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志怪孤本(第2/3頁)

那書肆老板本想接著把說話的雲念念也罵了,結果定睛一看,說道:“嘿,你這女娃子,有些不一樣。”

雲念念道:“我當然不一樣,我從裏到外都不一樣。我懂老板的意思,老板所說的愛書,是單純的愛書,心無雜念,而非用書去謀求身外之物。為考功名讀書,那就不是愛書,為高嫁,為臉面,為光宗耀祖,為中狀元,為求別人青眼而讀書,這些都不叫愛書。”

“對對對!”老板跳起來拍手,“你這女娃子,果然不一樣,明白道理,是個好女娃!”

雲念念揚著那本《仙客妖夜錄》說道:“樓清晝初醒,從未讀過書,但也正是他對學問一無所知,才讓他拿起書本時,是真正的讀書求知,這正是老板眼中真正的愛書!”

老板說道:“沒給錯人,果然貴人把書給你,讓你來評理最是公允!”

雲念念把書拍在樓清晝懷裏,說道:“所以,這書還是要給樓清晝才最能實現它本身的價值。”

“書本身的價值?”樓之蘭忍不住道,“這句話說得好!原來哥哥說的,只讀書,不考學,是返璞歸真,提醒天下讀書人不忘初心!”

雲念念吐槽,我還牢記使命呢?要你引申了嗎?

她只不過是突然想起,雲妙音所尋之書中記錄了一些仙法妙方,交給那尊“仙人菩薩”後,寄居在菩薩中的鬼仙恢復了許多修為功法。

這麽看來,這本書她必須要守好了,萬一對樓清晝有幫助呢?

雲妙音晃了幾晃,這次是真的要昏厥了,她出門前,那尊仙菩薩叫她務必拿回那本書,仙菩薩無身,囿於泥菩薩中,耗費半年的功力才終於探尋到這本助他恢復修為的仙書就在林間書肆,可眼看就要到手了,卻被店主轉手樓家。

雲妙音柔弱扶額,向樓之玉懷中傾去。

樓之玉被她碰了瓷,紅了臉,趕忙縮回手,關心道:“妙音妹妹不舒服嗎?”

雲妙音梨花帶雨垂淚道:“馬上就要到父親的生辰了,這是父親喜歡的,我只是想敬一份孝心,把這本志怪抄錄給他……”

樓之玉再次看向樓清晝:“哥……”

雲念念毫不留情拆台:“你要就是你要,坦坦蕩蕩不要騙人,父親推崇文興正統,對這些民間志怪雜文一向是鄙之棄之,拿孝心來要挾我們,太可恥了!”

雲妙音的瓜子小臉差點氣脹,雲念念嫁了之後,仿佛有人撐腰一樣,比在家時更加放肆了。

“妙音比不得姐姐牙尖嘴利,父親雖然不喜志怪,可卻愛孤本,我身為女兒,想為他尋珍本孤本手抄給他,又有何不可?”

雲念念:“好說,老板,你這裏有那些正統讀書人喜愛的珍本嗎?借她去展示孝心吧!”

書肆老板拍著爪子,向雲妙音的丫鬟扔來幾本書,開心道:“有有有!這些拿去,全是孤本,你大可拿去利用,盡你的孝心!”

雲妙音這次著實吃了癟,臉色紅一陣白一陣,但不愧是女主,很快,她平靜下來,想到了對策。

她接過書,神情委委屈屈,迅速判斷出,這裏最好攻破的是樓之玉後,她擡起頭看向樓之玉,目閃淚光,嬌柔道:“玉哥哥,妙音剛剛想到,當今聖上不許商戶藏書,你們這些書拿回去,又要放在哪裏呢?”

書肆老板撓頭:“我怎麽沒想起,你們是商戶,這可怎麽辦?”

雲念念嘖了一聲,大意了,她竟然忘了這個設定。

原文作者是個腦抽,為了讓雲妙音搭上樓家倆備胎,強行設置了這個商戶家不能有書的規定,這下好了,瞧瞧這局,是不是已經走死胡同了?

樓之玉繞不過來彎,道:“這麽說,還是要先暫存在妙音妹妹家,雲樓兩家是親家,以後我們看書也能到雲府……”

樓之蘭瞥了他一眼,輕輕搖頭,看向樓清晝:“哥哥作何決定?”

樓清晝:“念念說。”

雲念念劍走偏鋒,發散思維後,厚著臉皮說:“不勞妹妹操心,這書,我已安排好去處了,我們會在東街盤個鋪子,拿來放書!”

雲妙音指甲扣掌,心裏道了聲愚蠢後,說道:“大膽!這不還是藏書於家!”

“非也,我們沒有放家裏啊,我們放在街上了,陛下只是不準商戶家中藏書,並未說過不能在街上看書,我只是將書房設於街市。”雲念念給書肆老板行了個禮,說道,“將書放在太陽下,誰想看,都能在鋪子裏看,不外借,不賣,就和老板一樣。”

樓之蘭眼前一亮,攬著樓之玉的肩膀,高興道:“妙極了,我們怎麽沒想到!”

樓清晝點了點頭,問道:“咱家盤個鋪子需要多久?”

樓之玉訥訥道:“呃,半個時辰應該就能備好開張。”

“這!”雲妙音說道,“不是糟蹋了先生的一番心意嗎?他將書送給你,豈能讓你們再給別人白白糟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