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學期 十七

她們在車裏沒有說話。凱絲也沒有哭。她反而為此感到慶幸。她覺得自己就像個傻瓜。 因為她就是個傻瓜。 她到底在想什麽啊。利瓦伊真的喜歡她?她怎麽能相信這事呢,尤其是在這兩天她對自己說明了他永遠不會喜歡她的所有理由之後。 也許她覺得這事有可能,是因為芮根相信有可能,而芮根可不會為了誰犯傻。 回到宿舍,凱絲正要下車,芮根攔住了她。“等一下。” 凱絲坐在那裏,用手撐住車門不讓它關上。 “對不起。”芮根說,“我真的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 “我只想假裝那事沒發生過。”凱絲說,淚水又開始在她眼眶裏發燙了,“我不想談論這事。還有,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他是你最好的朋友,但我真心希望你不要跟他提起今晚的事……也不要提起我。永遠不要。我已經感覺自己像個笨蛋了。” “好的。”芮根說,“你想怎樣都可以。” “我想假裝這事沒有發生過。” “好。” 芮根很擅長對某些事情避而不談。 在這個周末剩下的時間裏,她都沒有再提起利瓦伊。星期六早上他給凱絲打過電話,但是她沒有接。過了幾秒鐘,芮根的電話響了。 “別為了我而不接他的電話。”凱絲說,“這事從來就沒有發生過。” “嗨……”芮根對著電話說,“好……好的……你到樓下再打電話給我。凱絲正打算學習呢。” 半個小時之後,芮根的電話又響了,她起床出門去了。“再見。”她說。 凱絲點了點頭。“回見。” 周末期間利瓦伊又給凱絲打了電話。兩次。他還給她發了一條短信說:“所以他們找到了第五只兔子,現在要怎麽辦?我願意用津姜拿鐵和難瓜面包跟你換這個情報。” 他把“南瓜”這個詞拼錯了,凱絲不禁皺起眉頭。 如果她沒有到派對上去,如果她沒有當場看見利瓦伊在接吻,她一定會以為他發這條短信是想約她出去。 她知道自己一定會再見到他。他依然是芮根最好的朋友,他倆仍然在一起學習。 要是凱絲希望的話,芮根也許會讓他從此再也不來宿舍,可是凱絲又不想他問東問西的,於是凱絲就自己躲到外面去。她開始在晚飯後去圖書館,待在尼克工作的書庫裏。尼克一般都不在這裏,沒人在這裏。凱絲把筆記本電腦給帶來了,想要寫小說寫作課的期末作業。那篇一萬字的短篇小說。她開了個頭。她已經開過好幾次頭了,卻還是沒有找到想要寫下去的東西。 結果到最後她就會轉而去寫《西蒙,別放棄》。凱絲最近文思如泉湧,幾乎每天晚上都會貼出很長的一章。從小說寫作的作業轉換為西蒙和巴茲,凱絲覺得就好像發現自己剛才開車時一直掛錯了擋一樣。她確實能感覺到上臂的肌肉不再緊張,打字更快,呼吸也更輕松。她甚至發現自己在一邊寫一邊點頭,仿佛是要和詞匯從她腦海裏湧出來的節奏保持一致。 圖書館關門的時候,凱絲就會在手機上按下911,然後把手指放在撥號鍵上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宿舍。 又過了一個多禮拜,她跟利瓦伊才再一次見面。那天下午她下課回來得比較晚,利瓦伊就坐在芮根床上,芮根正在打字。 “凱瑟。”他咧嘴笑道,把耳塞從耳朵裏拔了出來。如今凱絲已經知道了,他這是在聽老師的講課。芮根說他一天到晚都在聽,還會把真正喜歡的那些保存下來。 “嗨。”他說,“我欠你一杯飲料。熱的還是發酵的,隨你挑。《局外人》的測驗我考得很好。芮根有沒有告訴你?我得了A。” “那太好了。”凱絲說,盡量不讓自己的表情流露出她有多想吻他,又有多想殺了他。 凱絲原本以為芮根今天晚上要工作,所以她才會回宿舍。不過她倒也不用待在這兒,反正等下她要去圖書館和尼克碰頭。 凱絲假裝要從書桌裏把她需要的東西拿出來。一包口香糖。 “好。”她說,“我閃人了。” “可你才剛回來呢。”利瓦伊說,“你不想留下來談談約翰尼和小馬仔之間關系的象征意義嗎?還有蘇打水和達利之間的爭鬥?嗨,你覺得《局外人》會不會有同人小說這種東西?” “我要走了。”凱絲說,她盡力顯得這話是跟芮根說的,“去見個人。” “見誰?”利瓦伊問道。 “尼克,我的寫作搭档。” “哦。對。等下要我送你回來嗎?” “尼克也許會送我回來的。”她說。 “哦。”利瓦伊蹙起眉頭,不過臉上依然帶著微笑,“好。回見。” 她擺脫他的速度還是不夠快。到了圖書館以後,她又給《別放棄》寫了一千字,尼克才露面。 “把那玩意兒關了。”尼克說,“你這是在用靜電破壞我的創作中樞。” “她也是這麽說的。”凱絲說著關上筆記本電腦。 尼克一臉狐疑。 “就是想象中的‘她也是這麽說的’。” “啊。”他放下背包,掏出他們的筆記本。“你在寫期末作業嗎?” “間接在寫吧。”凱絲說。 “這是什麽意思?” “你有沒有聽過雕刻家說,他們其實並不是在雕刻一件東西,而是把不屬於這件東西的一切全都鑿下來?” “沒有。”他坐了下來。 “好吧,我現在寫的就是除了期末作業之外的一切,所以等到我真的坐下來寫這篇作業時,腦子裏剩下的就都是它的內容了。” “聰明姑娘。”他邊說邊把打開的筆記本朝她那邊推過去。她很快地翻了一下。自從他倆上次見面以來,尼克又寫滿了五頁紙,正反面都有。 “你怎麽樣了?”她問。 “不知道。”他說,“也許我會把今年夏天寫的一篇小說交上去。” “這難道不算作弊嗎?” “我覺得不算。這更像是提前很久完成了作業……現在我能想到的只有這篇小說。”他又用胳膊肘把筆記本往凱絲那邊推了一點,“希望你看看我寫的。” 這篇小說。他倆的小說。尼克總是想把它稱為反愛情小說。“可是它並不反愛情啊。”她爭辯道。 “愛情小說裏通常有的一切,它都沒有。沒有傷感多情的雙眼,也沒有‘你讓我變得更加完美’。” “‘你讓我變得更加完美’是一句很棒的台詞。”凱絲說,“這句話要是你寫出來的倒好了。” 凱絲沒有告訴他,她一直在寫愛情小說,一遍又一遍地重寫同一篇愛情小說,過去五年來天天如此。她沒有告訴他,她寫的愛情小說裏有時也有第一眼就愛上你、沒見面就愛上你、愛你愛到恨死你這些甜膩的情節,有時又沒有這些…… 她沒有告訴尼克,她最喜歡的就是寫愛情小說,這才是她真正擅長的事情。而他的反愛情小說讀起來就像是人家寫的入門級同人小說——典型的瑪麗蘇文[41]。男主角一看就是尼克自己,女主角則顯然是薇諾娜·瑞德[42]、娜塔莉·波特曼[43]和賽琳娜·戈麥斯[44]的合體。 結果反而是凱絲在替他進行修正。她重寫了他的對話,還改掉了轉折太過突然的地方。 “你幹嗎把那個劃掉?”尼克今晚說話了,他正從她左邊的肩膀上伸頭過來看。他的味道很好聞。爆炸新聞:男生的味道很好聞。“我喜歡那個部分。”他說。 “咱們的角色剛剛把車停在停車場裏,就為了對著一朵蒲公英許願。” “別具一格。”尼克說,“真是浪漫。” 凱絲搖了搖頭。她的馬尾辮掃到了尼克的脖子。“這讓她看起來很腦殘。” “你很討厭蒲公英?” “我討厭的是二十二歲的女人對著蒲公英許願,把車停下來對著蒲公英許願。還有,這款車?不對。沃爾沃古董車不合適。” “這是人物細節。” “這是陳詞濫調。我敢對天發誓,1970年到1985年之間出廠的所有沃爾沃,只要還能跑,全都被小說裏的怪女孩給包了。” 尼克對著筆記本噘起嘴。“你把所有的東西都劃掉了。” “我沒有啊。” “那你還留下了什麽?”他又靠過來了一點,看著她寫。 “這種節奏。”凱絲說,“這種節奏很好。” “真的嗎?”他露出了微笑。 “真的。讀起來有華爾茲的感覺。” “你嫉妒了?”他笑得更開心了。他的上尖牙都長歪了,但還沒難看到要戴牙箍的地步。 “絕對嫉妒。”凱絲說,“我從來都寫不出華爾茲來。” 有時候,他倆像這樣說著話,她很確信他倆是在調情。可是只要筆記本一合上,尼克眼裏的光立刻便熄滅了。到了午夜,他就會匆匆離開,趕往他總是急著要去的地方,也許是要手拿一瓶啤酒摟著金發女孩的腰親吻她,露出他那歪歪扭扭的犬齒。 凱絲一直在寫這個場景,一段全新的對話在頁邊的空白處逐漸成型。她擡起頭來時,發現尼克仍然在笑眯眯地看著她。 “怎麽了?”她問道。 “沒什麽。”他說著笑了起來。 “到底怎麽了?” “沒什麽。只是……這樣居然能行得通,真是太了不起了。你和我居然能一起寫作。這就像……一起思考。” “挺好啊。”凱絲說,她這是真心話,“寫作很孤獨。” “你不會覺得咱倆有共同語言的,對嗎?咱倆的差別太大了。” “咱們的差別也沒那麽大吧。” “簡直天差地別。”他說,“看看咱倆。” “咱們都是英語專業的,”凱絲說,“都是白人,都住在內布拉斯加,聽同樣的音樂,看同樣的電視節目,還有一雙一模一樣的匡威帆布鞋——” “沒錯。可這就像約翰·列儂[45]和……泰勒·斯威夫特[46]一起寫歌,而不是跟保羅·麥卡特尼一起。” “別自以為是。”凱絲說,“泰勒·斯威夫特比你漂亮多了。” “你知道我是什麽意思。”尼克用鋼筆的末端在她胳膊上戳了一下。 “這樣挺好的。”她說,擡起頭來看著他。她還不太確定他倆是不是在調情,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她並不希望他倆調情。“寫作很孤獨。” 凱絲已經來不及在自己的筆記本上再寫一頁了。那天晚上余下的時間,她和尼克一直待在書庫裏,給他寫的部分修修補補。沃爾沃變成了一輛銹跡斑斑的克萊斯勒彩虹,蒲公英的細節則是徹底煙消雲散了。 十一點四十五分,他倆收工走人。走到圖書館前面的台階時,尼克就已經在看手機了。“嗨,”凱絲說,“你去拿車的路上,想不想從龐德樓過一下?那樣咱倆可以一起走。” 他看著手機,頭都沒有擡。“最好不要這樣。我得回家。還是上課時見吧。” “好。”凱絲說,“再見。”她拿出手機,趁著他還沒消失在黑暗裏,開始按911。 “爸?我是凱絲。我打電話是想跟你問聲好。這周末我想回家。打電話給我。” “爸,我現在是在你上班的時間給你打電話。今天是星期四。明天我想回家。給我回電話,好嗎?或者發郵件?愛你。” “嗨,寶貝,我是爸爸。這周末不要回來。我整個周末都不會在家,去參加肉汁意式方餃的廣告拍攝,在塔爾薩。我是說,如果你想回來就回來。辦一個大派對。就像湯姆·克魯斯在……天哪,那部電影叫什麽來著?不是《壯志淩雲》[47]——《乖仔也瘋狂》[48]裏那樣!辦一個大派對吧。請一群人來看《乖仔也瘋狂》。家裏沒有酒了,不過焗烤四季豆還剩下一些。愛你,凱絲。還在跟你姐姐吵架嗎?別吵了。” 這個周末,愛情圖書館比平時更加繁忙。下個禮拜就是期末考試,大家似乎都開始認真學習了。為了找一個空著的研習間,凱絲只得往圖書館裏越走越深。她想起了利瓦伊和他的圖書館理論——你到圖書館的次數越多,圖書館變出的新空間就越多。今天晚上她在樓梯間裏路過一扇小門,只有普通門的一半大。門上的標牌寫著“南書庫”,凱絲敢發誓她以前從沒見過這個。 她打開那扇門,門後面就是一級台階,下去以後通向一條走廊,跟尋常的走廊一樣寬。最後凱絲走到了另一間像是導彈發射井一樣的房間,跟尼克的那一間剛好對稱,就連風都是從相反的方向吹來的。 她找到一個空著的隔間,於是放下背包,脫下外套。坐在灰色隔斷另一邊的一個女生注視著她。 那個女生坐直了一點,凱絲看見她在微笑。她飛快地環顧了一下房間四周,然後湊了過來,抓住隔間的墻板。“我不是故意要打擾你,不過我喜歡你的T恤。” 凱絲低頭看了一眼。她穿的是從Esty上買的那件“淡定,別放棄”T恤,上面還印著巴茲和西蒙的頭像。 “哦。”凱絲說,“謝謝。” “在現實生活中遇見另外一個也愛讀同人小說的人總是讓我很開心……” 凱絲的表情一定非常吃驚。“哦,天哪!”那個女生說,“你知道我在說什麽吧?” “是的。”凱絲說,“當然知道。我的意思是,我想我知道吧。《別放棄,西蒙》?” “沒錯!”那個女生小聲地笑了起來,又看了看房間四周,“這有點小尷尬。我是說,有時候就好像在做什麽秘密的事情一樣。人們覺得這很古怪……同人小說,而且還是耽美[49]同人。你懂的。” 凱絲點了點頭。“你經常看同人小說嗎?” “現在看得不多了。”那個女生說,“我在高中的時候最入迷。”她的金發梳到後面紮了個馬尾,她穿的運動衫上面印著“弗迪格裏橄欖球隊——加油,老鷹,加油!”。她看上去不像個怪異宅女……“你呢?”她問道。 “我還是經常看……”凱絲說。 “魔法凱絲絕對是我的最愛。”那個女生打斷她道,仿佛不吐不快似的,“我都迷死《別放棄》了。你也一直在看嗎?” “是的。” “她最近更新得好快啊。每次都會貼出新的一章,我只能停下手頭所有的事情去看,看完以後還要再看一遍。我的室友覺得我瘋了。” “我的室友也是這麽想。” “可是她寫得真是太好了。沒人能像魔法凱絲這樣寫西蒙和巴茲。我都愛上她筆下的巴茲了,就像戀愛一樣。以前我看的主要是西蒙/阿加莎的小說。” 凱絲皺起了鼻子。“不是吧。” “我懂你的意思,那會兒我還小嘛。” “如果阿加莎真的在乎他倆中哪一個的話,”凱絲說,“她就會做出選擇的。” “就是說啊。西蒙在《別放棄》裏跟她斷絕往來的時候,那一幕寫得太精彩了。” “難道你不覺得這篇小說太長了嗎?” “沒有啊。”女生說,“你覺得它長嗎?” “我說不好。” “我從來都不會覺得那些章節太長。我只是希望它能再長一點、再長一點、再長一點。”女生的雙手在她的嘴巴面前來回揮舞,就像是正在吃餅幹的甜餅怪[50]一樣,“我跟你說啊,我都迷死《別放棄》了。我覺得很快會有大事發生。” “我也是。”凱絲說,“我想大法師沒準會跟西蒙翻臉。” “不是吧!你這麽想?” “我只是有這種感覺。” “西蒙和巴茲過了那麽久才在一起,我都要急死了。現在我就盼著他們能有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戲。我對《別放棄》唯一不滿的地方就是西蒙/巴茲的激情戲不夠多。” “她基本上從來不寫戀愛場面。”凱絲說,她感覺自己的臉微微有點發紅。 “沒錯,可是她寫的那些真是性感極了。” “你真這麽想?” “嗯。”那個女生笑了起來,“是的。” “所以人們才會認為咱們都是瘋狂的變態。”凱絲說。 那個女生又咯咯地笑了幾聲。“我知道。有時候我都忘了原著還有一部沒有出。仿佛我很難想象這個故事會以其他的方式結束,而不是像魔法凱絲所寫的那樣。” “有的時候……”凱絲說,“我讀著原著,甚至會忘了西蒙和巴茲並沒有相愛。” “就是說啊。我喜歡傑瑪·T.萊斯利,我會一直喜歡她,我覺得她就像我童年時代的主要力量。我也知道沒有她就不會有魔法凱絲。可是現在,我感覺自己還是更喜歡魔法凱絲。她也許是我最喜歡的作家,可是她卻連一本書都沒寫過……” 凱絲吃驚得嘴都有點合不攏了,她直搖頭。“這太瘋狂了。” “我知道,”那個女生說,“可我覺得事實就是如此……哦,天哪,對不起。我說得你的耳朵都要起繭子了吧。在現實生活中,我從來不會談起這些東西,除了跟我男朋友說說。他知道我對這個有多著迷。” “不用道歉。”凱絲說,“這樣挺酷的。” 那個女生坐了下來,凱絲也坐下了。她打開筆記本電腦,花一分鐘想了一下派珀教授,然後打開了《別放棄》的最新一章。很快會有大事發生了。 “爸,我是凱絲。你從塔爾薩回來了嗎?我就是問問情況。打電話給我。” “爸?我是凱絲。打電話給我。” “嗨,凱絲,是爸爸。我回來了。我很好。別為我擔心。擔心學校的事吧。不,劃掉這句,什麽也別擔心。盡量別去擔心,凱絲,這種活法才夠美妙。就像飛一樣。愛你,寶貝,跟你姐姐問好。” “爸?我知道你不希望我擔心。不過如果你回個電話給我,而且不是在淩晨三點的話,我會放心一點。” “十天……”派珀教授說。 她沒有像平時那樣坐在她自己的桌子上,而是站在窗邊擺造型。外面下著雪。今年已經下過好幾次雪了,雖然才十二月初而已。教授的身影映在結滿冰花的玻璃上,頗具戲劇效果。 “我情願相信你們全都已經完成了那篇短篇小說。”她邊說邊轉過來用那對藍眼睛看著大家,“現在你們只是在修修補補,把最後剩下的每一處沒有交待清楚的情節拉回正軌……” 她朝著他們的課桌走了回來,朝著其中幾個人依次露出了微笑。當她倆的眼神相遇時,凱絲只覺得一陣緊張。 “不過我也是一個作者。”教授說,“我知道無法集中精力時是個什麽情況。你會主動去找事來讓自己分心,你寧願讓自己為了其他一切瑣事忙得筋疲力盡,也不願意去面對一張白紙。”她對著一個男生微笑道,“或是一個空白的屏幕…… “所以,如果你們還沒有完成這篇小說,或者根本就沒有動筆,我表示理解,我真的理解。但是我懇求你們……現在就開始寫。把自己鎖起來,遠離塵世。關掉網絡,堵上房門。寫作,仿佛不寫就沒法生活。 “仿佛不寫就沒有未來。 “因為有一件小事我可以向你們保證……”她讓目光落在另一個最受她喜愛的學生身上,露出了微笑,“如果你們打算下學期參加我的高級班課程,那麽這門課的得分只有不低於B才能進來。而在你們的期末成績中,這篇短篇小說會占到一半的分數。 “這門課程是面向作者的。”她說,“面向那些願意撇開恐懼、越過雜念的人。 “我喜歡你們大家,真的喜歡。但是如果你要浪費你的時間,我可不會浪費我的。”她在尼克的桌旁停了下來,微笑地看著他。“對嗎?”這句話她是對他一個人說的。 尼克點點頭。凱絲低頭看著自己的桌子。 她的床單還沒有洗,但是利瓦伊的味道已經蕩然無存了。 凱絲盡量若無其事地把臉埋進枕頭裏,盡管房間裏並沒有別人會為此而指責她。 她的枕套聞起來感覺臟兮兮的。還有一點像多堤士玉米片的味道。 凱絲閉上眼睛,想象著利瓦伊躺在她身邊,他的腿碰到了她的腿上,和她的腿交叉在一起。她回想起那天晚上她的嗓子是怎麽變粗啞的,以及他是如何用胳膊摟住了她,仿佛想要把她抱起來,仿佛想為她把一切都變得輕而易舉。 她想起了他的法蘭絨襯衫,還有他那充滿渴求的粉紅色嘴唇。她還想起自己把手指插進他腦後的頭發裏,可是卻遠遠沒有摸夠。 想到這裏,她哭了起來,鼻涕也流了出來。她把眼淚和鼻涕都蹭在枕頭上了,已經到了這個份兒上,這還有什麽要緊呢? 西蒙用盡全力跑得飛快。他一邊往自己的腿和腳下咒,一邊向擋在他路上的樹枝和石頭下咒。 他可能已經去得太晚了——起初他以為是這樣,因為他看見阿加莎躺在森林的地上,癱作一團,瑟瑟發抖。阿加莎也許嚇壞了,但她還沒有受傷。 巴茲跪在她身邊,也同樣抖得厲害。他的頭發垂到了前面,平時他一般不會任由頭發這樣子垂下來的。他蒼白的皮膚在月光下閃著異樣的光芒,就像貝殼裏面的那種光芒。西蒙想不通為什麽阿加莎沒有試著逃走。但他很快就明白過來。她一定是被迷暈了。吸血鬼是能夠把人迷暈的,對吧? “走開。”巴茲狠狠地說。 “巴茲……”西蒙說著伸出了手。 “不要看我。” 西蒙沒有去看巴茲的眼睛,但卻並沒有將視線轉開。“我不怕你。”西蒙說。 “你應該怕。我可以把你們倆都殺掉。先殺她,再殺你,在你壓根還沒意識到我在動手之前。我的速度很快,西蒙……”說到最後這兩個字的時候,他的聲音都變了。 “這我知道……” “而且很強大……” “我知道。” “還很饑渴。” 西蒙的聲音小得簡直像耳語一般。“我知道。” 巴茲的肩膀顫抖了一下。阿加莎準備坐起來了——她一定是恢復神志了。西蒙嚴肅地看著她,搖了搖頭。他又朝他倆走了一步。他現在離得很近了,巴茲一伸手就能抓到他。 “我不怕你,巴茲。” “為什麽不怕?”巴茲哀聲說道。這是動物的哀鳴,受傷的哀鳴。 “因為我了解你。而且我知道你不會傷害我。”西蒙伸出手,輕輕地把那綹走錯路的黑發捋到了後面。巴茲被他一碰,立刻歪起腦袋,尖牙也一下子露了出來閃閃發光。“你是如此強大,巴茲。” 巴茲一把抱住西蒙的腰,把臉緊緊地貼在他的肚子上。 阿加莎從他倆之間溜了出來,朝著城堡跑去。西蒙抱著巴茲的後頸,對著他彎下了腰。“我知道。”西蒙說,“我什麽都知道。” ——摘自《西蒙,別放棄》 由同人作者魔法凱絲發表於2011年2月