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公主與秦香蓮(完)(第2/3頁)

百合聽到這兒時,險些沒能忍住,笑了起來:“秦氏狀告陳世美便罷,告我又有何幹?奪人夫君雖說使本宮名聲有汙,可本宮事先並不知情,全因陳世美隱瞞之故,這與你狀告他停妻再娶欺君瞞上已經不穩而合,為何還有本宮之錯?另來便是本宮棒打門倌兒又有何錯?他是皇家之人,卻不知衣食皆自本宮府中出,卻不知偏向主人,反倒胳膊肘朝外拐,如此小人,該不該打?”

秦香蓮被百合問得啞口無言,想了片刻之後又忙道:“那戲班子助我尋得夫婿,又何罪之有,為何公主將他們拿入大牢,大刑加身?”

“本宮的府邸若是人人都闖得,豈不亂了套?若有刺客依法混入,到時砍了他們腦袋,誅了他們九族都不為過!”百合站起了身來,盯著台上包拯便看:“都說包文正如青天,如今看來也不過如此而已,這樣讓人一看便明知漏洞明顯的告狀,包大人竟也會召喚本宮前來,王兄盛名多年,沒想到也不過是如此而已。更何況秦氏以下犯上,如此狀告本宮,大人可是掌嘴杖責了?”百合直將包拯問得說不出話來,這個故事中的人物經不得推敲,本身故事便是編撰之故,所以這會兒的八賢王正是百合口中所稱的王兄。

包拯自己被說得臉龐漲得通紅也罷,如今竟聽百合意思,自己還連累恩人臉上蒙羞,不由大感慚愧。

雖說包拯性格剛毅,不過陳世美此時一來未曾派人追殺秦香蓮,二來雖有欺君之罪,但因公主求情之故,所以皇上已經赦免了他之罪,雖說他拋妻再娶,不過此時法律明文規定,若有妻而再娶者,徒一年,若女方知情則並罰,可因為陳世美欺瞞之故,公主並不知情,且屬於受害者,又自願與陳世美和離,秦香蓮再告她奪人夫婿,自是站不穩腳跟。而陳世美便是有欺瞞之罪,也最多不過鞭七十,但因陳世美乃是三甲狀元,本身又是官身,因此可用官當,便是免去其一身罪責,再無罪釋放。

這個處罰剝奪了陳世美的一切榮華富貴,可說對他十分嚴重,守在外頭的民眾連聲叫好,秦香蓮本來還要不服,但見大勢已去,陳世美如今已經定不了死罪,她也只得暫且甘休,只是家鄉遭遇災荒,如今陳世美沒有了富貴,若是兩夫妻再發還原籍,也不過是窮困潦倒,更何況此時陳世美恨秦香蓮入骨,這會兒一想到陳世美未死,反倒要隨自己回鄉,秦香蓮想起來不免心頭也有些害怕,下意識的就看了一雙兒女一眼。

包拯心中同情,想也不想便吩咐:“王朝取奉銀三百兩,交到秦氏手中。”

門外守著的百姓們一聽到此處,各個都叫起好來,人人都道包文正清明大義,是個好官兒。百合想到劇情中原主毀了一世的名聲,這會兒站起了身來:“包大人是否好官兒本宮心中甚有不事不明。”

“公主請講!”如今案子已經審完,今日這案說實話因為有太後與百合的插入,就是連包拯也難免感到了一絲壓力,感到十分不順,這會兒見案子一結,沒人受到懲處百合還要開口,包拯難免有些不耐煩,眉頭就皺了起來。

“眾所周知,包公仁孝守義,二十八中進士,直到守孝至三十六才入仕,八王兄慧眼識人材,使你短短兩年便平步青雲,如今才幾年時間,便已坐鎮開封府,實在可喜可賀。”百合話鋒一轉,先是恭賀了包拯一句,見他有些疑惑的樣子,這才接著道:“只是本宮知道開祖皇帝一向愛惜人才,先帝爺更是如此,官員每年俸祿皆有定制,除了米面茶水等由朝廷分發之外,另外俸銀每月雖不少,可包大人辦案如神,若是每回便都施出三百兩銀子,不知往自己如何嚼用?”

宋朝是歷史上出了名的厚待官員,但包拯拿三百兩銀子給秦香蓮也實在是戲文中一個最大的漏洞處,包拯雖說如今升任開封府,可他既是清正又是廉明,那麽依他從知縣坐到如今地步,手中銀子應該並不多才是,為了替秦香蓮養一雙兒女,他竟出手就是三百兩,就是宋朝再厚待官員,可此時的包拯並沒有後來進入龍圖閣,奉銀加倍的時候,他如今也不過是拿著僅夠他富足生活的銀子罷了,當官又是從三十六才做官,如今沒幾年功夫,他怎麽存下的銀子?

不知是不是聲望的原因在此時發揮了作用,百合說的話守在衙門外的百姓幾乎都信了,一時間衙門鴉雀無聲。

“臣一片丹心可照日月,若是公主不信,臣願以頭頂烏紗帽作保!”包拯一聽到百合這話,急得臉色漲得通紅,還要再說話,百合已經輕聲笑了起來:“朝廷官員本該為民謀利,應是天子給的一項權利,包大人動不動便口說辭官,知情的人只當你是在威脅本宮罷了,若是不知情的,這會兒恐怕要以為大人應該是在透過本宮威脅皇上,為民婦出頭要辭官,如今本宮不過多一句嘴,便又要辭官,包大人的英名,莫非便靠辭官而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