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 初戀相遇太早(二十五)

再次從民政大樓出來時,兩人已經由情侶變成了正經的夫妻,封寧戴著墨鏡,一副強作冷酷的模樣,只是那翹起的嘴角卻怎麽也壓不下去:“先去選戒指,再回封家吃飯,吃完我們趕緊回去。”他都安排好了,只是說到回家去時,他眼中有些緊張有些羞怯。

戒指的事兒始終還是封寧心裏的一個結,陳樂樂這事兒還沒算完,他原本想要給百合一個不比別人差的婚禮,他的媳婦兒應該得到的比別人更好更多,因此那麽多現成的戒指他沒選上,好不容易挑了兩粒大鉆石定做戒指了,讓她以後可以擡頭挺胸了,卻沒想到出了那樣一個岔子。

這事兒一想起來就讓封寧打從心裏覺得惡心,陳樂樂這樣做不止是毀的兩枚戒指,而是他對於未來的規劃與盤算,這件事兒他會找陳家要個交待。

如今結婚了,戒指還沒定下來,封寧想想也是郁悶,他可等不了再重新定做戒指了,百合無名指上由他親手套下指環是他年少時期就定下的心願,哪怕是拿了證兒,可是少了個東西封寧始終覺得有些遺憾,因此他還是想要重新給百合選個戒指,但這一回他沒有再選定制了。兩人重新逛了商場,封寧這一回選了半天,最後選中了一款成品戒指,戴在百合手指上試過之後剛好合適,不需要調整,等到刷卡付錢時,聽到銷售員說起戒指的價格時,雖然遠比普通的戒指貴重,但卻不及之前定制戒指的十分之一。

封寧對此還有些耿耿於懷,百合卻挽了他的胳膊,將自己的手掌伸出來看。

燈光下,那枚鉆石被包裹了起來,並不是特別大的鉆石,精美的程度自然也比不上之前那對名叫‘情人的雙眼’的鉆戒,但卻很適合她,小巧的戒身配上她細長的手指,顯得秀麗而簡單。封寧看到她的動作,也將自己的手伸了出來,他手掌骨節遠比百合大,看起來充滿了力量,他的戒指比百合的戒身略寬些,配上他古銅色的皮膚,顯得大氣協調,二人的手掌並在一起,說不出的自然。

“我覺得這樣就很好了,封寧,戒指貴不貴重我並不在意,否則我當初就不會戴上那枚銀戒指。”封寧挑選戒指的那份認真與上心,這種態度,遠比金錢更貴重,百合難得開口誇獎封寧,這會兒一張嘴,封寧臉上不由自主的就露出有些想笑,又強忍住的表情,他開始確實有些介意,幾年前十多歲時買給百合的那對銀戒指,在當時沖動的只想跟她許下長久的諾言,那會兒心意遠比金錢貴重,到了後來那對戒指雖然仍是他心中的一個寶,可是後面封寧曾想過要在結婚時給百合補上一個更好的,但沒想到好事多磨。

好在如今還是事情終歸圓滿,封寧去付了錢,兩人從商場出來時,天色已經不算早了,今日折騰了一天,封寧並不想再將時間浪費在外頭閑晃,他一手拉著百合,那原本提著裝首飾盒子的小袋子被他勾在手指上,單手將電話拿了出來。

電話他是打回封家去的,是提前準備跟封家說一聲要回去吃飯,他語氣裏透著歡快,電話那端好像有人問了幾句,他轉頭看了百合一眼,沖她笑了笑,一面應了一聲,還用力點了點頭,只可惜電話那端的人看不到。跟別人說話時,封寧不犯傻了,廢話也不多了,三兩句話說完就將電話掛上了。

這是百合第一次去封家,進入任務多少年時間,她就跟封寧交往了多少年,封家的王姨她打過一次交道,但對於封家的人還一次都沒見過,這會兒已經拿了結婚證了,才第一次去封家,封家是在特區軍中大院裏,若論豪華與占地面積之廣,卻及不上陳樂樂家中,可是在這京裏遍地都已經被改造成高樓大廈的時代,封家所在的這片軍區,卻仍保留著古香古色的氣息。

每隔幾步便是有荷槍實彈的戰士站著崗,警備森嚴,遠遠的根本沒有人敢靠近這些,這片地區裏房子並不多,環境與地理位置當初在修建時就由風水大師看過,並不是陳家裏那種精心打扮後仍透著匠氣的莊園可以比擬的,每座院落前都額外單配了警衛亭台,封寧車子開回來時,崗亭中的小戰士確認了他的身份,這才將警備撤去,沖他敬了個禮,給他放了行。

不知是不是因為封寧提前打了電話回來,所以兩人下車時,封家裏好多人都在,一屋子無論男女都穿著橄欖綠軍裝的人看著封寧提著袋子拉著百合回來時,自從小保姆開過門之後,眾人都驚呆了,目光盯得封寧有些惱羞成怒了起來。

“爸媽,我回來了,還帶了你們的兒媳婦回來!”他抓緊了百合的手,似是深怕她會因為這些人注視而緊張一般,人家看過來,他就轉了眼珠瞪回去,直到這話說出口,一個十七八歲,跟封寧一般穿著一身迷彩服的少年就忍不住湊了上來:“寧哥,你還提了袋子回來。”那裝戒指的小巧紙袋這會兒還被他勾在指間,剛剛結了婚又買了戒指,人生心願一下子就完成了一半,封寧太激動了,上車之後都忘了娶下來,想著要將媳婦兒帶回家去,他一路上開車都沒取下,這會兒倒提回了屋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