶來一種沒有進取心的氣氛。以前組團去郭聖通那兒吃掉一頭牛,前些時候一起糟蹋隔壁那個‘號稱皇帝還不夠格鎮’的土地,都是為了這個目的。

閻君們想了想,這雖然不太好,不過都不是小孩,能被人勸兩句就分崩離析父子夫妻關系,大概早就是離心離德,全靠生前的禮法和利益約束,這倒是無所謂。

說啥人倫啊三綱五常的,那是人間的事,陰間的事不管這些。

“第四,篡改律法。他引用了陰律,還有一段很眼熟的話。”

旁邊的閻君:“是我們《禮記》上的。”新編撰的禮記,自己還沒記住呢。

“唔,說證據就在你刻的碑上?”閻君吩咐扈從:“去拿來看看。”

扶蘇默默的回憶法碑上刻的東西,那上面很簡短:【鬥毆不許放火】【生前的瓜葛全部斬斷,君臣父子夫妻盡歸於無。】這好像沒什麽,更要緊的是上面制定的懲罰規則,犯了什麽錯要被罰多久不能出門,從一年到一百年,自從寫出來基本上就沒執行過。

他不專門研究法律,大概看了一遍就罷了,沒有注意到《陰律》和《禮記》上寫了,除了閻君之外,任何人都不能私自拘禁、肉刑。

校尉們很快就拿了兩張拓片回來:“閻君,我們本來想拔碑,後來想想沒必要。抄了一份,又做了拓片,不知可否?”保證是真的!

碑大多有一人高,不過帝鎮的碑不像是人間那些雕刻花卉神獸的碑一樣精致,劉盈當初刻了半條龍就累了,就哐哐哐刻了兩片雲紋,完事兒,假裝龍躲在雲後面。碑正反兩面都寫了東西。

校尉們把拓片鋪在地上,閻君們趴在桌子上仔仔細細的看,第一段寫了規矩,五畝宅地;太後皇後可以自願留下;繳稅按生前稅率;死後血脈斷絕,不認就沒關系;神鬼名單。

第二段:關於出入的竹符,謀逆百年出不去,盜竊十年出不去,亂扔垃圾五年出不去。

第三段:帝鎮公約。

看完之後紛紛皺眉,這上面有和陰律相沖突的地方,不算嚴重但這不好:“這些都是你寫的?”

扶蘇點點頭:“是我寫的。”

這些都經過深思熟慮,很嚴肅的考慮了量刑,不苛刻也不寬縱,以他的觀點來看,算是很公允。

“亂扔垃圾五年不能離開帝鎮,這規定因何而來?”

閻君們心說這和秦律上在路邊倒灰就砍……砍鼻子吧?反正罰的挺狠的。

在陰律上對於亂扔垃圾根本就沒有懲罰,要是被人逮住打一頓就完事。

扶蘇:“以前還不熟悉,鄰居與我不睦,經常在我門口扔果核灰土和殘渣”

閻君:“你說的就是劉邦吧?”感覺劉恒都幹不出這種事。

“是,劉徹也扔過數十次。”指望皇帝一死就學會垃圾分類處理是不可能的,吃完了隨手一扔,碎木頭隨手一扔,廢紙破竹簡隨手一扔。帝鎮到後來才發現把生活垃圾扔在坑裏會自動消失,而紙張竹簡和木頭塊都能拿去燒火。

閻君沉吟良久,這件事說大不大,說小不算小,他們對《陰律》引以為傲,如果好好講道理可以稍加改動,但像現在這樣不打招呼直接自成體系的,不好。帝鎮的確不大,他管的也還行吧,沒出什麽事,也不知道如果是別人管會怎麽樣,但這的確是篡改法律,不論如何也該拿來向我們請示啊。

“第五條,偷稅漏稅。哦,你不用交稅,直接作為鎮長的俸祿,這事他不知道。劃掉。

第六條,奪人妻子,你搶走了司馬懿的妻子張春華做廚娘,之後還幹擾他的家事,搶走了他軟禁懲罰的司馬衷作你的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